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司機殘殺肢解女乘客,賠22萬,僅被判緩刑!


深圳黑的司機劫殺女乘客 女屍隆胸矽膠編號逮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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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9日10:32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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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藍牌車司機黃某山搶劫搭車的女乘客,將其殺害後碎屍並拋屍汕頭。公安機關通過屍體中的隆胸矽膠上編號破案。17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黃某山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黃某山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

  案情顯示,2013年6月8日14時許,黃某山駕駛其藍牌車在深圳市羅湖區東門路段搭載被害人闕某清後前往龍華區,途中黃某山以修理空調為借口停車,持一把折疊式尖刀對闕某清實施威脅並捆綁。

  隨後黃某山駕車至其租用的坪山新區坑梓街道辦某房內,黃某山對被害人闕某清實施毆打,搜出闕某清隨身攜帶的6張銀行卡、二部手機、人民幣幾百元等財物,逼迫闕某清說出銀行卡密碼,之後殺人滅口,並部分碎屍運到汕頭市潮陽區關埠鎮丟入榕江裏。殺人後,黃某山分多次取走闕某清銀行卡中的5.9萬元。2013年6月30日,裝有受害人屍塊的旅行箱在汕頭市的鹿嶼島上被發現,法醫從屍體內隆胸的矽膠發現一組編碼,以此為線索查到死者身份,最終將黃某山抓獲歸案。

  2014年5月9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級法院開庭。黃某山供述因賭博欠債10多萬,2013年5月底或6月初,萌發搶劫及殺人分屍的念頭。黃某山在庭上稱,案發當時將闕某清帶至出租屋後由於闕某清呼叫,情急之下用塑料袋捂住闕的嘴巴,之後用手掐住她的脖子,直到闕沒有聲息。黃某山稱是不小心失手錯殺。黃某山的律師辯護稱,案發前在車上闕某清對黃某山進行辱罵,讓黃產生了搶劫的念頭,闕某清也有輕微過錯。

  對於黃某山有關其係在情急緊張的情況下致闕某清死亡的辯解和辯護人有關闕某清存在過錯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與查明事實不符,未予采納。法院認為,黃某山為搶劫被害人,事先準備了凶器,預租房屋作為殺人分屍地點,在用“黑的士”騙取被害人上車後半路製服被害人直奔殺人分屍地點,目的在於殺人劫財,並非為賺取車資。

  一審法院認為,黃某山搶劫並致被害人死亡,毀屍滅跡,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後果特別嚴重,本應依法予以嚴懲,鑒於被告人親屬代被告人賠償被害人親屬,得到被害人親屬諒解,且被告人尚能自覺罪行深重願意接受法律製裁,對被告人黃某山判處死刑,可不必立即執行。最終做出如上判決。據悉,黃某山親屬代其向受害人家屬賠償22萬元。(羊城晚報訊 記者蔣琳莉、通訊員王東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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