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史記》:"每歲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無錯可究

來源: kankantw 2014-02-10 03:13:4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81 bytes)

根據《史記》史記卷二十六 曆書 第四 ,華夏曆以28星宿為基準劃分季節和年份,秦漢以前是每歲366天,司馬遷參與製定的曆書將其精確到每歲365.25天,按現行的所謂公曆算是發生在大約 公元前100年左右,與現行的公曆沒關係。

按這個說法,說一年365天也沒錯,“想你的365天”也說得過去,無須那樣嚴格地計較。

所有跟帖: 

365天,5小時,48分,46秒。 -大江川- 給 大江川 發送悄悄話 大江川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0/2014 postreply 11:24:25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