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們說“短”和“射”造字時搞混了。矢豆應該是“射”的意思;身寸應為“短”的意思。
但是灑家認為把豆作為“矢”發出去,是不會飛很遠的,故為“短”,箭作為矢才才能發出很遠。
男人身上長僅為“寸”大小的部件,進行生命複製時,不正是“射”出了嗎?
2。人們說“重”和“出”造字時搞混了。“重”是說有千裏之遠,應該念出遠門的“出”字,而卻成為重量的“重”字;而兩座山合在一起的“出”字,很沉,本該為重量的“重”字,卻成了出遠門的“出”字。
但是灑家認為“遠了無輕載”,即當出行千裏,帶再輕的包裹也是很沉重的。
人們住在大山裏,群山連綿。當人們走開一座山又一座山,離開山區即為“出”。
3。人們說“馬”字,“馿”字和“騾”字,都有四條腿,而“牛”字和“羊”字怎麽就一條腿了呢?“魚”本應有一條尾巴,怎麽變成四條尾巴呢?
“牛”應該寫成“魚”字,而“魚”應該寫成“牛”。
哈哈!“牛”和“羊”皆為標準頭像是也;而“魚”則是立起來的“全身照”。
4。人們說那“鳥”,“烏”和“燕”什麽時候長有四條腿了?“燕”字的四個點,那是剪刀尾,那“鳥”,“烏”字的四個點則是兩條腿上的爪子了,每兩個點象形一個爪子。
倒是烏鴉的“烏”有點意思,看不到自己黑,隻盯著豬是黑的,有眼無珠啊!
不要低估上古侯剛倉頡造字的智慧。但人非聖賢,豈能無過?
5。數字“一”,“二”,“三”,連老外都可以猜出什麽意思。“四”則變成4條豎了(後來上下封口),不是4條橫了。這就帶來麻煩:“四”本應該為眼睛,就像“口”為嘴一樣。注意“目”躺下時,中間的兩個小豎是將眼珠立分成兩個半圓,然後每個半圓弧抽象成為小豎;而眼睛輪廓抽象成為長方框。因為被占用,眼睛隻好豎起來了:“目”。除了《封神演義》裏,你見過誰的眼睛是豎的?丹鳳眼也不是豎起來的呀!
至於“鼻”嘛,誰知道怎麽來的?自己心田裏淌出的兩行大鼻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