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福喜公司的事情根本無法用法律來解決
首先我認為,福喜公司的事情,其實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這裏的原因在於比例,而不是什麽過期不過期。如果說得認真一些,其實所有的其它飯店的原料,仍然不比肯德基麥當勞更安全。原因也在於,其實這事情根本無法用法製的辦法來解決,你如果製定法律?這是很困難的。
對於食品安全問題,一種法律的手段就是化驗。因此,能夠化驗出來的不合格食品,這可以用法製的辦法解決,比如什麽什麽超標,等等。但是如何生產出來的,這無法用法律的辦法解決,甚至,其實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
比如說吧,如果我在一家飯店當服務員,且對飯店有仇恨,我在把一盤菜端到客人麵前之前,往裏加了一滴我的尿,當然這很可恨,但是,客人怎麽知道?此外,加這麽一滴尿有可能不影響客人的健康,此外,客人膽戰心驚害怕這一點也沒有用處。
至少,至今為止並沒有聽說有一幫人吃了麥當勞肯德基就上吐下瀉產生嚴重後果。肯德基食品在化驗過程中出過一個事情,就是蘇丹紅超標,因此當然現在就改過來了,於是就不超標了。但是,現在福喜這事情,都沒有超標什麽事情,因此無法用法律解決。
其實,吃過期食品,這有可能是中國千家萬戶自己就在做的事情。比如說吧,一個人買了一塊豬肉,在冰箱的冷凍室裏放了一年或者兩年,然後拿出來吃了,這從法律角度看肯定是過期了,但是他樂意這麽吃,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但是飯店也一樣啊,隻不過飯店做了同樣的事情就算是違法罷了。
其實,福喜這事情也是這樣,那些所謂的過期雞肉牛肉,是一天加工之後剩下來的,沒有賣出去的,但是一直是處於冷凍狀態的,因此就摻到第二天的所有沒有過期有肉中,因此摻進來的肉可能比例不到百分之一,因此,比如說你在肯德基吃一個雞塊,裏麵有百分之一的是過期的肉,其實也未見得就叫臭肉,如果真是臭肉,那化驗結果,細菌就超標了。當然如果你把過期的肉定義為臭肉,那叫臭肉也並不是不可以。
當年我在海南島拉練的時候,經常是住在黎族人的村子裏的,黎族人有一個習慣,就是這一次做了一鍋飯,全家人吃了之後,總有一些剩飯的,這些剩飯並不扔掉,而是下一頓做飯的時候,這剩飯和新的米是摻在一起煮的,然後做熟了大家又吃,又剩下,又摻到更下一頓的米飯中。因此,從理論上講,吃的每一鍋米飯,裏麵都有可能有幾天前甚至幾個月前幾年前幾百年前的,黎族人把這樣米飯稱之為“祖宗飯”,似乎還有一些迷信的味道。
其實,福喜的這種做法無非也就是祖宗飯的意思了。
現在的法律困難就在於,你如果規定過期的冷凍肉不能夠無限使用,不能夠重複使用,但是用化驗的辦法是無法確定的。其實麥當勞集團也害怕這一點,要不怎麽我們能夠看到幾十個麥當勞的檢查人員檢查福喜公司?就是說,光是化驗合格都不行,我們要看你具體是怎樣生產出來的。但是這種“上級領導式的參觀檢查”,也還是可以被騙的,你總不可能天天待在那裏參觀。
而如果快餐店放棄和這樣的大型企業合作而直接買進農戶的肉怎麽樣?那可能更不靠譜,檢查起來更為困難。事實上當年的三鹿奶粉的三聚腈胺超標,所有的三聚腈胺都是一家一戶的農戶放的,而不是三鹿公司放的。三聚腈胺總算還造成了尿結石危害,且有化驗出來的辦法。而對於象福喜這種還沒有具體的危害,也沒有化驗出來的辦法的情況,那你怎麽法製個法?那根本就是沒有辦法,什麽辦法都沒有。
因此,在這種法製根本管不到的地方,我就不相信中國的其它食品產業就都很自覺。一家小飯店裏,你點個魚香肉絲,根本不知道這個肉是不是已經在冰箱裏放了五年,因為,就算放了五年,拿出來解凍後炒成菜,你客人根本就無法知道它是五年前的,沒有任何化驗手段知道這一點,你吃了以後又沒有生病,說明它確實給你補充了熱量,讓你有活力工作,那不就起到了效果嗎?
但是,有一種非法製的辦法,確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什麽辦法呢?就是國企,加上計劃經濟。
我們知道國企的工人都是很懶惰的,你再怎麽改進,也不可能比私企的員工勤快。但是,也可以用監管的辦法,讓他們在懶惰的情況下,還是出一些活的。例如,警察也是官辦的,警察也懶惰,但是也可以通過上級的各種手段讓警察也出活,當然相信如果讓私企破案更快,隻不過警察用低效率的辦法也能夠出活。前蘇聯的強大也說明了計劃經濟企業還是能夠用少慢差費的辦法讓國家強大的。
而國企工人再懶惰,他們的最大利益麵向就是少幹點,磨洋工,卻不包括往食品裏摻東西。他們吃飯了撐的在幹好幹壞都一樣的社會主義大鍋飯的情況下往食物裏摻東西?你摻了也沒有任何好處,不會給你多發一分錢工資。
因此建議對全國各地的類似福喜這樣的大型食品原料企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實行公私合營,建立黨組織,企業內部的所有的共產黨員同時又是消費者代表,這才能夠解決問題,這是用社會主義來解決問題而不是什麽法製來解決問題。
我認為所有的大型養雞場養豬場養牛場都公私合營,都由共產黨員牽著辦,同時也發揮資本家的積極性。
甚至,我認為應當將全國的麥當勞肯德基公私合營,使它們成為社會主義企業,搞成中國特色。
公私合營是毛澤東的偉大發明,應當發揚光大,這屬於正牌的毛澤東思想而不屬於毛澤東晚年錯誤,而毛澤東思想寫在憲法裏所以實行公私合營是合憲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