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等了十來分鍾,一輛警車閃著燈開過來了,我們不知不覺地又感到一陣緊張。朋友說的對,現在開車的都怕警察。我們站在那裏,心裏明明知道自己沒錯,可身上還是感到了一種莫名其妙地顫抖。
警車裏走出一位個子不算高大的警察,身著警服,兩眼掃了一下現場,再看看我們和那位警察和官員。
他首先走到肇事警察那裏,顯然是在讓他簡單說明一下事故情況。那位官員站在旁邊,挺著肚子,盯著警察,做了一些手勢,也說了一些話。然後,我們看到那個外地警察從口袋裏掏出一些東西,可能是駕照身份證之類,遞給了警察。
接著,警察走到我們這邊,同樣簡單的問了事故情況,收下了我朋友的駕照和身份證。
警察再次仔細地觀察了一下現場,對我們和那位外地警察說:“請你們二位開車跟著我去一趟分局吧,需要你們做一個筆錄。”
我沒想到在國內處理這種簡單的交通事故有這麽複雜。其實事故並不算是太嚴重,隻是雙方的車都有一些損壞,並不影響駕駛,而且無人員受傷。這有必要開車去警察局做筆錄嗎?是不是有陷阱?對我們有利還是不利?我和朋友頓時又產生了一種不祥的感覺。到了警局裏麵,就算我們有理,可我們能說得清嗎?何況他們都是警察,輪得到我們說話嗎?他們能聽進去嗎?我們越想越害怕,甚至有點後悔沒聽外地警察的話,吃點虧,不了了之算了。
不得已,我還是走過去問那警察:“這種事情有必要去警局嗎?您給寫個事故報告不就可以了嗎?”
警察說:“一定要去的。事故報告需要你們雙方填寫,我們鑒定存檔。”
聽警察這麽一說,我們也沒有辦法,是死是活也一定要去警局了。好在警局不遠,幾分鍾車程。隻是天色已晚,警局大樓裏隻有稀稀拉拉的三兩盞燈亮著,外麵黑乎乎一片,陰森恐怖。
我們都把車停在了警局外麵的路邊,隨著警察來到了有燈的值班室。警察從抽屜裏拿出兩份表格,遞給兩個司機,說:“請你們按照表格上的內容填寫事故經過吧。”
我們看了一下,表格並不複雜,肇事人基本情況,電話地址,工作單位等等,然後就是事故發生的情況。我們很快的把表格填完,交給警察。對方也填完,交給了警察。
警察收下表格後,又反複核對了雙方的身份證件,嚴肅地對我們說:“事故現場我都看了,很明顯,事故發生都是由警車換道超車違規造成的。”他特意對那個外地警察說:“你必須對事故負全責,賠償對方車子的修理費,先預留一萬元吧,然後你自己去跟保險公司交涉。”
外地警察一聽這話,臉上一陣驚愕,結結巴巴地忙說:“那,那,我現在哪有一萬塊錢呀?我們都是外地的。”
警察馬上說:“那你先把車留下。交了錢再取車。”
我和朋友坐在值班室裏,頓時感到一陣輕鬆。不知道是市局唐先生電話起了點作用,還是這位警察的確是在秉公執法,反正我們覺得這種處理是很公平的,是非分明,絲毫都沒有偏袒警察。
我隻是對這種不先交錢就扣車的方法有點不解。在國外發生交通事故時,都是雙方保險公司去協調解決。當事人隻有願意私了的時候才出錢了事,不報告給保險公司,這樣才不會影響自己下一年的保險費。而國內這種做法弄得我有點莫名其妙。估計其中有個人誠信的因素,同時個人到保險公司要求理賠時一定也有不少難度。
外地警察聽到這種處理結果,大為不安,但他還是故作鎮靜,態度畢恭畢敬,對警察說:“那這樣吧,我去車裏去找找我們現在能湊齊多少錢,然後給我們在這裏的朋友打幾個電話,請他們送點錢過來,把這件事情了結。”
警察說:“那好吧。希望你們盡快,現在已經很晚了。”
那位外地警察領著官員剛走出值班室不久,又轉身回來,問:“請問洗手間在哪裏?”
警察手指了指告訴他們出門靠右邊,兩位說了聲謝謝,朝洗手間走過去了。
我和朋友,還有那位值班警察,留在了值班室,時間越來越晚了。我回想這幾個小時發生的事情,突然冒出一種哭笑不得的感覺。這次回國的經曆,也是太特別了點吧?開車居然撞到了警車,還生出這麽多的麻煩來,唉!
我又想起了朋友的話,什麽人都好惹,就是別惹警察。想到這裏,我突然有了一份好奇,就問那位值班警察:“搞了這麽久。這個開車的人,他真是警察嗎?”
他告訴我:“他是警察。你看,他的身份證,警官證,駕照,都在我這裏呢。”
我又問:“那他們來這裏是辦公事還是辦私事呢?”
警察笑了笑:“這個我就不知道了。”
氣氛沒那麽緊張了。我們又隨意聊了一些東南西北的事情,打發時間,也知道了這位警察姓張,警校畢業後工作已經五年了。
聊著聊著,張警官忽然唰地站了起來,說:“不好!他們可能跑了!”
我們也同時意識到,他們到車裏找錢,也不需要這麽久呀!肯定有問題!
張警官立刻衝出門去,跑到大門口,我們隨後。馬路上,那輛外地警車已經無影無蹤,警察和官員開車早跑了!
一看這種情況,我跟朋友一臉錯愕。這種警察,這種官員,居然敢幹出這種事情來!真是丟人!無恥!
我們回到值班室,張警官倒是表現得很鎮靜,說:“不要緊,你們放心,他們跑不了的。我手上有他的駕照和證件,可以通過省公安網絡係統找到他們,甚至反映到他們局領導,他們肯定跑不了的!”
我問:“他留下電話了嗎?”
張警官拿出事故報告表,看了看,說:“這裏有他的手機號碼,我現在就給他打電話。”
張警官按號碼撥過去,隻有嘟嘟嘟的聲音,無人接聽。接下來,張警官連續撥打了好多次,對方就是不接。
這時,已經是晚上11點多鍾了。估計再怎麽打電話,肇事司機都不會接的。張警官說:“那今天你們還是先回去算了。我明天一早就向局裏匯報,通過正規係統途徑跟對方聯係,一定要他們把錢送過來。這事一定要幫你們辦好!”
我們聽他這麽一說,放心了,想想也隻能這樣。
張警官說:“明天你們去修車廠估個價,看看要多少錢修車,然後告訴我,我去找他們要錢。”
我們連連道謝,疲憊不堪地離開了值班室。朋友開著撞壞的新車,往市區駛去。一路車來車往,秩序井然。我和朋友在車裏心情卻沉重得很,不知道明天會不會還有什麽變故,是否節外又生枝。
朋友說:“今晚我們很多朋友都準備好了晚宴要為你接風,沒想到碰到這樣的事情。”
我笑著說:“哈,我們都快要被搞瘋了,接我們兩個瘋子吧!”
朋友也苦笑說:“唉,在國內很多事情都要人瘋,好事,壞事,大事,小事,都可能把人搞瘋。”
我也說:“隻要我們明天別瘋就好了。那個警察不應該有那麽傻吧?我想他明天會主動跟張警官聯係。要不這事真捅到他們領導那裏,他會更麻煩。”
朋友也覺得有道理,說:“明天一早我就去估價,然後跟張警官聯係。現在,我們去洗腳,也是給你洗塵!”
我說:“你真瘋了呀?這麽晚了還洗什麽腳?回酒店睡覺,明天還有事情等你去做呢。”
朋友笑了笑,說:“那好吧。明天再說吧。”
我一看表,說道:“還什麽明天?今天啦!都快一點鍾了!”
第二天一早,我的電話就響了,一看是朋友的號碼,我不知道是好事,壞事,急事還是沒事,馬上接通。
朋友在電話裏告訴我說:“剛剛張警官來電話了。他說天還沒亮那個警察就來電話,告訴他今天他就把錢送過來,而且反複保證一定送到。”
看來我們的判斷是對的。這位警察確實沒那麽傻,他不希望事情弄到局裏讓領導知道,他要保護好自己。同時,他也要保護好那位隨行的官員。如果他們這次來省城有什麽特別的目的,不可告人,他們更需要盡快地不留痕跡的解決這次事故問題,免得給那位官員帶來麻煩。國內段子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這位警察顯然明白了這點。
事故問題雖然最後都得到了解決,可這次回國的經曆卻難以忘懷,坐車開車的那份畏懼感依然揮之不去。就這麽一次小小的交通事故,卻讓人看到了很多令人費解的中國特色:執法人員對待事故,處理事故的特色,警察棄證逃跑的笑話,不交錢就扣車的強製手段,怕事情鬧大而急速交錢消災的心態,真讓人啼笑皆非。事故背後更可能還有官場秘密,官商秘密,公私不分,損公肥私的現象和潛規則,那更是隻可意會和推測,不可言說和追究。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