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8-23 08:12:57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徐長安
原標題:中國總領館:未限製擁外國永久居留權本國公民出境
中新社多倫多8月22日電 (記者 徐長安)當地時間8月22日,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館針對近期媒體報道“移民時沒注銷中國戶口,返國後會被公安禁出境”一事作出回應。根據總領館向權威部門了解,中國公安邊防機關不限製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但未注銷中國戶籍的內地居民出境。中國現有法律不要求已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國居民注銷國內戶籍。
近段時間以來,有媒體刊登“移民時沒注銷中國戶口,返國後會被公安禁出境”的報道,稱中國的入出境管理部門幾年前在海關采取行動,重點稽查擁有外國居留身份的移民的國內戶籍,發現沒有按規定注銷戶口的,會禁止其出境,須返回原居地注銷戶口後,方可放行。
消息刊登後,加拿大當地華人社團和個人紛紛致電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館進行核實和谘詢。當地媒體對此進行了持續討論和追蹤分析,報道在華人中引起不小反響。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館向權威部門了解後予以澄清。
總領事館還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九條規定,定居海外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因此,當事人應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注銷戶籍。
總領館也列舉了中國邊檢機關依法禁止出境的情形。中國公民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規定情形的,邊檢機關將依法阻止其出境。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包括:(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四)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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