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然不是無緣無故去想殺人, 現實上更可能是因為你無法去抓, 所以你不得不去殺人......
那麽, 為啥你無法按照某種法律程序去抓人呢? 最現實的可能是, 抓人的命令執行不下去!
(在此大家, 不妨對比1976年的天安門事件, 抓了幾個人, 事件就控製了)
所以, 有人出動了外地的軍隊...........目的隻有一個, 維護自己的權利而已.
管理者當然有管理者的責任, 但走到殺人那步, 就跨過了現代文明的底線...... 哪怕你是很文明的殺人........
學生如果犯法了, 你本可以按照某種執法程序去抓..... 但你選擇了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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