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子
政府不能越位,包辦流轉,也不能缺位,放任不管。堅守政策底線,有序推進土地流轉,讓廣大農民真正受益,讓農民的權利得到真正保障。
在東北產糧大縣走訪,一個個現代農業園區非常壯觀:上萬畝農田成方連片,灌渠聯網、道路成環。說起效益,當地領導興致勃勃:“大公司運作,規模化經營,1斤有機大米能賣到40元!”效益這麽好,農民能掙多少?領導說,地流轉給公司,農民拿著地租,還能去園區上班,相當於掙了兩份錢。
問起村裏的農民,他們卻不買賬。農民抱怨,一畝地就幾百元租金,公司賺再多,也跟農民沒關係。再說打工,現在種地都是機械化,上萬畝用不上20人,這麽多人哪能都去呀?盡管不情願,但當初縣裏下了硬任務,村幹部一家一戶做工作,才把地都流轉出去。
政府為何積極搞流轉?這位領導說,現代農業要規模化、產業化,要高起點、大投入,靠一家一戶幹不了,不找大公司咋辦?有了政府推手,土地流轉整村推進,甚至不惜行政命令。於是政府有了政績,公司有了效益,而農民成了被忽略的大多數,建起了現代農業園區,也埋下了矛盾隱患。
這種現象並不鮮見,一些地方公司下鄉種地愈演愈烈。數據顯示,2012年流轉入企業的土地麵積同比增長34%,2013年同比增長40%。而土地流轉糾紛也居高不下,僅去年全國就受理18.8萬件。
土地究竟為誰流轉?日前中央印發的《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再次強調,“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以農民為主體,堅持依法自願有償”,這是土地流轉堅守的政策底線,目的是讓廣大農民真正受益,讓農民的權利依法得到保障。土地是否流轉、價格如何確定、形式如何選擇,決策權都在農戶,流轉收益應歸承包農戶所有。政府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
土地流轉是一個漸進過程,不能脫離國情農情。我國人多地少,農村情況千差萬別,在一些發達地區,城鎮化水平相對較高,大量農民變成城鎮居民,土地流轉自然就順暢。而在大多數農村,今後相當長時期內,普通農戶仍占大多數,農民非農就業機會有限,土地承擔著農民的就業、社保等功能,如果不顧實際強推流轉,硬把農民擠出土地,會帶來一係列社會問題。
事實上,適度規模經營並非土地集中一條路,也不是離開公司就幹不了。一些地方農民自發聯耕聯種、合作經營,實現了“一家一戶”的規模效益。有的地方發展社會化服務,擴大服務規模,來彌補土地規模的不足。可見,土地流轉不是越快越好,要尊重農民、相信農民,鼓勵創新經營模式,放手讓廣大農民群眾自主選擇。
政府應該幹什麽?有序推進土地流轉,政府不能越位,包辦流轉,也不能缺位,放任不管。當前全國2/3的縣和鄉鎮沒有土地流轉服務平台,有近40%的土地流轉未簽訂合同。政府要做好服務引導,規範流轉行為,同時加強市場監管,對工商資本下鄉嚴格準入門檻,加強事後監管。不能讓土地流轉成了少數人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