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暉:從南非看中國(6)

下篇

何去何從:前景的比較

“低人權優勢”的可比性:

中國與南非都“不是”什麽?

中國與民主化前南非的很多做法如此相似,這當然不是主觀上誰向誰學的結果。民主化前的南非政治上很反*共,與中國沒有建交。中國很少有人知道南非。而1940年代的南非人當然更不可能知道中國在改革後才出現的“暫住證”之類東西。

但 是,兩者不但靜態比較相似,一些動態過程(如“流動勞工”家居化、如征發勞工——持證“流動”——自由就業與定居的演變等)也如出一轍。這隻能說是製度邏 輯的結果。兩國都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依靠“低人權優勢”發揮“競爭力”創造高增長“奇跡”,都是在一種製度性歧視形成的身份壁壘中人為地取消或壓抑某些階層 的討價還價權利,從而降低了中國一些經濟學家所說的“交易成本”(不是西方經濟學中討論的那種在保障各方交易權利前提下的交易成本),尤其是降低了勞動 (不僅體現於工資)、土地、以及建立穩定秩序等方麵的成本,從而實現了快速的“原始積累”。這兩個國家都既不是強調限製統治權力的“自由競爭”體製,也不 是強調問責於統治者的“福利國家”模式,所以很難在憲政民主國家通常的“左右派”語境中予以討論。

應該指出,這兩個國家的上述“優勢”都不同於17世 紀那種一般意義上的“原始積累”,因為那時還沒有近代人權觀念,當時那些“海盜國家”也並不是在與“高 人權國家”相比的意義上具備“優勢”的。從曆史的、而不是純道德的眼光看,最值得人們研究的並非是這些“海盜”何以如此野蠻(並不是不該譴責這種野蠻), 而是在前近代那個叢林世界上同樣野蠻甚至更加野蠻的另一些人——如古代的亞述人或蒙古人,沒有“西方偏見”的話還可以加上西班牙人,乃至這些人的祖先北歐 海盜維京人——為什麽沒能像他們那樣創造了一個新世界。如果以“他們也曾野蠻過”為理由拒絕近代人權標準,那與前述那些以“他們的祖先過去欺負過我們,現 在有何資格對我們談人權”自詡的南非種族主義者有什麽區別呢?

所 謂“低人權優勢”也不同於一般的專製國家或“不民主”國家。“專製”的本意主要是政治不民主,未必就是經濟不自由。一些專製政權,如東亞的台灣、韓國在高 增長時代也都沒有民主化,但是他們在經濟上還是講自由的,並沒有實行中國與南非式的體製性歧視。他們也以鐵腕來維持政治穩定,但並不用鐵腕來造就社會分野 (如人為劃定身份等級、人為限製居住類型、驅逐貧民,建設“貴族城市”等等),他們對投資也實行宏觀政策上的國家引導,但很少以禁止利益相關群體討價還價 的方式“招商引資”、人為地減少所謂“交易成本”、加速資本積累。另一方麵,專製體製不可能產生福利國家[1], 但完全可能在“皇恩”下實行某些福利政策,像蘇聯東歐的福利就很不少,當然皇上如無此心也可以不搞。然而像南非與中國這樣長期搞“負福利”的國家還是很少 見的。總之,“低人權”國家就是既低自由也低福利的國家。而政治上的專製國家並不都是這樣的。另一些極權國家如北朝鮮,同樣是“低人權”,但並不搞全球 化,也就沒有什麽“優勢”。但是搞全球化就勢必要接受市場經濟的一些規則,其中包括給一部分人自由,或者某些領域自由(例如準許打工),而其他人或其他領 域仍然處於“超經濟強製”狀態。這就出現了所謂的“二元”體製(如前所述,不是劉易斯意義上的“二元結構”)。朝鮮不是這樣,民主條件下轉軌的中東歐國家 也不是這樣。

“低 人權優勢”也不等於低工資優勢。盡管低人權狀態下的勞工工資都不會高,但低人權與低工資還是兩回事。通俗地講,勞工不許罷工意味著低人權,但是勞工可以罷 工是否就能爭取到高工資,則是另一回事。農民土地可以被隨意圈走意味著低人權,但讓農民自願賣地是否就能賣出個天價也是另一回事。低工資的勞工可能住在貧 民窟,但低人權的勞工連住貧民窟的權利也沒有。要講低工資,印度大概比中國還低,南部非洲多數國家的勞工工資也比南非黑人勞工低,但是南非比她的鄰國、中 國比印度都更能“招商引資”,這是為什麽?

更為明顯的是:這種“優勢”也不同於“前福利國家”時代“自由競爭的殘酷性”。19世 紀的歐洲已經不是原始積累時代,但“自由雇傭勞動者”缺乏保障,貧民窟條件惡劣,今天的批判者也謂之“野蠻的資本主義”。不能說這種批判沒有道理,但是那 時落後的主要是社會保障,貧民還不至於連蓋個“窟”都“違法”,以致要像曼德拉那樣為“窮人的貧民窟不被摧毀的權利”而呐喊。顯然,“低人權優勢”是指自 由、福利都低,它與自由資本主義絕不是一回事。

總之,中國與過去的南非都搞了“原始積累”,但不同於17世 紀的原始積累。中國與過去的南非都不是民主國家,但其身份製有別於一般的專製國家。中國與南非 (黑人)工資都低,但其最突出的特點是不能討價還價,而不像多數低工資國家是還不上價。中國與南非都是低福利乃至負福利國家,但是這種低福利、負福利與自 由放任或所謂“野蠻資本主義”無關。中國與南非都搞了大比重的“計劃經濟”與“國有製”,但兩者都既不同於非身份製的前“東歐”,也不同於封閉下的朝鮮。 中國與南非都以身份壁壘聞名,但兩者都植根於國家體製,而與印度種姓製那種不合法的“民間積習”不同。應該說,在這些意義上能夠與中國和當年南非歸為同類 的國家確實不多,其可比性是毋庸置疑的。

還 要指出:所謂的“優勢”主要是從因果的意義上探討它與經濟高增長間的聯係,本不具有價值上的褒貶。而且這種聯係也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存在的。“低人權經濟” 本身缺乏創新精神,如果不是在全球化中通過要素交換吸收“高人權經濟”的創新成果,它不可能有高增長,但“高人權經濟”卻不可能反過來學它那套原始積累的 鐵腕,所以在全球化體係中,如果市場全球化了,而人權標準卻沒有全球化,那確實會出現“低人權經濟”更能創造高增長“奇跡”的現象。當然,這種高增長是否 意味著居民福利的同步提升、因此是否值得肯定,則是另一個問題。如果閉關鎖國不加入全球化,低人權經濟就像北朝鮮,不會有什麽奇跡。但加入全球化卻沒有 “低人權優勢”,那就像中東歐國家,雖然如今經濟發展也很快,但也並非“奇跡”速度(但他們的居民福利提升是否不如中國,也是另一個問題)。

其次,“低人權優勢”主要是橫向比較而言,而且是假定在有秩序的情況下,像兵荒馬亂的索馬裏那樣的低人權,當然不可能有什麽經濟增長。而且這種“優勢”也與縱向比較人權仍有進步並不矛盾。中國改革30年來,甚至在1989年以後的20年 來,無論自由還是福利兩個方麵,人權無疑都是有進步的。從筆者前麵的分 析中也可以看到,改革前中國的人權狀況肯定比現在差,正因為如此,筆者對中國改革的進步性還是肯定的,而對於那種認為改革後不如改革前的“左派”理論,筆 者是不讚成的。但這並不排斥對如今我們的人權水平持批判態度。

其實就是南非,也何嚐不是如此?種族隔離時代比更早的黑奴製時代,乃至種族隔離時代的晚期比之前期,人權狀況都是有改進的。明顯的如1978年 博塔政府上台後的幾年間,南非放鬆了某些公共場所的“隔離”措施,廢止了《禁止雜婚法》,修改了《通行證法》,允許城市黑人長期租房甚至鼓勵購房,承認相 當一部分黑人勞工為城市固定居民;放寬對技術工種的準入限製和黑人晉級限製,提高黑人工資,通過新的《工業調節法修正案》承認黑人組織工會的權利,1985年還提出恢複“黑人家園”中黑人的南非公民權,廢除職業準入歧視,[2]等 等。再往前追溯也可以建立類似邏輯:我們批判“流動工人”製度,但我們也知道格倫格雷法時代的征發勞工製更糟糕。我們批判“宿舍勞工”製度,但我們也知道 到種族隔離晚期黑人勞工家居化程度已經很高,至少比今天的中國高。就經濟高增長而言,在指出黑白懸殊的嚴重不平等的同時,也不能說黑人從增長中絲毫沒有受 益。南非黑人的收入縱向比以前增加、橫向比南部非洲周邊各國黑人更高,也都是明擺著的。其實南非1994年民主化,也不是一個早上的突如其來,它也是個積 “量變”為“質變”的過程。而且這也是此前黑人民權運動和國際壓力漸進推動的結果。但是所有這一切,並不排斥人們對整個這一時期的南非人權狀況持批判態度。

全球化背景下“低人權優勢”的改變:

“福格爾影響”與“沙利文影響”

而 所謂橫向比較意義上的“低人權優勢”,也並不是要否認縱向人權進步對經濟增長率的正麵作用(對經濟增長質量或增長分享性的正麵作用幾乎無爭議,這裏就不談 了。)中國改革時代相對於改革前的人權進步對經濟增長當然有正麵作用,正如我們說“流動工人”這種低人權勞動方式對南非經濟增長有作用,但從“流動工 人”比起黑奴製和征發勞工製而言仍算進步這個角度講,也可以說是人權進步對經濟增長起了作用。

問題在於:這種說法不能解釋為什麽在橫向比較中人權進步明顯更大的那些國家,增長率反而(至少在相當一個時期)相對較低?例如,為什麽民主化了的中東歐國 家經濟增長率沒有中國高(盡管其老百姓的生活未必沒有中國好)?為什麽非洲一些民主國家經濟增長率也沒有南非高?為 什麽國際資本不是爭相投入中東歐,而是爭相投入中國?為什麽巨量廉價商品不是從中東歐、而是從中國湧向世界?其實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這並不是個太深奧的問 題:如果說“招商引資”方麵的“競爭力”在全球化市場經濟背景下對增長率至關重要的話,那麽一個沒有工會、可以任意圈地的國家比工會發達、圈地困難的國家 (如中東歐國家)哪個更能“招商引資”, 這不是明擺著的嗎?

這樣的“低人權優勢”的確存在著“劣幣驅逐良幣”的邏輯。筆者前曾征引過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美國經濟學家福格爾對美國南北戰爭前南方奴隸製經濟“效率”問題的研究。[3]福 格爾證明全美經濟一體化條件下南方奴隸製經濟比北方更有“效率”,但他不是要讚揚奴隸製。相反,按照他的邏輯,如果南方真獨立了(也就是沒有了與北方的經 濟一體化),那是不可能有效率的。但如果南北方經濟仍然一體化,北方恐怕不可能靠“經濟效率優勢”改造南方(這是他真正的創見和引起爭議之處)。如果按照 他的“反事實推論”繼續延伸的話,我們說北方反而會被南方所改造也說不定——如果北方資本大量南下(南方的奴隸受束縛,是無法大量北上的),而南方奴工製 下廉價商品湧入北方,從而在北方引起大失業與混亂,那首先垮掉的可能倒是北方(如果不想垮掉就不得不向南方學習“低人權”,否則沒法贏得這種條件下的“競 爭”)。當然,如果北方真的垮掉,南方的“效率”也要完蛋,因為自由經濟真正的優勢是它的創新優勢,沒有了創新也就沒有了經濟進步,包括南方奴工製可能引 進北方技術創新導致的“效率”也就完蛋了。所以這樣的“競爭”可能是雙輸之局。顯然,福格爾認為是公正,而非效率,成為改造南方的動力。他實際上是以此證 明南北戰爭的必要:隻有北方通過戰爭強行改造了南方,解除了經濟一體化下“低人權優勢”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危險,北方的創新優勢普及到全美,南北方的 效率(當然還有公正)就都上去了。

當然福格爾當年的研究根本不考慮什麽全球化問題(他講的隻是“全美化”問題),但是如果這個故事導出的邏輯可以外推,那麽今天全球化下的“低人權地區”假如不能自己完成改造,是不是也會終將導致一場全球化的“南北戰爭”呢?

然 而反過來說,全球化條件下“高人權”地區的資本與其他要素輸入“低人權”地區,也會對“低人權”狀況的改變起到促進作用。這就是前引夏吉生先生說的: “對外經濟活動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一種傳播西方人權主義思想的媒介,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南非人的種族觀念,衝擊著種族隔離製度的大堤”。一方麵,國際製裁對南 非影響很大。尤其是1985年南非在部分地區實行緊急狀態鎮壓黑人激起公憤,西方國家的“道義外交”壓倒了“利益外交”,使製裁強硬起來,這對南非後來被迫改弦易轍無疑是起作用的。而這,也就是此前西方製裁的“軟弱”一直受到批評的理由。

但 從另一方麵講,如果很早就以強硬的製裁切斷了南非的對外經濟聯係,是否就對改造南非有利,也確實難說。曆史上外部壓力使布爾人的“牛車陣心態”更加頑固、 相對開明的英語白人處境尷尬、而黑人境遇更糟的情況也不是沒有過。反之,即使在國際製裁“軟弱”時期,經濟開放也確實“潛移默化”地增進著人權意識。 在南非,許多外資公司人權觀念明顯強於南非本土公司,尤其是阿非利卡白人公司。1977年,美國通用汽車公司董事、黑人牧師沙利文提出美國在南非公司應遵守的6大原則,號稱“沙利文原則”,即:公司公共場所無種族隔離;支持黑人組織工會;所有雇員同工同酬,工資須高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培訓黑人從事管理與技術工作的能力;提拔黑人進入管理崗位;改善雇員住房、交通、醫療、教育等福利。到1980年,137家美資廠商簽字實行沙利文原則。歐共體也為其商家在南非企業規定了類似原則,尤其強調黑人參加工會的權利。外資公司這些做法對南非本土公司也形成了很大的壓力。[4]這對於種族隔離製度在1980年代越來越難以為繼,也起了很大作用。

其 實,即便外資公司並不有意識地推廣“沙利文原則”,資本大量輸入後也會改變那裏的勞資博弈形勢:資本趨向於過剩(至少減少了稀缺),談判地位下降;而勞動 趨向於稀缺(至少減少了過剩),談判地位上升。盡管專製體製人為的政治壓迫會延緩這種上升,但隨著趨勢的發展它最終還是會表現出來。

然 而反過來講,對於資本流出地的“高人權”地區而言,這個作用卻是相反:資本對於本國工會“惹不起,躲得起”,資本“外逃”低人權地區並將廉價商品反向輸 入,將導致高人權地區資本趨向於稀缺,勞動趨向於過剩,“工會蔫了,福利黃了,勞資平衡打破了,‘野蠻資本主義’回來了”的後果就很難避免。

所以發達國家的左派反對市場全球化,其實是很自然的。這也就是“福格爾影響”的體現。但資本輸入地的低人權地區也跟著反,則是莫名其妙。其實南非的非國大,甚至南非共產黨,其在1980年代後的實力上升都受益於全球化背景下的這種有意和無意的“沙利文影響”,他們的任務也不是抵製市場全球化,而是推進 “人權全球化”。

應 該指出:如果市場全球化之後又沒有“人權全球化”——至少是最基本的人權原則的共同遵守,上述“反向影響”是難以忽視的。事實上,跨國經濟交往不僅有 “沙利文影響”一種可能。外資進入“低人權”地區就入鄉隨俗,學會了“潛規則”,學會了“搞定”官員,學會了借助官府彈壓勞工、圈占土地、趕走討厭的環保 人士和NGO……,這種事南非有,中國有沒有?我想不必再說了吧。而一些外資樂不思蜀之後,回到本國反倒不適應了,他們又把這種反向影響帶回本國。

總 之,全球化使世界各國的互相影響明顯增強,即便是純粹經濟意義上的聯係,事實上也不可能不在經濟以外的領域產生影響。但是過去人們似乎隻從正麵來考慮這種 影響,即“高人權”地區影響“低人權”地區,使其提升人權。區別似乎隻是有些人歡迎這種影響,有些人則害怕這種影響(如南非的一些布爾人謂之“英國殖民主 義”的陰謀)。

但 事實上影響總是雙向的:“高人權”地區影響“低人權”地區使其提升人權,我們可以以上述“沙利文原則”為例,謂之“沙利文影響”。而“低人權優勢”影“高 人權”地區使其不得不降低人權,則可以以上述福格爾的研究外推,謂之“福格爾影響”(不能理解為福格爾讚成這種影響,但他無疑提示了這種影響)。筆者 當然希望“沙利文影響”勝過“福格爾影響”,但事實是否總是如此,恐怕有待觀察。[5]在這方麵,應該指出中國與南非有很大的不同:中國經濟規模之大,非南非可比。國際社會改變中國也要比改變南非困難得多。相反,小小南非幾乎不可能“改變世界”,而中國“改變世界”的可能性卻無疑比南非改變世界的可能性為大。

“自然發生的或政治性”超經濟強製:

中國與南非問題的同質性

這 就涉及到中國與南非的不同了。筆者去年在一些會議上提出中國與南非比較的話題後,引起了不小反響,同意的就不說了,反駁的意見中有一種很有意思:開始激 烈地斥責我這樣比較大逆不道,強調中國與南非如何不同,但說著說著就不由自主地對號入座,以白人的姿態同情起種族隔離製度來,並激烈抨擊我的“黑人立 場”:“秦暉此文太爛!明顯選擇性失明。南非黑人當政後,治理得一塌糊塗。無論是經濟還是治安。”“南非黑人處在蒙昧的部落社會,根本缺乏管理現代國家的 能力。對他們給予普選權,事實上是在製造社會災難。正確的辦法是讓南非黑人精英與白人一起共治,而非普選。”甚至還有人像1994年南非大選時的白人極右翼那樣,主張白人“自我隔離”,建立擺脫黑人的“白人家園”![6]正如另一些網友所說:這些反駁恰恰反過來證明了中國與過去的南非很相似。

我不想簡單地譴責這種公然支持種族隔離的說法“不正確”。因為民主化以後的南非確實麵臨嚴重的治理困難。盡管並非像這位網友說的那麽“一塌糊塗”,在這方麵我還是很同意楊立華先生的意見:1994年後民主南非總的趨勢是向好的,而且有許多經驗可以啟示我們。但是無疑,1994年 後的南非的確也有黑人民粹主義蔓延的問題,尤其最近祖馬總統當選後更是如此,對此不光白人,前總統和非國大領袖姆貝基等許多黑人有識之士也表示憂慮,非國 大事實上已經為此分裂。從目 前情況看,南非變成“第二個津巴布韋”的可能性並不大,但時勢難料,誰也無法完全排除這種可能。

把 這些問題都歸咎於“種族隔離後遺症”未免太簡單化。而且就算是後遺症,有時一種壞東西一旦形成經濟學上所謂的“路徑依賴”,強行擺脫反而會導致更大的問 題。我前麵也提到南非民主化以後,約翰內斯堡出現了從種族隔離時代“前拉美化”的“美麗城市”到“類拉美化”治理危機的演變。很多華商對此深有所感。南非 民主化以後與中國建交,大批國人到那裏經商創業,他們看到的是一個民主化以後像拉美、更確切地說比拉美還嚴重的“治安不良”城市,而過去的“前拉美化”城 市在他們眼裏就像北京,因此產生上述這位網友的說法毫不奇怪。他們並沒有在“前拉美化”時代當黑人的體驗,如同沒有在《城管操作實務》[7]下的北京當外地小販的體驗一樣。

但研究者不能隻講“立場正確”。如果確實以前的體製已經形成了牢不可破的“路徑依賴”,強要擺脫反會陷入更大困境,那麽我們是不是隻能接受現實,不要再發表“無用的”甚至“反而壞事的”批判了?

當然不是這樣。

南非的情況並不那麽悲觀。但這涉及到對1994年後民主南非改革經驗教訓的全麵考察,這隻能以後再談。

至於說到中國,上麵這位網友事實上是提出了兩個問題:第一,南非與中國的問題有沒有同質性?可不可比?第二,如果可比,那麽假如未來中國民主化了,會不會也陷入如同南非1994年後的那種困境?如果不會,那麽中國與南非有什麽不同?

這裏先回答第一個問題:南非與中國的問題有同質性嗎?當然是有的。一個最直觀的證據是:這兩個國家都在法律上明確規定了“下等人”的低賤地位。種族隔離時 期的南非法律規定隻有白人有選舉權,黑人是沒有選舉權的。而中國2004年 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第十六條也白紙黑字地規定:人大代表名額“按照 農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四倍於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的原則分配”,這就是所謂的“四分之一選舉權原則”。換句話說,每個農村人等於四分之一人! 有人提到這一點時曾經指出:美國法律在南北戰爭前規定黑奴有“五分之三選舉權”。[8]當然,不能簡單地由此說美國黑奴地位就比南非黑人和我國農民更高,但後兩者地位很低是顯而易見的。

盡 管南非黑人與白人生理特征區別明顯,而中國的城市“戶籍居民”與“進城農民”就難以從生理特征上區別,因此南非壓迫黑人是一種赤裸裸的種族歧視,容易為 世人注視,現代文明對這種歧視也比較敏感。而中國歧視“農民”則往往被認為隻是一般意義上的“不平等”,即所謂“階級”的問題,“貧富”的問題,或者就像 本文前麵提到的那種誤解:劉易斯模型中“二元結構”的問題。許多人認為這種問題到處都有,甚至一些左派朋友認為這本身就是“市場化改革造成兩極分化”的結 果。然而,對於南非的“黑白”問題無論國際社會有什麽樣的“左右”分歧,卻不會有人說南非黑人的境遇是市場經濟中黑人與白人“自由競爭”造成的,更不會把 南非的問題歸結為“新自由主義”或“福利國家病”。

但這兩種歧視當然是有同質性的。我們可以從梅因所謂“從身份到契約”理論[9]的角度看,這兩種歧視顯然都是典型的“身份”歧視。當然曆史上的身份製有很多類型,如印度及不少民族傳統上都有的種姓(caste)製。與印度的caste 製不同的是:中國的身份製在很大程度上是1950年 代以來國家政策規定的結果。時至今日戶籍歧視仍然明目張膽地明載於各種官方文件中。而且一經官府“特赦”,其原有身份特征就會消失。如農民出身的人一旦成 為高官,普通人包括市民對其的敬畏與對市民出身的高官並無不同。而印度的種姓製是一種幾千年來的傳統習慣,盡管今天印度官方立法與政策一直是反種姓的(印 度法律不會規定“賤民”隻有“婆羅門”四分之一選舉權),但民間的種姓歧視仍然“不合法”地存在。在 這一點上,中國的身份製也更相似於南非的製度,因為後者也是國家正式立法的產物。

而 理解這種同質性的最明晰的說法恰恰來自被國人奉為理論祖師的馬克思。眾所周知,馬克思非常強調市場經濟中“形式平等掩蓋下實質的不平等”與非資本主義條 件下“超經濟強製”導致的不平等的區別。在馬克思看來,超經濟強製意味著身份性的“統治與服從關係(自然發生的或政治性的)”。[10]所 謂“自然發生的統治與服從”指各種與身俱來的等級,包括種族壓迫,而“政治性的統治與服從”則是一種後天的、體製的安排,對“農民”的歧視顯然就是這樣。 馬克思認為這兩者是同質的——它們都既異質於“私人交換”的社會(即今人所謂資本主義),也異質於“自由人聯合體”社會(馬克思理想中的未來社會)。

南 非的阿非利卡白人思想界為種族隔離與歧視黑人的製度辯護時自有一套理論,從白人歸正教會關於他們是“上帝選民”的神學解釋,“白人比班圖人更早來到南 非”的史學觀點,直到從文化多元論出發得出“白人的人權標準不適用於黑人”、白人與黑人隻能“各自發展有各自特點的民主”的理論,可以說是振振有詞。而中 國那種把農民當成賤民的體製當初在蘇聯也曾得到列寧所謂農民是“半反動階級”、“60個農民必須無條件服從10個工人的決定”[11]的 階級優劣論的促成,受到普列奧布拉任斯基關於以農村為“殖民地”、靠“剝削”農民進行“社會主義原始積累”的理論支持。當然在靠“農民革命”建立的新中 國,表麵上毛澤東對農民的看法與蘇聯人相比要積極得多。但他心目中的“好農民”從一開始就指所謂“絕了發財之望”的那些人,他們很多其實是遊民;而所謂 “對趙公元帥禮拜最勤”的那些上進農民,他是非常厭惡的。[12]由 此產生所謂“嚴重的問題是教育農民”、所謂小農“落後”、“自私”、“保守”的階級歧視理論和敵視農民“自發勢力”的觀點。即使文革時理論上最“左”、 “貧下中農”形象最高大的時候,那些不服服帖帖“為革命種田”而要進城打工掙錢的人也不被當作“貧下中農”,而被謂之“盲流”,那時就備受歧視,改革後對 “農民工”的歧視其實就是來源於此。

現 實中中國的農民歧視與過去南非的黑人歧視的確同樣是“非競爭”的、製度性的、強製性或身份性的,兩者都截然不同於自由競爭條件下的“階級分化”,而屬於 更為落後的基本人權不平等。而且筆者前文已經列舉的大量事例都證明:這種歧視的力度在中國往往比南非更大。如:中國民工辦暫住證要交很多錢,南非黑人辦通 行證不要;黑人出示了通行證就不會被抓,而民工在特殊時期出示了暫住證仍然會被抓;中國民工的“無證被抓率”總體上也比南非高;中國的“流入控製”比南非 更嚴格;中國“農民工”的家居率比南非黑人勞工低,而“兩棲”率比南非黑人勞工高;中國“梳理”打工者的陋居比南非更鐵腕,而且南非畢竟還有“安置”,中 國則往往是純粹驅逐;而為了把“暫住者”留在鄉下,兩國搞的鄉村建設中,中國的財政投入也遠不及南非;等等。同時,也有一些方麵南非對待黑人比中國對待農 民更惡劣,如上文所述的土地方麵,300年來南非白人圈黑人的地,就規模(而非速度)來講比我國目前的圈地運動要更嚴重。

當然,在世界潮流中這兩個國家都在進步,中國改革中的進步是明顯的,南非即使在1994年民主化之前也已經有不小的變化。在弱化歧視、提高人權的過程中, 中國總的趨勢與南非是相似的,但進度則比南非晚許多年。例如,中國由征發勞工製轉向“流動勞工”是在1980年代,而南非是在1910年代;現在南非已經由“流動工人”變成了自由就業與定居,中國還遠未做到這一步;在對“流動者”的盤查中從“無證抓人”為主改為以“無證罰款”為主的“軟歧視”,南非發生在1980年代,而我國發生在2003年後;南非的“通行證”於1986年廢除,我國至今尚未,隻是一些城市最近出台了改“暫住證”為“居住證”的試點,盡管隻限於特定的“人才”,畢竟也可能是“暫住證”製度衰亡的開始;……當然也應該指出,中國這些變化雖然發生得晚,但在一些方麵進展還是不慢的。

總之,中國與過去的南非都存在著嚴重的體製性的身份歧視即“低人權”現象,因此需要基本人權平等(即馬克思講的“形式平等”)的改革,而且中國甚至更需要。

中國與南非的不同:

中國能避免民主化以後的“類拉美化”危機嗎?

現 在我要回答第二個問題:如果中國與南非可比,那麽“中國的明天”會發生“南非今天”的事嗎?今天南非那些好事,如身份平等政治民主等等,乃至曼德拉與德克 勒克倡導和解、圖圖主持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對待曆史問題的化解,等等,當然已成為佳話。但是新南非的“類拉美化”治理困境的確比較嚴重。我們在南非的 華商作為治安不良的重要受害者,感受固然比當地黑人強烈,但當地輿論也是非常不滿的。各國曆史上民主化以後有一段“轉型混亂”不止南非為然,例如不少中東 歐國家也有過這個階段。但是1990年前後發生變革的中東歐除 了極少數發生戰亂者外,絕大多數國家都早已結束“陣痛”轉入複興和繁榮,一些國家已經通過“考試”加入歐盟成為“準發達國家”。而南非民主化比他們隻是略 晚,卻至今還沒有走出適應期。應該說,要講“民主化的代價”,南非付出的這種代價要比大多 數中東歐國家都更大。

但 是南非現在即使是白人,也絕少有人講不該民主化的。這固然說明了民主、人權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但另一方麵,我國有些人總喜歡拿一些東歐國家民主化之後 的“亂象”來證明民主化搞不得。南非既然民主化之後“更亂”,應當更好拿來說事。無奈反對種族隔離的“政治正確”似乎比反對“斯大林體製”還明顯,它已成 為從自由主義者到南非共產黨人都堅守的“共同底線”。所以我們上述網友的那些話也就是在網上說說,恐怕上不了正式媒體。

然而既然有人這麽想,我們也應該回答:假如未來中國推進了民主,會不會也陷入如同南非1994年後的那種困境?

嚴肅的學者不會以算命先生自居,但我至少可以說,中國如果推進憲政民主,出現某些中東歐式的過渡期問題是可能的,但出現南非式的困局幾乎不可能。

南非如今並非一切問題都是“路徑依賴”所造成,1994年後南非是有些教訓要汲取,這裏無法詳述。這裏要說的是:中國與過去南非的問題除了上麵提到的同質性的一麵外,當然也還有一些重要區別。其中主要有二:

第一,南非的“黑白之別”要比中國的“城鄉之別”更為剛性化。

所謂剛性化,就是歧視者與被歧視者之間區別的不可改變性。前麵說過,中國的體製性歧視力度在很多方麵比南非還大,“低人權”比南非還嚴重。但是歧視力度大,並不意味著歧視者與被歧視者之間區別的“不可改變性”也大。 由於南非的膚色差別直觀而且固定,“黑轉白”是不可能的。而中國農民即便在身份壁壘最嚴格的時代,也有一些人獲得恩準“農轉非”。南非親白人政權的黑人保 守派酋長再受寵,充其量也隻能在白人政權支持下統治“黑人家園”,不可能進入白人國家的權力層。然而中國的“農民”則不同,盡管在公務員錄用上同樣有身份 壁壘,但“政務官”卻實行“特恩製”。即便在當年農村中餓殍盈野、農民一般狀況比南非黑人糟得多的“三年人禍”時期,中國的官員中出身農民的也很多(其比 例甚至比今天多);而且在中國特別典型的“官本位”下,農民出身者一旦當了大官,老百姓哪怕是“市民”在他麵前也得俯首帖耳。顯然,在中國,“農民”之所 以弱勢並不是因為他種田,而是因為他處在權力金字塔的最下層。所謂中國的“城鄉二元結構”,本質上其實是有權有勢者和無權無勢者之別。

不 僅現在如此,中國曆史上曆來有“布衣卿相”,有人認為這就是“平等”,其實,這隻是有權者與無權者之別的“剛性”小,但這並不意味著有權者欺負起無權者來 就更溫和,也不意味著“官民矛盾”就更小。道理很簡單:“布衣卿相”並不是“代表布衣的卿相”,皇恩之下的“布衣卿相”隻是政治暴發戶,他的暴發並不意味 著“布衣”階層有了“代議士”。相反,他虐待“布衣”甚至可能甚於貴族虐待自己的屬民。因為“受寵的奴才對待不受寵的奴才,往往比主人對奴才更厲害”。 中國曆史上“官逼民反”的現象多於一般貴族製社會中貴族逼反附庸的現象,是毫不奇怪的。而反過來,曆史上的“農民起義”卻基本上都是由非農民人士、甚至是 由貴族領導的。

今 天推進民主改革當然絕不同於曆史上的“農民起義”,但是體製的這個特點卻使得人們更有可能把改革看成是體製間的鬥爭,而不是一撥人(比如黑人)與另一撥 人(比如白人)的鬥爭。一方麵,現體製下農民出身的官員未必會為農民說話,然而農民能夠成為官員(不像南非黑人不可能在白人政府中當大官)這一點卻吸納了 農民中最有政治活動力的少數精英,使得中國農民中難以產生南非黑人中那種曼德拉式的人物。從這一點講,中國的農民問題似乎比南非的黑人問題更難解決。

但另一方麵,這樣的人物在“非農民”當中出現卻是非常可能,就像曆史上的農民抗爭往往都是非農民人士發起一樣。南非白人中再開明的人物也很難成為黑人領袖,中國顯然就不是這樣。從這一點講,中國的農民問題又比南非黑人問題要“容易”解決。

而 這又涉及到第二個重要區別:在南非黑人固然是“低人權”,但在白人中早就實行憲政民主;而中國即便在市民、甚至是“素質最高的”市民即大學和知識分子群中 也無民主可言。因此中國城市居民中的利益一致性明顯不及南非白人。前麵說過,中國的製度性歧視在許多方麵比南非力度更大,但是中國“城鄉鴻溝”確實不如南 非的“黑白鴻溝”那麽深,為什麽?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因為中國農民的人權水平比南非黑人更高,而是因為中國“市民”的人權水平比南非更低,尤其是我們的 “窮市民”與他們的“窮白人”相比更是如此。在南非,低人權隻是對黑人而言,而在中國,“市民”中也存在著這種問題。

前 麵提到,過去南非白人有選舉權而黑人沒有,中國則是農民的選舉權隻為“市民”的四分之一。看起來好像中國農民畢竟還有四分之一,比南非黑人完全沒有要強。 但其實誰都明白中國的選舉是怎麽回事,所以在選舉權問題上與其說中國農民強於南非黑人,不如說中國市民明顯弱於南非白人。那條法律固然是公開宣告了歧視, 但誰都知道,農民的弱勢其實主要並不在於這個“選舉權差異”。在南非,1994年的民主化隻是黑人獲得了民主權利,白人早就有了這些權利,他們在1994年基本是一無所得。而中國未來民主的推進卻是市民與農民都受益的。南非“窮白人”的維權早在1920年 代就獲得決定性進展,當代他們基本上不存在維權問題,如果要“維權”那就是針對黑人維護他們的特權了。而中國城市弱勢者被侵權問題十分嚴重,並非隻農民有 維權問題。盡管他們也有利益衝突,但城市弱勢者的維權主要並不是衝著農民來的。南非“窮白人”歧視黑人甚至比富白人更甚,中國城市盡管也有下崗工人抱怨農 民工“搶了自己的飯碗”之說,但這種聲音並不強大,他們更多還是抱怨“官商勾結”,而外來打工者受到的排斥也主要不是來自他們。

南 非白人社會實行歐洲式的福利製度,“窮白人”得到高水平的保障;而中國即便在城市居民中也是“負福利”製度,尤其在市場化改革後市民分化明顯,可以說在很 多方麵中國城市貧民如今的社會保障水平不如種族隔離製度下南非的“窮白人”,而當年南非白人社會內部比今天的中國城市居民內部更加“社會主義”。這使得南 非白人、尤其是阿非利卡窮白人更難適應種族特權廢除後的環境,而在一部分黑人中蔓延的民粹主義又帶有敵視一切白人、乃至一切“非黑人”的“逆向種族主義” 色彩。

因 此中國的城市社會比南非白人社會更複雜。在中國,計劃經濟時代可以說貧富分化隻是隱性,官民對立無從體現,而城鄉差異最為突出。但現今官民對立之凸顯,不 僅超過貧富差異,而且有超過城鄉差異之勢。中國城市知識界為農民鳴不平、呼籲提升農民權益的聲音要遠遠超過農民自己的聲音,而農民出身的官員為農民說話的 反倒更少。這與南非基本上是曼德拉這樣的黑人精英在為黑人說話,形成鮮明對比。

南 非對黑人的歧視之所以沒有“特恩製”,除了黑白膚色不可變外,更重要的是白人社會的民主製不可能允許皇上把(白人的)特權隨意賞賜給他所寵幸的(黑)人, 當然,他也不能剝奪他不喜愛的人(如白人中的反對派)的公民權(種族主義下的公民權也就是白人特權)。而我國的市民中也沒有民主製,皇上就可以隨意把市民 貶為“農民”(如當年的“上山下鄉”和剝奪賤民城市戶籍),也可以把他欣賞的奴才提拔成權貴。正因為如此,所以南非會產生讓“黑人家園”“獨立”的計劃, 因為在民主製度下公民權是不能侵犯的,要堅持歧視黑人,最終你就隻能把他當成外國“偷渡客”。而在中國根本就沒有這種必要,官家拘留或驅逐老百姓並不 是什麽大不了的事,假如是“外國人”反倒麻煩了——在中國,“外賓”才是享有特權的!

正 因為如此,中國的體製性歧視嚴酷性雖不亞於南非,但“隨意性”則更為突出。中國的“戶籍製度之弊”並不是戶籍本身的問題,也不可能僅僅通過取消“農業戶 口”來解決。事實上,近年來隨著官商結合搞“圈地運動”之風大盛,許多地方已經出現了“反向的”戶籍政策,即強迫農民“農轉非”、“(行政)村改居(委 會)、鎮改街(道辦事處)”。一旦“村改居”了就可以把農民的土地沒收——因為官家規定你已經不是農民了,而“非農土地”鐵定就是“國有”的!顯然,在沒 有民主和權力製衡機製的情況下,取消“農業戶口”和設立“農業戶口”一樣都可能造成歧視。

但這反過來也會增加改革的靈活性。實際上,隻要地權歸還農民,政府權力受限,不能隨意圈地,城裏不再搞“梳理”,“農民工”能自組工會,失業農民工不被視為“有退路的返鄉者”,鄉村普及社會保障,教育考試取消地區歧視……,一句話,把農民當成公民,把農民的土地當成公民財產,把“農民工”當成工人(而非“流動工人),把“返鄉農民工”當成(需要保障的)失業工人,“城鄉對立”也就化解掉了。這些事情當然也很難,也有各種衝突與風險,但要說會在農民與市民之間形成像南非那樣“黑白分明”的族群對立,幾乎是不可能的。

因 此,在中國瓦解身份壁壘的動力主要在國內,而不是像南非那樣很大程度上來自國際社會;主要靠普世價值在城市居民中的傳布,而不是像南非那樣靠黑人自己的抗 爭。在這方麵,改革時期的中國也確實取得了不少進步。從“征發民工”製到對“主動民工”設限,從查證拘捕到查證罰款,從廢除強製“收容”到開始簡化暫住證 製度,從放鬆打工限製到教育與居住限製也開始鬆動,中國的“低人權優勢”確實正在弱化,而它的經濟也在減速。當然這種弱化的進度即便與南非種族隔離製度 末期的水平相比也遠不能如人意。但與南非相比,中國的製度性歧視問題更是一個純粹的民主問題(更確切的說是個“共和”——通過憲政製度建立利益群體的理性 博弈機製——問題)。而南非的劇變雖然也叫“民主化”但看來僅僅民主還是遠不能一下消除種族鴻溝的。中國的民主進程也伴隨著利益的衝突,也會有種種風險, 其中也包括民粹主義風險——但是中國的一般民粹主義與那種帶有深刻種族烙印的“黑人民粹主義”不同,不會造成族群撕裂與國族認同的危機。

總 之,至少在目前條件下,中國體製的路徑依賴程度要比南非小。中國如果出現民主化,放棄“低人權優勢”確實可能會使中國經濟增長的“奇跡速度”放慢(其實不 放棄也會放慢),但經濟增長的質量及其與居民福祉的關聯會改善。這種轉型的確也有風險,像人們在中東歐國家看到的那樣。但發生嚴重治理危機的可能性,至少 要比南非小得多。今天的中國確實很像當年的南非,但是由於上述差異,加上南非先行的民主化中一些教訓如果能夠被吸取,今天民主南非麵臨的一些問題,明天的 中國民主化進程是能夠避免的。像宋魯鄭先生那樣以南非的“亂象”來嚇阻中國民主化,不會比當年極右翼白人以東歐的“亂象”來嚇阻南非民主化更有效。

不 過,所有這一切都有賴於國人在經濟“奇跡”中保持清醒的頭腦,一方麵要防止陶醉於“奇跡”而漠視“低人權優勢”積累起來的社會危機,防止社會不公正從 “權家通贏”惡化成“贏家通吃”,另一方麵要利用高增長提供的物質條件,抓緊利益緩衝餘地較大的這個時機推進政治改革,啟動民主,提高人權,增進自由與福 利,轉變經濟增長模式。南非的前車之鑒表明“低人權優勢”造就的奇跡並非永久可恃,而到了不可恃之時再思易轍,就積重難返了。中國倒是不會有南非式的黑人 民粹主義,但由於我上麵講的原因,其實中國不分城鄉發生彌漫性民粹主義的可能性會比南非更大(南非現在基本上不會有白人民粹主義的爆發)。如果真的陷入了 那種寡頭主義與民粹主義的惡性循環,也是很難收拾的。中國如果在“奇跡”時期啟動民主,不會有南非今天的困境,但是如果到了“奇跡”不再,像1997年經濟滑坡中的印尼那樣“不得不民主”的話,那就可能不是什麽南非困境的問題,而是更嚴重的、類似1917年的“俄國困境”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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