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 一闋蝶戀花,唱出香港的up-skirt文明,鹹濕文化

常記香江日暮,內急苦尋廁路,稚子不可待,誤入鹹濕之都,屁股,屁股,驚起鏡頭無數。

從沒有人否認街頭便溺是犯錯,甚至犯法。每個人見到都應該報警或語言製止。你們可以尾隨,並通知警察嫌疑人的位置。除此以外多走一步,就是犯法,因為你們沒有執法權。無權限製人身自由。

當初香港記者把鏡頭戳向李嫣的臉,無視幼兒權利。理由是公司讓我幹的。再當初,香港周刊把強奸受害人的受害照放上封麵。理由是新聞自由。 終於香港普通市民的鏡頭指向幼兒裸體,理由是製止街頭便溺。你們隻是為你們的苟且之行找一個崇高的理由,僅此而已。

之二http://bbs.wenxuecity.com/mychina/775297.html

之一http://bbs.wenxuecity.com/mychina/774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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