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回答你。

來源: natalia 2014-02-07 11:51:3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477 bytes)

首先你不曾(或不敢)說文革是美好的,但是實際言論上你在用文革否定改革。別忘了習總書記的話,“兩個三十年不能互相否定”,話很簡短,怎麽理解要看人了。文革開始至今不到50年(2014-1966=48),反思文革不到40年,看來這個history你還要好好study呀。
文革後的人權狀況當然進步了,至少共產黨不再“給人扣帽子再迫害”了;至少沒有派出所的搜查證不能公開抄家了;至少沒有光天化日的打砸搶了。就“免於恐懼的自由”而言,這全是進步。你要說這種進步很有限很可憐,我同意,但仍舊是進步。製度永遠沒有最好隻有更好。至少對內而言,資本主義(或者說“剝削”)建立在公平、開放、自由的基礎上。國家主權和經濟獨立前提下“走資派”真要當政,人權情況隻能越來越好;西歐北美的社會發展證明了這些。美國1900年代的人權狀況也一團糟,現在就很好。
最近十年中國的司法確實全麵倒退,在邏輯上這恰恰是反思文革不徹底的結果。薄熙來在重慶走的就是複辟文革道路,所以才會有大規模的踐踏司法刑訊逼供。審判四人幫很不徹底,最可笑的在於起訴他們是以“破壞文革”而不是以“破壞社會”的名義;可見當時(1978-1982)即使司法領域裏很大程度也是“黨在國上”。審薄熙來,確實沒有公開他在重慶的種種惡行。這顯然是為了維護社會穩定的權宜之計。但是希望你注意到,至少薄熙來在省級地方上沒有同盟軍,事後中央對政法委的整頓也確實在促進獨立司法。
反思文革不是哪一派的事情,是全民族的事情。文革是毛澤東的罪惡之一。“資本主義道路走不通”,這是公元2500年該考慮的事情;“無產階級專政下不斷革命”的道路走不通;這在1966-1976年的中國已經被證明了。

所有跟帖: 

不要混淆“文革”與“文革期間中國的成就”。請講明文革的“是處”。 -natalia- 給 natalia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07/2014 postreply 18:46:49

那就改一個說法:66年5月到76年10月中國的成就。 -natalia- 給 natalia 發送悄悄話 (92 bytes) () 02/07/2014 postreply 21: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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