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之所以對這個事情這麽關注, 是因為這個事情太不正常了, 太不可理解了: 為什麽在公眾場合那麽殘忍的打死一個女人, 沒有什麽仇恨, 也沒有利益糾紛, 甚至也沒有大的衝突. 從而, 公眾從這個事情上看到自己的生命安全的危險.
如果是一個精神病人行凶, 還可以理解, 可是一夥人, 六個人, 而且年輕力壯, 還有女人小孩, 一起行凶, 就太不可理解了.
官方的"邪教"說好像可以解釋, 但是也有疑點: 那個宗教承認自己是邪教? 會教信徒在街上打死無辜的人? 信教的人不是精神病, 不會不知道在公眾場合打死人的後果, 難道這相信打死人沒事? 神會保佑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