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對聯想到底買了“啥”,到今天他也沒搞清楚,所以得出了“賣不出國門”、“賣不到北美”的結論


本文作者:“但我翻遍了國內對這則交易的報道卻找不到摩托羅拉移動技術專利群(patent portfolio)的下落,後來看到摩托羅拉CEO Dennis Woodside的博客才知道怎麽回事。原來聯想買的隻是摩托羅拉的硬件業務,穀歌壓根沒賣移動技術專利群。超級劃算的買賣是假,鼠目寸光是真。”

聯想實際買的是:“29.1億美元,包括摩托的Moto X、Moto G、DROID等移動電話品牌/商標、3500名員工、2000項和這些品牌有關的硬件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專利、以及與全球50多家移動運營商的合作合同,一並歸入聯想移動。”這是我2014年1月29日寫的日誌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8938/201401/27872.html

29億其中包含了:聯想和google的合作,包含聯想在50國家的銷售合約,其中含美國、加拿大。

我給大家報個料:
聯想這個季度在北美的銷售會很好,會超越惠普、戴爾,很多很多。再有30多天就要公布業績,屆時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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