日前,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市民呼格吉勒圖殺人案(“4•09案”,又稱呼格案)重審後做出判決,18年前已被處決的呼格吉勒圖被當局宣告無罪。近年來,大陸 有多宗冤假錯案“被平反”,有評論認為,中共體製下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冤假錯案問題,一些個案的平反並不能成為它對“依法治國”的重視。
內蒙古青年枉死18年 重審無罪
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法宣布對呼格案進行重審。12月15日,內蒙古高法對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審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年僅18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和工友閆峰夜班休息時,聽到女廁內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趕往女廁內施救。而當他趕到時,呼救女子已經遭強奸後扼頸身亡。
隨後呼格吉勒圖跑到附近警亭報案,卻被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長馮誌明認定為是殺人凶手。在沒有充足證據的情況下,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以流氓罪、殺人罪被執行死刑。
沒想到9年後,真凶出現了。2005年,被媒體譽為“殺人惡魔”的內蒙古係列強奸殺人案凶手趙誌紅落網。他主動承認在1996年4月發生在呼市一毛家屬院公廁殺人案,確實是其所為。
為此,呼格吉勒圖父母踏上了十多年的上訪路,為冤死的兒子到處申冤。該案引發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被媒體稱為“內蒙古版聶樹斌案”。
據《澎湃新聞》報導,當年主辦呼格案的馮誌明,現已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而對該案作出“特別指示”的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王智,後來升任內蒙古公安廳巡視員。而當年審理呼格案的檢察官、法官,不是升職,就已退休。
就此,湖北的律師張科科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法院僅僅向呼格吉勒圖父母道歉還遠遠不夠:“必須追究辦案警察、檢察官和審判長的法律責任,他們將被告屈打成招,嚴重犯罪。既然犯法,就必須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而曾轟動中國的“一案兩凶”聶樹斌案。近日,中共最高法院指令山東高法複查聶樹斌案。
1995年4月27日,21歲的河北青年聶樹斌以故意殺人、強奸婦女罪名被處死。2005年,另一案犯人王書金多次堅稱“該強奸殺人案是自己幹的”。但檢方卻以各種證據來“證明”王不是真凶,引起社會各界的嘩然。
在呼格案再審被宣判無罪後,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打電話向呼格吉勒圖的父母表示祝賀。呼格吉勒圖的媽媽尚愛雲則鼓勵張煥枝不要放棄,堅持就有希望。
分析:中共體製下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冤假錯案問題
近年來,河南的趙作海、湖北的佘祥林、浙江的張氏叔侄等冤案的主角,相繼被無罪釋放。其中趙作海、佘祥林案,因當年被他們“殺死”的人突然“複活”而被釋放;浙江的張氏叔侄案則是真凶落網而使冤案昭雪。
十多年來,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掌控的中共政法委係統淩駕於公檢法之上,已將中國司法係統癱瘓,使得公安係統權力膨脹、為所欲為,政法係統製造的冤假錯案越來越多。
近日,呼格案重審成為大陸媒體的頭條新聞,從官方媒體到網絡微博論壇,官方一反常態地開放了評論空間,民眾的觀點幾乎無保留的出現在網絡上。官方報導也聲稱“冤案昭雪,體現當局要司法公正依法治國”等話語。
大陸律師劉曉原對港媒《明報》表示,許多冤案的平反並非是在司法糾錯發現的,而是意外揭發的。呼格案比較特殊,因執行死刑改判,但“不能說從某個冤案的平反就看到了法治的希望,對冤假錯案就很重視了”。
幾十年來,中共體製下像呼格案的冤假錯案成千上萬,呼格案是由於媒體的介入被民眾得知,才有幸獲得重審。造成這些冤案的根本原因是 中共的專製體製造成的,隻要司法不獨立,就會繼續製造無數的冤殺案件,因此,中共體製下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冤假錯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