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yfz9465網友請教,道德與民主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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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聲明,發帖是為了請教而不是辯論。

在本人舊帖【我對民主製度的理解,以及對中國政改的期望】裏,yfz9465網友發表了一些見解。實話實說,我是似懂非懂。今天得閑,想專門請教。
yfz9465隱約提到了道德與製度的關係,所以我也想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中國傳統施政者對於道德定位。
關於”德“,這是儒家德治論的主張,儒家繼承和發展了西周的“明德慎罰”,但也進行了改造。儒家突出了“德”的政治意義,主要包括寬惠使民和實行仁政,認為“德”是治理國家、取得民心民力的主要方法;二是抬高了“德”的地位,認為“德”高於君主的權力,高於國家及法律,是區分“仁君”與“暴君”的標準,是執政、司法的指導方針。 “為政以德”表現在法理思想上,就是“以刑輔德”、“以德去刑”、“恤刑慎殺”。感覺yfz9465的論點還是來自於這個理念,並無新意。

但是縱觀中國曆史,以”德“為本的政治體係在各朝都是重複建立,發展,腐壞,崩潰的循環。直到今天提高人民道德水準依然是一個熱詞。但是為什麽在中國建立實現不了一個可以延續的”德“政呢?後來者必定要用暴力推翻前者,然後再被推翻。和平的政權交接是不是”德“達到某一個高度才能實現呢?又或者可以由一個製度(或者法律)來實現呢?
我在的舊文中提到,我對民主的認識就是,民主製度可以保證並實現權利的和平更迭的製度。這個製度確實需要一定的道德為基礎。民眾參政的道德水準影響民主製度的水準。台灣議員在議會可以大打出手惡語相向,這一樣幕在G7諸國中就比較少見。但是我依然認為,有了這樣的製度,民眾才可以有可能用選票而不是武力來實現自己的主張。

現在中國沒有這樣的製度,因為憲法,法律都規定GCD是唯一的執政黨。那麽中國人現有的道德水平能夠確保當人民希望槍杆子裏出政權的GCD交出政權時,中國不會再次陷入內戰嗎?如果大家就內政(政權更替)在什麽情況下無論發生什麽都不應該以內戰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能夠達成共識的話(請不要列舉各種極端情況,諸如,國家分裂,出賣國家利益)。為了避免悲劇的出現,我們應該寄希望於什麽?”德“還是一個製度。反過來說,”德“到了何種程度才能實現內政的和平更替?隻有目標明確了,可以衡量了,大家才能明白自己最大的人權--”安全“是否有了保障。

中國已經在”德“上摸索了千年,依然沒有成功。是不是可以摸索其他的可能性呢?也許”德“與那個能實現和平的製度(姑且叫民主製度),是雞和蛋的關係,但是與其執著於無形的爭論,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為什麽不能著手於一些有形的可以不斷完善的東西呢?因為在下一次可能的危機到來時,爭論不會阻止悲劇的發生(諷刺的是,到那時大家就抄家夥,反而沒人爭論了)。而一個有形的製度,一個可以讓大家坐下來談的製度,卻可以降低或者消除危機所帶來的戰亂危險。

所以綜上所述,我認為社會的運行的最終保障是製度,而不是道德。道德告訴人們你應該做什麽,而製度告訴人們你不能做什麽。目前中國缺道德也缺製度,但是如果一定要分主次的話,則應首先著手建立製度。

不知道yfz9465如何看待我的意見,希望能夠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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