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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選舉委員會共有1200名委員,是由2012年香港政治製度改革通過確定;分別代表香港社會的38個「界別」。其中300人來自工商、金融界,300人來自專業界,300人來自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其餘300人為立法會議員、區域性組織代表、香港地區全國人大代表、以及香港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各個界別分組成員,由上段所述界別分組投票人投票選出。各個界別的劃分,以及每個界別中何種組織可以產生選舉委員的名額,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製定選舉法加以規定。選舉委員會是以個人身份投票,而選舉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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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明白了。 -童笛繚繚- 給 童笛繚繚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02/2014 postreply 1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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