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的挽回信陳述事實足夠,除非有眼無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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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麽是事實?法院還有判錯的時候呢,報紙還有假新聞的時候呢,何況隻有一封信不知道出處的信!弄得好像他寫信的時候,你在邊上端茶倒水看 -逍遙的風- ♂ (0 bytes) () 09/27/2014 postreply 20:16:24
• 當事人的信件還不是事實?無語了,你自己自娛自樂好了 -清澈的江河- ♀ (0 bytes) () 09/27/2014 postreply 20:37:00
• 你剛還說信中不合邏輯的地方你不回應呢,其實大家都知道信是假的,但你除了這個沒有論據了,就死抱著不放是嗎? -浮華過去- ♀ (0 bytes) () 09/28/2014 postreply 08: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