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邏輯以古希臘歐幾裏德的幾何學為代表。比如我們中學做的數學證明,從定理出發,通過因為、所以的邏輯步驟,最後得到證明結果。我想基本可以說數學是最好的形式邏輯表達。這種邏輯方法不僅驗證定理本身,更意味著定理可以應用。定理是理論,由理論到應用,這是演繹。
易經為代表的古代中國思維模式以歸納和類比為主,缺少形式邏輯。而其歸納往往是宏觀的高度概括。比如老子說的道,其實就是事物的規律性。但那是哲學上的高度概括,不是科學意義的規律,隻能意會不能言傳,不能使人明了如何運用。又如老子說“上善如水”,這是一種類比。可以應用嗎?當然可以!但不是科學定理在工程上的那種應用,而是在於個人領受,存乎一心。特別是,道有很多,千變萬化,相互沒有矛盾,而最高的道是什麽?老子自己也說不清,故曰“道可道,非常道”。易經、道德經的模糊歸納,漢代以後發展為讖緯和玄學。
做為對比,我們可以看看愛因斯坦是如何表達道(即自然規律):e = mc^2
通過觀察世界和科學實驗,總結出規律,形成理論,這是歸納。形式邏輯幫助我們驗證和應用理論,這是演繹。
楊說的是古代中國有歸納,沒有演繹,沒有形式邏輯。
所有跟帖:
• 你好像對"歸納和演繹"的認識是不對的, -Wiserman- ♂ (327 bytes) () 08/07/2014 postreply 20: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