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近日,韓國國防部稱,朝鮮在3月4日向其東海(日本海)方向,發射了數發火箭彈,火箭彈彈道穿越日本東京至沈陽空中航線,並在6分鍾後,有一架中國大型客機穿越火箭彈彈道。
王洪光指出,軍事演習中空(航空兵)炮(地麵炮兵)協同,是重要演練內容,否則,在實戰中會造成互相的嚴重誤傷。朝鮮300毫米火箭炮,當射程在50—60千米時,最大彈道高約為14,000米,射程到150千米時,最大彈道高約為30,000米。而大型客機的航線高度一般在10,000—12,000米,在最大彈道高之下。如射向與航線交叉,會有一次彈道與航線交集,如射向與航線相向,將會有兩次彈道與航線交集。看似有6分鍾的時間差,其實是極其短暫的。
試舉一例:實際作戰中的炮兵打擊,與空軍航空兵對同一區域攻擊,兩者火力協同時間(火力間隔)一般是2—3分鍾,為了防止誤傷,軍事演習往往把這一時間放長至10分鍾之內。6分鍾恰恰在2分鍾至10分鍾之間,已進入了防誤傷的間隔時間,而且事先民航不知道,沒有預警。軍事演習為防止誤傷民航,演習場上空有航線時,演習指揮部要與空管部門協調,一般情況下是演習讓民航,也有調整民航機飛越時間讓演習的情況,互讓時間往往長達半天,就是為了確保民航的絕對安全。
這次朝鮮向東邊的日本海海域發射火箭彈,遠離中國,中國不具備監視條件。由於涉及東京—沈陽航線,對民航班機安全造成重大威脅,發射前理應通報中國,並通報有關國家航管部門,使預計該時段通過該空域的民航班機有效避讓。
王洪光認為,中國有關部門決不能等閑視之。用“正常飛越朝鮮及相關空域,未發現特殊情況”和“核實有關情況,表明必要關切”這種輕描淡寫的話是不妥當的。而應該嚴詞批評,並讓朝鮮保證今後不得再發生類似事件。
據了解3月6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對於記者提問朝鮮4日下午試射火箭炮的區域正好位於中國民航客機的航線上有何評論答道,經了解,當天中國民航客機正常飛越朝鮮領空及相關空域,未發現特殊情況。因此解放軍南京軍區原副司令員王洪光的上述文章其實是對外交部淡化處理此事的不滿。
中國的官僚運行體製決定了中國的各級官員並不能隨意發表個人針對時事的評論,王洪光雖然已經不再擔任解放軍副司令員,但是身為全國政協委員的他仍然是中國政府運行體係的一員。他在中國官方媒體發表對朝鮮火箭彈險撞中國航班的看法,說明解放軍從理論上已經認識到朝鮮舉動的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