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了多起知名藝人吸毒嫖娼的事件,廣電總局采取了封殺這些藝人的措施,正式下發通知,凡是有劣跡的導演、編劇、演員等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節目、網絡劇、微電影等被要求暫停播出。 我認為,這種懲罰作法值得商榷。原因如下: 首先,我國懲罰刑事犯罪和行政錯誤的相關法律有一個基本精神,就是在這些犯罪犯錯公民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之後,在就業、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麵不應當受到歧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戒毒人員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麵不受歧視。”近期犯錯(注意:無論吸毒還是性交易都不是刑事犯罪,隻是違反行政部門頒發的治安管理規定)的藝人在接受懲戒之後,應當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在就業方麵不受歧視。這些藝人的職業就是演藝事業,封殺他們的演藝作品的作法屬於就業歧視,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和法律精神。 其次,可以提倡公眾人物成為道德榜樣,但是不應當因其私德瑕疵做超過一般公民的懲
最近發生了多起知名藝人吸毒嫖娼的事件,廣電總局采取了封殺這些藝人的措施,正式下發通知,凡是有劣跡的導演、編劇、演員等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節目、網絡劇、微電影等被要求暫停播出。 我認為,這種懲罰作法值得商榷。原因如下: 首先,我國懲罰刑事犯罪和行政錯誤的相關法律有一個基本精神,就是在這些犯罪犯錯公民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之後,在就業、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麵不應當受到歧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戒毒人員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麵不受歧視。”近期犯錯(注意:無論吸毒還是性交易都不是刑事犯罪,隻是違反行政部門頒發的治安管理規定)的藝人在接受懲戒之後,應當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在就業方麵不受歧視。這些藝人的職業就是演藝事業,封殺他們的演藝作品的作法屬於就業歧視,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和法律精神。 其次,可以提倡公眾人物成為道德榜樣,但是不應當因其私德瑕疵做超過一般公民的懲
最近發生了多起知名藝人吸毒嫖娼的事件,廣電總局采取了封殺這些藝人的措施,正式下發通知,凡是有劣跡的導演、編劇、演員等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節目、網絡劇、微電影等被要求暫停播出。
我認為,這種懲罰作法值得商榷。原因如下:
首先,我國懲罰刑事犯罪和行政錯誤的相關法律有一個基本精神,就是在這些犯罪犯錯公民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之後,在就業、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麵不應當受到歧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那樣珍愛這些藝術家。現在他們犯了點私德上的錯誤,我們的國家機器就把刑事罪犯刑滿釋放後都不應當受到的待遇加在他們身上,實在有點說不過去,這種做法把對他們的懲罰從善意的規勸和懲戒變成了惡意的戕害:讓你名譽上再也抬不起頭,讓你經濟上受重創,讓你再也不能拍電影,讓你再也不能演電影。 總之,這個懲罰措施不但違反了我國現行懲戒罪犯法律的基本精神,而且透露出一種惡意,草率,粗暴,敗壞了行政機構與所管轄部門和人員的關係,敗壞了社會的和諧氣氛。希望發布這一措施的有關部門再思。第三十八條規定“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戒毒人員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麵不受歧視。那樣珍愛這些藝術家。現在他們犯了點私德上的錯誤,我們的國家機器就把刑事罪犯刑滿釋放後都不應當受到的待遇加在他們身上,實在有點說不過去,這種做法把對他們的懲罰從善意的規勸和懲戒變成了惡意的戕害:讓你名譽上再也抬不起頭,讓你經濟上受重創,讓你再也不能拍電影,讓你再也不能演電影。 總之,這個懲罰措施不但違反了我國現行懲戒罪犯法律的基本精神,而且透露出一種惡意,草率,粗暴,敗壞了行政機構與所管轄部門和人員的關係,敗壞了社會的和諧氣氛。希望發布這一措施的有關部門再思。”近期犯錯(注意:無論吸毒還是性交易都不是刑事犯罪,隻是違反行政部門頒發的治安管理規定)的藝人在接受懲戒之後,應當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在就業方麵不受歧視。這些藝人的職業就是演藝事業,封殺他們的演藝作品的作法屬於就業歧視,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和法律精神。
罰。公眾人物、演藝明星的行為和私人道德狀況受人關注,影響較大,所以,應當提倡他們為一般人做表率,不去犯錯,更不能犯罪,應當敦促他們用雷鋒和特蕾莎修女那樣高於一般人的高尚道德水準來要求自己,成為公眾的道德榜樣。但是這隻是公眾對他們的期待而已,由於人性的弱點,許多藝人做不到,甚至會犯一般人都不大犯的錯誤,如吸毒和性交易。但是,說到底,這畢竟還沒出私德的範疇,他們犯錯按照一般公民那樣懲罰就可以了,吸毒的去強製戒毒所,性交易的行政拘留罰款,不應當做超過常人的處罰,封殺他們的演藝作品就是超出常人的處罰。 再次,藝人的私德與他們的作品沒有必然聯係,所以因私德封殺作品缺乏依據。有一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在發表獲獎感言時,特意感謝了為他服務的性工作者,諾獎評委會並沒有因為他的嫖娼行為封殺這位作家的作品,反而頒了全世界最著名的文學獎給他。這正好說明,一個藝術家的私德與他作品的優劣沒有什麽關係。王全安得過金熊獎。全世界有那麽多的導演,有幾個得過金熊獎?可以說,王全安這樣的人物是國寶級的人物,我們應當像保護大熊貓 其次,可以提倡公眾人物成為道德榜樣,但是不應當因其私德瑕疵做超過一般公民的懲罰。公眾人物、演藝明星的行為和私人道德狀況受人關注,影響較大,所以,應當提倡他們為一般人做表率,不去犯錯,更不能犯罪,應當敦促他們用雷鋒和特蕾莎修女那樣高於一般人的高尚道德水準來要求自己,成為公眾的道德榜樣。但是這隻是公眾對他們的期待而已,由於人性的弱點,許多藝人做不到,甚至會犯一般人都不大犯的錯誤,如吸毒和性交易。但是,說到底,這畢竟還沒出私德的範疇,他們犯錯按照一般公民那樣懲罰就可以了,吸毒的去強製戒毒所,性交易的行政拘留罰款,不應當做超過常人的處罰,封殺他們的演藝作品就是超出常人的處罰。
那樣珍愛這些藝術家。現在他們犯了點私德上的錯誤,我們的國家機器就把刑事罪犯刑滿釋放後都不應當受到的待遇加在他們身上,實在有點說不過去,這種做法把對他們的懲罰從善意的規勸和懲戒變成了惡意的戕害:讓你名譽上再也抬不起頭,讓你經濟上受重創,讓你再也不能拍電影,讓你再也不能演電影。 總之,這個懲罰措施不但違反了我國現行懲戒罪犯法律的基本精神,而且透露出一種惡意,草率,粗暴,敗壞了行政機構與所管轄部門和人員的關係,敗壞了社會的和諧氣氛。希望發布這一措施的有關部門再思。 再次,藝人的私德與他們的作品沒有必然聯係,所以因私德封殺作品缺乏依據。有一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在發表獲獎感言時,特意感謝了為他服務的性工作者,諾獎評委會並沒有因為他的嫖娼行為封殺這位作家的作品,反而頒了全世界最著名的文學獎給他。這正好說明,一個藝術家的私德與他作品的優劣沒有什麽關係。王全安得過金熊獎。全世界有那麽多的導演,有幾個得過金熊獎?可以說,王全安這樣的人物是國寶級的人物,我們應當像保護大熊貓那樣珍愛這些藝術家。現在他們犯了點私德上的錯誤,我們的國家機器就把刑事罪犯刑滿釋放後都不應當受到的待遇加在他們身上,實在有點說不過去,這種做法把對他們的懲罰從善意的規勸和懲戒變成了惡意的戕害:讓你名譽上再也抬不起頭,讓你經濟上受重創,讓你再也不能拍電影,讓你再也不能演電影。
最近發生了多起知名藝人吸毒嫖娼的事件,廣電總局采取了封殺這些藝人的措施,正式下發通知,凡是有劣跡的導演、編劇、演員等主創人員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節目、網絡劇、微電影等被要求暫停播出。 我認為,這種懲罰作法值得商榷。原因如下: 首先,我國懲罰刑事犯罪和行政錯誤的相關法律有一個基本精神,就是在這些犯罪犯錯公民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之後,在就業、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麵不應當受到歧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戒毒人員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麵不受歧視。”近期犯錯(注意:無論吸毒還是性交易都不是刑事犯罪,隻是違反行政部門頒發的治安管理規定)的藝人在接受懲戒之後,應當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在就業方麵不受歧視。這些藝人的職業就是演藝事業,封殺他們的演藝作品的作法屬於就業歧視,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和法律精神。 其次,可以提倡公眾人物成為道德榜樣,但是不應當因其私德瑕疵做超過一般公民的懲 總之,這個懲罰措施不但違反了我國現行懲戒罪犯法律的基本精神,而且透露出一種惡意,草率,粗暴,敗壞了行政機構與所管轄部門和人員的關係,敗壞了社會的和諧氣氛。希望發布這一措施的有關部門再思。
來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2v5wi.html) - 廣電總局封殺犯錯藝人的作法值得商榷_李銀河_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