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廣“落馬書記”大不同 (zt)

來源: v5 2014-06-29 18:52:0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0972 bytes)
北上廣“落馬書記”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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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周末,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被中紀委“秒殺”。伴隨他的落馬,"北上廣"再度作為一個整體性概念被提及,隻是不再因為年青人的逃離和回歸。16年間,由北及南,中國最重要的三座城市都有了"落馬書記"。而每一個"落馬書記"的出現,都代表著不同時期這片國土上的反腐印記。梳理這三位市委書記的落馬過程,可以清晰地看見中國反腐逐步走向製度反腐、深挖源頭的變革曆程。

  十六年前陳希同:依法反腐打破“刑不上大夫”











陳希同  [保存到相冊]


  1995年4月27日,原北京市常務副市長王寶森自殺22天後,陳希同引咎辭職的消息出現在新華社的通稿中。隨後,因在調查王寶森過程中發現陳希同涉案,中共十四屆五中全會決定,撤銷陳希同的職務。中紀委隨後對陳希同的問題進行審查。

  兩年之後,1997年9月,中紀委查明陳犯侵吞貴重物品、腐化墮落、牟取非法利益、嚴重失職等問題,報中共中央批準,開除其黨籍並移交司法機關。

  由於陳希同案涉及個人隱私,當時的審判采取了“秘密審理,公開宣判”的方式,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1998年7月31日,當原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被押上法庭接受宣判時,其帶給人們的心理衝擊是難以用“震撼”兩字來簡單概括的。自粉碎“四人幫”,中國走上改革開放的軌道之後,還沒有一位中央政治局委員因為貪腐問題被法辦。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當庭以貪汙罪、玩忽職守罪依法判處陳希同有期徒刑16年。一審判決後,陳希同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二十天之後,最高人民法院經過再次審理後,駁回陳希同的上訴,維持原判。

  “無論是什麽人,職務有多高,隻要違犯法律,都將依法受到追究。”當時《人民日報》對陳案的評論闡述了一個法治國家的最基本原則: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評論最後說,“今後,如果有什麽人還心存‘刑不上大夫’的僥幸,置黨紀國法於不顧,恣意妄為,那就難免重蹈陳希同的覆轍。”

  八年以前陳良宇:公開審理拉開製度反腐大幕











陳良宇  [保存到相冊]


  陳希同案十年過後,同為中央政治局委員的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被這篇評論的結語不幸言中,2006年7月,上海社保係列案案發,陳良宇身陷其中。8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做出了對陳良宇有關問題進行初核的決定。

  9月23日,上海國際田徑黃金大獎賽舉行。陳良宇觀看了比賽,這是他最後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次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對陳良宇同誌的問題立案檢察,免去其所有職務。1年零4個月後,陳良宇被檢方提起公訴,而這一過程,陳希同則經過了漫長的3年零兩個月。

  2008年3月25日,陳良宇案開審。相較於陳希同案,陳良宇一案獲中共中央批準進行公開審理,設了30個旁聽席,首開中共高層官員貪腐案公審先例。而跟陳希同案在北京本地審理不同,陳良宇案是在天津由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審理的,這是自2001年10月遼寧“慕馬案”首次采用異地審辦模式後,中國審理高官腐敗沿襲的慣例。

  2008年4月11日下午,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依法判處陳良宇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和陳希同堅持上訴,高喊“我有話要說”不同的是,陳良宇平靜地接受了一審判決,在兩分鍾的最後陳述中,他說:“我對不起黨,對不起上海人民,對不起我的家人。”

  關於陳良宇案,《人民日報》曾發表評論稱,陳良宇案的一個突出特點是,今天的不少違紀違法行為都是披著合法的外衣幹出來的,有著很強的隱蔽性、欺騙性和危害性。“隻有從源頭上預防權力的各種腐敗,從製度上製約權力濫用,我們才能確保權力秉公而用。”

  而今再看萬慶良:反腐無禁區 秒殺成常態











萬慶良  [保存到相冊]


  萬慶良是十八大之後,廣東首位落馬的省部級官員。廣州大學官方確認,6月27日下午5時,萬慶良原本應出現在廣州大學,就藝術學校等項目考察調研。就在校方忙著準備接待工作時,下午3時,校方接到考察取消的通知。一個小時後,中央紀委網站公布其被查。

  相對於以往,對官員毫無預兆的調查是今年來中央紀委“打虎”的一大特點。類似的情況,今年3月22日,中央紀委簡短地通報了時任江西省副省長姚木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消息後,同一天,當地有媒體仍發表了姚木根的署名文章,可見此前一天尚無明顯動靜。令政策在被查前兩日還在調研,而蘇榮、譚棲偉等人,在被查前一周內還在公開露麵。

  事實再度證明,中紀委並不曾投鼠忌器,也沒有糾結於“培養一個年輕幹部不容易”的矯情,循線深挖,一查到底,掌握足夠證據後便當機立斷,將貪腐分子拿下。十八大以來,暴風驟雨式的反腐已經成為常態,不少官員的“落馬”也回應了公眾對於反腐“上無禁區、下無死角”的期待,萬慶良這樣一個“政治明星”也難逃黨紀國法的查處,再一次表明,反腐不留空白區,更沒有所謂“保險箱”。

  萬慶良“無征兆落馬” 暗含中紀委反腐新招











 


  27日下午,萬慶良, 這位廣州改革開放後最年輕的市長和市委書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消息被公布。在反腐史上,他也成為中共十八大以來,第3位落馬的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也是廣東首位被雙規的省委常委級別高官。至此,今年落馬的省部級高官已達14位。

  在公眾眼中,萬慶良此次被調查事發突然,6月27日出街的《羊城晚報》上,仍然刊登著前一日萬慶良出席政務活動的新聞。

  但在中紀委反腐的進程中,從2013年開始,有關萬慶良涉及貪腐被調查的傳言就一直沒有停止。去年初,揭陽原市委書記陳弘平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廣東省紀委立案調查,同年7月被雙開。陳弘平與萬慶良曾是“工作搭檔”,陳落馬後,萬慶良一度被傳涉案受到調查。而揭陽窩案持續發酵,包括常務副市長劉盛發、副市長鄭鬆標在內的多名市級領導陸續被調查。

  2013年12月,廣東省紀委宣布對原廣州市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曹鑒燎涉嫌嚴重違紀的問題進行立案調查。該案主要牽涉曹在廣州天河區等地城中村城市化改造過程中的土地出讓等問題。

  萬慶良、曹鑒燎兩人自2010年開始成為直接上下級,曹鑒燎曾多次被投訴舉報卻安然無恙。2013年下半年,中央第八巡視組進駐廣東,並陸續收到群眾舉報,隨後不久,曹鑒燎被正式立案調查。此後,有消息稱萬慶良也一度被有關部門叫去問話,但當時未被采取措施。

  與傳言相應的是,今年年初,萬慶良似乎開始刻意保持低調。之前喜歡在公眾麵前秀球技、泳技的他,開始不允許本地媒體上刊發他的大幅照片,也較少在公開活動上發表講話,更有意避開記者采訪機會,與其之前高調張揚的施政風格大相逕庭。直至四月份,他才突然恢複常態,屢屢出席活動,公眾也時常在各種會議新聞報道中看到他的名字。

  一位廣州市的官員談起他們的書記,不以為然,認為他:“愛講大話空話,善做麵子工程”。今年開始,身為廣州市委書記的萬慶良曾就反腐敗問題多次發表講話。1月,在廣州市紀委十屆四次會議上,萬慶良言之鑿鑿:“請大家監督我作為市委書記是怎麽做的”,“有沒有插手工程、土地、項目,包括城市容積率?有沒有在選人用人上,買官賣官、跑官要官?有沒有運用書記的權力謀私利?這三個方麵請大家監督我,發現問題及時檢舉。”

  而就在被調查前一天,2014年6月26日上午,萬慶良還主持召開廣州市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實踐教育活動專題會議,聽取匯報,並強調“自我批評要‘怕不辣’”、相互批評要‘不怕辣’。”此時看來,頗具諷刺意味。

  萬慶良落馬:“打老虎”非目的,必須尋求治本之策











 


  萬慶良落馬後,《環球時報》主編胡錫進在微博發聲:“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也落馬了。這麽多身居高位的人成了貪官,決不僅僅是他們個人的問題。希望國家加快政治體製改革,解決導致腐敗頻發的結構性缺陷。政改是對人民福祉和國家前途負責,也是對幹部的個人命運負責。”

  胡錫進所說的問題,即是“結構性腐敗”,即由於經濟政治體製和社會結構不完善而導致的大麵積、群體性腐敗問題。如果僅僅把這種腐敗看作是腐敗官員的個人行為,並且僅僅從思想、道德和作風等個人原因來解釋腐敗行為,顯然缺乏足夠的解釋力。

  從一張白紙到執掌要津的官員,數十載風雨曆程,整個社會為此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如今他們卻營私舞弊鋃鐺入獄,於公於私而言,都堪稱悲劇。“打老虎”隻是反腐過程中的治標手段,治本才是最終目的。要實現這一目標,無它,唯深層改革。

  早在2013年1月23日,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即明言,反腐應“堅持標本兼治,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反腐治標轉向治本,是國家治理的大道:“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讓權力嚴格地在合乎天理的憲法和法律的軌道上運行,才能長治久安。但真正考驗執政者和整個社會的是:究竟如何把權力關進製度籠子?治標到什麽程度,就到了從根上基本消除腐敗的時機?這是當下中國領導人必須做出回應的重大問題。



(責任編輯:UN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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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良宇兄弟。 -pta- 給 pta 發送悄悄話 pta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30/2014 postreply 10: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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