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中三國政府領袖波茨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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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下為吾人之條件,吾人決不更改,亦無其他另一方式。猶豫遷延,更為吾人所不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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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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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認為,美英兩國政府所提出的對日和約草案是一件破壞國際協定、基本上不能被接受的草案,而將於九月四日由美國政府強製召開、公然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排斥在外的舊金山會議也是一個背棄國際義務基本上不能被承認的會議。
美英對日和約草案,不論從它的準備程序上或它的內容上講,都是彰明較著地破壞了一九四二年一月一日的聯合國宣言、開羅宣言、雅爾塔協定、波茨坦公告和協定及一九四七年六月十九日遠東委員會所通過的對投降後日本之基本政策等重要國際協定,而這些協定都是美英兩國政府參加簽字了的。聯合國宣言規定不得單獨媾和,波茨坦協定規定“和約的準備工作”應由在敵國投降條款上簽字之會員國進行。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曾完全同意蘇聯政府的建議,主張所有曾以武力參加對日作戰的國家都參與製定對日和約的準備工作。但是,美國政府在長期地拒絕實施波茨坦協定原則以拖延對日和約的準備工作之後,竟由美國一國包辦了現在提出的這一對日和約草案的準備工作,而將大多數對日作戰國家尤其是中蘇主要對日作戰國家,排斥於和約的準備工作之外,並由美國一國強製召開排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外的和會,企圖簽訂對日的單獨和約。美國政府這一違背國際協定的行動,在英國政府支持之下,顯然是在破壞日本與所有與它處於戰爭狀態的國家締結全麵的真正的和約,並正在強製日本與某些對日作戰國家接受隻有利於美國政府自己而不利於包含美日兩國在內的各國人民的單獨和約,實際上這是一個準備新的戰爭的條約,並非真正的和平條約。
* 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二日,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在華盛頓和倫敦同時公布對日本和平條約草案,美國政府又於同年七月二十日發出召開舊金山會議的通知,準備簽訂對日單獨和約。本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就此事授權周恩來以外交部長名義發表的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這一論斷,是從美英對日和約草案的基本內容上得到無可辯駁的根據的。
首先,由於美英對日和約草案是美國政府與其附庸國家進行對日單獨姚和的產品,所以這一和約草案不僅無視中蘇兩國政府曆次聲明中關於對日和約主要目標的意見,並且最荒謬地公然排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於對日作戰的盟國之列。第一次世界戰爭後,日本帝國主義武裝侵略中國,是開始於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七年,更發動了向全中國的侵略戰爭,至一九四一年,方發動太平洋戰爭。中國人民在抵抗和擊敗日本帝國主義的戰爭中,經過了最長期的艱苦奮鬥,犧牲最大,貢獻最多,因之,中國人民及其所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在對日和約問題上是最有合法權利的發言者和參加者。可是,美英對日和約草案竟在它關於處理盟國及其國民於戰爭時期在日本的財產和權益的條文中,規定起訖日期,由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起至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止,而將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以前中國人民獨力進行抗日戰爭那一時期完全抹煞。美英兩國政府這種排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敵視中國人民的非法蠻橫行為,是中國人民絕對不能容忍並將堅決反對到底的。
第二,美英對日和約草案在領土條款上是完全適合美國政府擴張占領和侵略的要求的。草案一方麵保證美國政府除保有對於前由國際聯盟委任日本統治的太平洋島嶼的托管權力外,並獲得對於琉球群島、小笠原群島、硫黃列島、西之島、衝之鳥島及南鳥島等的托管權力,實際上就是保持繼續占領這些島嶼的權力,而這些島嶼在過去任何國際協定中均未曾被規定脫離日本的。草案另一方麵卻破壞了開羅宣言、雅爾塔協定和波茨坦公告中的協議,隻規定日本放棄對於台灣和澎湖列島及對於千島群島和庫頁島南部及其附近一切島嶼的一切權利,而關於將台灣和澎湖列島歸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將千島群島和庫頁島南部及其附近一切島嶼交予和交還給蘇聯的協議卻一字不提。後者的目的是企圖造成對蘇聯的緊張關係以掩蓋美國的擴張占領。前者的目的是為的使美國政府侵占中國的領土台灣得以長期化,但中國人民卻絕對不能容許這種侵占,並在任何時候都不放棄解放台灣和澎湖列島的神聖責任的。同時,草案又故意規定日本放棄對南威島和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而亦不提歸還主權問題。實際上,西沙群島和南威島正如整個南沙群島及中沙群島、東沙群島一樣,向為中國領土,在日本帝國主義發動侵略戰爭時雖曾一度淪陷,但日本投降後已為當時中國政府全部接收。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於此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南威島和西沙群島之不可侵犯的主權,不論美英對日和約草案有無規定及如何規定,均不受任何影響。
第三,對日和約的最主要目標,如眾所知,應該是使日本成為愛好和平的、民主的、獨立的國家,並防止日本軍國主義複活,以保證日本不再度成為威脅亞洲與世界和平安全的侵略國家。但是,美英對日和約草案不僅對此毫無保證,相反的,它還破壞了波茨坦公告及遠東委員會對投降後日本之基本政策關於這類問題的規定。草案在安全和政治條款上,對於日本軍隊沒有任何限製,對於殘存的和複活的軍國主義團體沒有規定取締,對於人民民主權利沒有任何保障。實際上,美國占領當局在日本這幾年的一切措施,已經竭力在阻止日本的民主化與恢複日本的軍國主義。美國占領當局不是在毀滅日本的製造戰爭的力量,而是違反遠東委員會的政策,擴大日本的軍事基地,訓練日本的秘密武裝,複活日本的軍國主義團體,釋放日本的戰犯,開脫大批被整肅的分子,尤其在幹涉朝鮮的戰爭中已經開始利用日本的人力,恢複和發展日本的軍事工業,來支援它的軍事侵略。為了便利美國長期占領日本、不撤退它的駐軍、並控製日本使之成為美國在東方的侵略前哨起見,草案更進一步地規定盟國占領軍可以經過與日本的協定而在日本長期地留駐下去。美國政府這一顯然違反國際協定義務的計劃,是得到成為美國占領日本的政治支柱的吉田政府支持的。美國政府和日本吉田政府正在互相勾結,陰謀重新武裝日本,奴役日本人民,將日本再度推上曾經使日本瀕於毀滅邊緣的侵略道路,並且是服從於美國侵略計劃並為美國政府火中取栗的附屬國和殖民地化的道路。這是阻礙日本人民走向另一條和平、民主、獨立和幸福的道路的陰謀。根據上述草案的規定,美日軍事協定正在秘密計議中。這一計議中的軍事協定正像美英對日和約草案一樣,它是敵視中蘇兩國,威脅著過去曾受日本侵略的亞洲國家和人民的安全的。由此可見,美英政府之所以急於簽訂對日單獨和約,決不是為的防止日本軍國主義複活,推進日本民主,保衛亞洲和世界的和平安全,而是為的重新武裝日本,為美國政府及其附屬國家準備新的世界侵略戰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對此不能不表示堅決反對。
第四,美國政府為了加緊準備新的世界侵略戰爭,就必然會更加緊對於日本經濟的控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曾一再聲明,對於日本和平經濟之發展及日本與其他國家的正常貿易關係,不應加以限製和壟斷。然而,由於美英對口和約草案是敵視中蘇和威脅亞洲國家的對日單獨和約,所以它的經濟條款也就是排除中蘇的,並且是排除不能接受這一和約草案的許多國家的;同時,美國政府更可利用它經過美國公司在日本經濟中已經取得的特權及它對於日本和平經濟的各種限製,使這些經濟條款更適應於它的壟斷要求。因此,這一對日單獨和約如被簽訂,日本經濟依賴於美國的殖民地化的地位將更加深,不僅軍事工業將依照美國的世界戰爭計劃生產,就連一般工業也將為美國的亞洲經濟侵略服務,而日本與中國及其他鄰國為著發展和平經濟、改善人民生活的正常貿易關係,將受到更橫蠻無理的限製。這將是日本人民和亞洲人民的災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認為應該予以堅決的反對。
第五,關於賠償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認為必須澄清美國政府在美英對日和約草案上故意造成的混亂。草案承認在原則上日本應對其在戰爭中所引起之損害及痛苦給予賠償,但同時又說如欲維持健全之經濟,則日本缺乏賠償能力和履行其他義務能力。從形式上看,好像美國政府最關心日本經濟的健全似的,實際上,美國政府在占領和管製日本的六年當中,已經利用各種特權和限製,竊取了並仍在竊取著日本的賠償,損害了並仍在損害著日本的經濟。美國政府不讓其他曾受日本侵略損害的國家向日本要求賠償,其不可告人的隱衷,就是為保存日本的賠償能力和履行其他義務能力,繼續供給美國獨占資本的榨取。如果說,日本的賠償能力和風行其他義務的能力已經感到缺乏,那就是美國占領當局過分竊取和損害它們的結果。隻要美國政府遵守國際協定的義務,在和約簽訂後早日撤退占領軍,立即停止建築軍事基地,放棄重新武裝日本和恢複日本軍事工業的計劃,取消美國公司在日本經濟中的特權,取消對日本和平經濟及日本對外正常貿易的限製,則日本經濟就會真正健全起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願意看到日本能夠健全地發展和平經濟,並恢複和發展中日兩國間的正常貿易關係,使日本人民的生活不再受戰爭的威脅和損害而得到真正改善的可能。同時,那些曾被日本占領、遭受損害甚大而自己又很難恢複的國家應該保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根據上述各項,足以證明美英對日和約草案是完全破壞國際協定,損害對日盟國利益,敵視中蘇兩國,威脅亞洲人民,破壞世界和平安全,並不利於日本人民的。美國政府及其附庸國家在這個和約草案中,隻追求一個中心目標,即是重新武裝日本,以便繼續和擴大在亞洲的侵略戰爭,並加緊準備新的世界戰爭,所以這個和約草案是中國人民及曾被日本侵略的亞洲人民所絕對不能接受的。
美國政府為了便於迅速簽訂這一對日單獨和約,於是在召開舊金山會議的通知中,也公開排斥主要對日作戰國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樣,它就徹頭徹尾地破壞了一九四二年一月一日聯合國宣言關於不得單獨媾和的規定。很顯然,美國政府強製召開舊金山會議,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排斥在外,就是為了分裂時日盟國,組織新的遠東侵略集團。美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的所謂“三邊安全條約”及密議中的美日軍事協定都將在這個會議中或會議後成立,它們將威脅著整個太平洋及亞洲人民的和平安全。因此,這個舊金山會議在排斥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情況下是不可能簽訂對日共同和約的,即使美國及其附庸國家徑自簽訂了對日單獨和約,也是中國人民所絕對不能承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曆來主張,應在聯合國宣言、開羅宣言、雅爾塔協定、波茨坦公告和協定及遠東委員會所通過的對投降後日本之基本政策等主要國際文件的基礎上,經過對日作戰主要國家的準備和所有對日作戰國家的參加,在盡可能的短期內,締結共同的而不是單獨的、公平合理的而不是強製獨占的、真正和平的而不是準備戰爭的對日和平條約。為促進這一目的的實現,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曾授權本人於一九五0年十二月四日就對曰和約問題發表聲明,並於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二日照會蘇聯駐華大使羅申先生完全同意蘇聯政府關於準備對日和約的具體建議。凡在那個聲明和照會中所提出的關於對日和約的具體主張,中央人民政府認為繼續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現在再一次聲明:對日和約的準備、擬製和簽訂,如果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參加,無論其內容和結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認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無效的。
為了真正有助於恢複亞洲和平及解決遠東問題起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堅決主張,應該根據蘇聯政府的提議,召開曾以軍隊參加對日戰爭的一切國家的代表的和會,來商定共同對日和約問題。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準備以聯合國宣言、開羅宣言、雅爾塔協定、波茨坦公告和協定及遠東委員會所通過的對投降後日本之基本政策為基礎,與參加對日作戰的一切國家,就共同對日和約問題交換意見。
根據《周恩來外交文選》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