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新聞: “微信十條”會帶來哪些影響?

來源: 河裏的石頭1 2014-08-09 05:25:2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159 bytes)

【原編者按:7日,國信辦授權新華網發布“微信十條”,盡管整肅新媒體亂象在意料之中,但其中實名注冊、時政新聞不得隨意發布等內容還是引起一片“嘩然”。微信十條,究竟會帶來怎樣的影響?國信辦整改大刀到底砍向了誰?究竟誰值得擔憂,普通用戶?公眾號還是平台本身?媒趣君在下文中帶領您一同深入解讀“微信十條”。】
 
何謂“微信十條”? 據新華社報道,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日下午正式發布《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以十條規定規範以微信為代表的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簡稱為“微信十條”。
 
這裏所謂的即時通信工具即是微信、易信、來往、陌陌等各類基於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麵向終端使用者提供即時信息交流服務的應用。而公眾信息服務則指的是即時通信工具的公眾賬號及其他形式向公眾發布信息的活動,例如微信上的各種公眾號。
 
“微信十條”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要點:
 
服務提供者從事公眾信息服務需取得資質;
 
強調保護隱私;
 
實名注冊,遵守“七條底線”;
 
公眾號需審核備案;
 
時政新聞發布設限;
 
明確違規如何處罰。
 
“微信十條”將帶來怎樣的影響?
 
對普通使用者:幾乎沒有影響
 
頂多是在注冊的時候需要驗證一下個人真實身份,簽訂一個在線協議(對已經注冊的用戶估計也需要補充這道手續),稍微麻煩了一些,除此之外幾乎沒有影響了。在微信上和朋友聊天將不受影響。
 
當然,完全沒有影響也不可能。在過去,很多政治類、野史類、揭秘類等文章在微信平台上廣泛傳播,很多人對此津津樂道,很愛看。但是,估計以後政治、時評類的文章在微信上會越來越少了。隻有獲得資質的“國字號”公眾號才能發布時政類內容,但是它們發布的內容不一定受讀者喜歡。
 
另外在內容的多元化上,監管前和監管後肯定會發生不小的變化,這是對普通使用者較大的一個影響。
 


“微信十條”公布後,對普通使用者幾乎沒有影響,大家也許還會一直圍著微信轉
 
對公眾號:製約變多,風險加大
 
首先公眾號的開通就麻煩了許多。在過去,公眾號開通申請隻需要騰訊審核通過便可以了,一般三個工作日可以搞定。但以後不一樣了,在騰訊審核通過之後還需要報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分類備案。目前具體的備案程序還沒看到,不知道備案是公眾號開通的前置程序還是後置程序。但是根據經驗來看很有可能是後置程序,也就是公眾號開通申請必須等所在地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才能正式通過。
 
這樣帶來的最大影響就是時間大大延長了。有過網站備案的人相信都經曆過這樣的過程,萬事俱備隻欠東風,就是網站備案等了一兩個月都沒有消息,讓項目實施的時間根本不可預測。
 
此外,未經批準的公眾號不得發表、轉載時政類新聞,這對公眾號來說是一個不小的製約。時政是大多數人都關心的熱門話題,事實上之前很多公眾號就是通過和時政打擦邊球,或者主打時政內容來提高曝光率,吸引用戶關注,這當中大部分都屬於“無證經營”,並不具備相關資質。
 
而且,目前“國信辦十條”也隻是暫行規定,不排除以後會推出更多更具體更廣泛的行為約束。但從短時間內看,對大部分公眾號來說其實影響並不大。相關數據顯示,牽涉到“時政”的公眾號占比不到1%,大部分人可以鬆一口氣了。
 
 
對微信平台本身:有利有弊
 
有利的地方:
 
1、明確了監管部門的態度
 
“國信辦十條”的發布,在規範的同時可以看出監管者還是以鼓勵和包容的心態看待即時通信工具的,這樣反而少了後顧之憂。
 
2、有利於淨化微信生態環境
 
經過一段時間的野蠻生長,微信迅速成長為一個綜合性平台,但與此同時也開始滋生各種不那麽規範,甚至是違法的行為。在微信上,朋友圈過度商業化已經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各類微信詐騙事件也在網絡上經常可以看到,甚至有不少公司利用微信進行涉嫌傳銷的商業活動。
 
“實名製”、“備案製”對利用微信進行違法犯罪的人來說具有很強的威懾力,對淨化微信生態環境應該是具有比較大作用的。
 
不利的地方:
 
1、不利於平台自由化、多樣化的發展
 
監管是自由發展最大的毒藥,目前“國信辦十條”並未呈現更多具體即時通信工具行為規範上的約束,但是現在既然能出“十條”,當然不排除以後會陸續推出“二十條”、“三十條”。隻要有了一個開端,製度和約束總是趨向於越來越多、越來越具體、越來越嚴格。
 
對於一個平台來說,寬鬆自由的環境更容易萌生創新的想法和做法。當監管層附加的條例越來越多的時候,大家都在帶著腳鐐起舞,一定程度上對這種自發生長的力量會產生傷害。
 
2、不利於用商業規則、商業效率發展平台
 
當微信上麵多了一項規定,一個管理部門的時候,想單純用商業規則、商業效率發展平台就變得非常困難了。舉個例子,微信在不斷加快公眾號的審批速度,好了,現在多了個備案手續,就算你微信官方審核速度再快也擋不住人家備案審核的慢啊?效率不再是微信獨家可以決定的事情。
 
輿論爭論焦點
 
“底線思維”:微信十條會壓製言論自由嗎?
 
網信辦相關負責人說,網絡空間不能成為雜亂無序、充滿戾氣的空間。“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允許謠言、暴力、欺詐、色情、恐怖信息傳播。自由與秩序是辯證的關係,任何個人的自由必須在法律的範圍內行使,不能突破底線,妨礙他人自由。”
 
“微信十條”體現了兩個關鍵詞:“底線思維”、“多元參與”。對涉恐、涉黃等有害信息,少數人以言論自由為名,行踐踏其他公民正當權益之實,影響了社會道德風尚,影響了最廣大網民真正的自由。而“微信十條”的出台,有利於行業發展,企業服務提升,維護廣大網絡的合法權益,體現真正的自由。新華網更是樂觀表示,在落實到位的前提下,“微信十條”將為中國開啟清朗移動網絡空間的新時代。
 
當然,所謂“落實到位”並非易事,先不說管理權力如何運作,技術層麵如何操作,單就“時政新聞”這個概念的界定已經引起廣泛爭議,把握管理底線絕非易事。
 
最大影響:個人微信公號將不得轉載時政新聞
 
何為時政新聞?中央網信辦移動網絡局負責人徐豐介紹,所謂“時政類新聞”,根據2005年9月起施行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主要包括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道、評論,以及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道、評論。目前微信公眾賬號已達580萬,多為政務、商務類,涉及媒體發布類的比例不高,不超過1%。
 
“微信十條”的管理規定公布,個人微信公號將不得發布、轉載時政類新聞;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的非新聞單位的公眾賬號,僅可轉載時政類新聞。具體的:
 
“後台實名”約束公號。“微信十條”第六條規定,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後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要求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通過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後注冊帳號。對違反協議約定的即時通訊工具服務使用者,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應當視情節,采取警示、限製發布、暫停更新直至關閉賬號等措施,並保存有關記錄,履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義務。
 
“七條底線”要求個人。今後,個人在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注冊帳號時,需與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簽訂協議,並遵守“七條底線”,即承諾遵守法律法規、社會主義製度、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公共秩序、社會道德風尚和信息真實性。
 
文章來源:本文由騰訊新聞旗下產品“全媒派”整理編輯自鈦媒體、新聞傳播學研相關內容。全媒派是騰訊新聞旗下全媒體交流平台,提供行業動態、專業報告、沙龍活動等各類媒體資訊。

 

所有跟帖: 

“微信十條", 特別是"個人微信公號將不得轉載時政新聞"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v5- 給 v5 發送悄悄話 v5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09/2014 postreply 06:13:05

你們明明看見中國新聞網,新華網,連官網都不能在網頁上杜絕黃色下流,難道真是當成勾引民眾的鴉片? -希聲- 給 希聲 發送悄悄話 (85 bytes) () 08/09/2014 postreply 06:18:10

#媒體暴力# -希聲- 給 希聲 發送悄悄話 (6232 bytes) () 08/09/2014 postreply 06:27:59

基於中國媒體之現狀,媒體內容的分級太有必要了。 真正的問題是國營的媒體拿著納稅人的錢怎麽是X級的檔次? -希聲- 給 希聲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9/2014 postreply 06:33:23

你是納稅人嗎?隻付過消費稅不算納稅人,與外國遊客相同。多數中國人不是納稅人。 -stvw- 給 stvw 發送悄悄話 stvw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09/2014 postreply 14:57:52

我對中國確實了解不深,不過很難相信“多數中國人不是納稅人”啊?你是說他們不納稅,還是不是人? -希聲- 給 希聲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9/2014 postreply 15: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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