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8日中午,深圳街頭驚現用百餘A4信封拚湊而成的特大“冤”字。據拚字的孔女士介紹,這一百封信裏裝的是60歲母親含冤入獄的全部證據材料,將分別寄往《紐約時報》、聯合國法律援助機構、聯合國人權機構、路透社、法新社、最高人民法院等國內外媒體和行政機構。
孔 女士的母親王女士是一宗故意傷害罪的被告人。孔女士一年前懷孕,在深圳遠東婦兒科醫院檢查生育時,因破腹產沒有預約,拖延40小時後順產,產下一男嬰,缺 氧;又因博愛醫療集團旗下係列民營醫院設備不齊,沒有呼吸機,沒能及時搶救,導致嬰兒死亡。事後,主治醫生孟會芹為了掩蓋事故責任,故意摔倒,誣陷其母親 推了她,被深圳羅湖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刑一年,上訴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同時被索要60萬巨額賠償。“我們真的已經走投無路,已經對這個國家的法律徹底 失望了……”孔女士說。
醫院沒有呼吸機,耽誤嬰兒治療,造成嬰兒夭折。
孔女士是河北邯鄲人,2005年到深圳打工,直到2012年2月,32歲的她才懷孕,不惜重金選擇了博愛醫療集團下屬的民營醫院——深圳遠東婦兒科醫院。孔女士當時是VIP產婦,VIP屬於套餐價,一萬元全包。
根 據廣告介紹,深圳遠東婦兒醫院是按照婦兒專科醫院標準建立,是由博愛醫療集團出資,完全按照世界衛生組織(WHO)標準投資興建……就是因為這些華麗的廣 告標榜才讓孔女士們信以為真,不惜放棄醫保報銷的福利,也要選擇去民營醫院。“這樣一個偌大的醫院卻沒有呼吸機,在宣傳時為什麽不說設備不齊全?”孔女士 後悔莫及。
孔女士懷孕後,每個月都要去遠東婦兒科醫院檢查兩次,結果是一切正常。但9月23日淩晨2:30分左右,孔女士從睡夢中驚醒, 發現羊水破了;2:50分送到醫院,要求破腹產,被告知沒能預約,醫生強調不會出事;24日下午2:30,孔女士才被送進產房;下午5:10分之前,孔女 士在產房肚子疼,多次問護士,遭遇不理不睬;直到18:35分才產下一兒子。兒子出生後,護士醫生開始手忙腳亂,“她們一會兒報告主任,一會兒匯報院長, 什麽藥房送藥和安排轉院到人民醫院……”孔女士回憶道。
某護士告訴記者:“當時嬰兒搶救需要呼吸機,但遠東醫院沒有這些設備,隻有人民醫院新生兒科才有。”沒有呼吸機的事實在《南方都市報》的報道中,得到了醫院方的確認。
嬰兒被人民醫院接走時,孔女士的丈夫隨同深圳遠東醫院兒科池主任一起過去,辦理了入院手續,交了押金。人民醫院距離遠東醫院不過10分鍾車程,卻用了1個小時才到,光電梯就等了20分鍾……幾經折騰和顛簸,終於讓這個嬰兒經搶救無效死亡。
VIP產婦變醫院仇人,醫生突然摔倒,大喊“打死人了!”
嬰兒送去人民醫院後,孔女士第一時間要求丈夫找遠東醫院封存病例,足足等了3個小時都不給,是因為其丈夫說要報警,醫院才肯拿出病例。“這到底是為什麽?”孔女士不解。
“對於孩子的情況,我們隻知道重度窒息,究竟是什麽原因造成,我們不懂,想醫院給予解釋,不過分吧?”醫生護士由此對這位VIP病人的服務態度來了個180°大轉彎,孔女士的產房被冷漠和拋棄。
為 討解釋,孔女士的父親找遍了整棟樓,也沒有找到院辦和院長辦公室;孔女士的丈夫給深圳電視台第一現場欄目打過三次電話,接線員隻是做了記錄,說稍後反饋欄 目組;丈夫又打了《深圳晚報》和12345市長熱線,沒得到任何理睬;給深圳衛生局打電話反映情況,最後被告知,這種事情不算什麽大事,叫孔女士寫好材 料,傳真、快遞或送過來,衛生局有專門部門審核,大概15天,然後再遞交上級部門。
孔女士一家人由此陷入灰暗。26日早上,終於有主治醫 生孟會芹到病房查看,孔女士問醫生什麽情況會引起孩子窒息,得到的答複是,妊娠期有糖尿病。“我從2月份產檢都在這家醫院,不見我有糖尿病;產檢的時候, 也沒有醫生告知有糖尿病; 23日半夜入院,醫生餐前餐後測血糖,每天紮好幾針,都是正常值,為何孩子死了,就說我有糖尿病?”孔女士感覺醫生在開始故意推卸責任,就叫醫生出去。
幾 分鍾後,主治醫生又帶著另外一個醫生來到病房,孔女士的母親王女士為了不讓女兒生氣,再次叫她們出去。醫生往病房門口後退了兩步,王女士緊跟過去準備關上 房門。就在此刻,孟會芹醫生突然腿一軟坐到地上,大喊打人了……孔女士感覺不妙,趕緊吩咐丈夫撥打110和120,同時拿出手機拍照,叫坐在地上的醫生別 裝。“過了很久,120才接走醫生,帶去人民醫院檢查。”孔女士壓根兒也沒能明白,孟會芹醫生怎麽就糊裏糊塗骨折了?
醫院簡稱病房是監控死角,母親被以故意傷害罪判刑一年。
26日下午1點鍾,有兩名警察到病房找孔女士錄筆供,離開時,警察非要將母親王女士帶回派出所,說什麽錄一下筆供,一會就回來,結果將王女士關進了羅湖區看守所。
9 月27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王女士被羅湖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並於10月12日被捕;12月18日王女士被取保候審;2012年12月7日,案件偵查終結 後,羅湖公安分局向羅湖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羅湖檢察院審理了全部案件材料後,於2013年1月21日退回羅湖公安分局補充偵查;2月21日羅湖公安分局 補查重報,4月3日該案再次被退回補充偵查;4月23日羅湖公安分局再次補查重報;羅湖檢察院分別於2013年1月5日和2013年3月18日兩次延長審 查起訴期限。
羅湖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王女士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導致被害人(暫定為)輕傷的結果,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3年9月26日,羅湖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女士有期徒刑一年。王女士不服,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於2013年12月份審理終結, 維持原判。
“我挨都沒挨著醫生,怎麽就成了故意傷害罪的罪犯?”王女士永遠也不服。目前,王女士知道自己再度被關進看守所的噩耗,已經生 病住進人民醫院,遭到羅湖區法院多次催促,要進行二審宣判,並送往看守所收監。為此,律師遞交了監外執行申請書,但羅湖區的法官確認為王女士是裝病。
“醫 生在人民醫院被說成骨折,法院就深信不疑,但母親生病住院,法院卻說是裝病,意欲為何?”孔女士不明白。實際上,律師為王女士做了無罪辯護,但都沒有被法 院采納。在法庭上,檢察院用公安機關隨便找幾名醫院的護士醫生,用我聽到喊聲,卻沒能親眼目睹就是王女士推倒醫生的口供作為證據,用沒有經過權威鑒定而暫 定為輕傷的結論請求法院量刑,卻都被法院采納。
孔女士為了讓母親能夠自由身,想盡一切辦法,甚至都通過醫院的律師想到妥協。醫院給出條 件,可以原諒王女士,讓法院判處緩刑,但必須是孔女士放棄醫院設備不齊全導致嬰兒死亡的維權訴求,同時還要賠償孟會芹醫生各種費用80萬元。80萬元對於 孔女士來說難若登天,最終擊碎了孔女士讓母親含冤妥協的希望。她們上訴不成,便繼續申訴;她們通過網絡發帖沒能尋求到正義,便將申訴材料投遞到國外機構, 勢必麵向全世界尋求公平正義。
記者調查,醫院跟病人破釜沉舟,讓深圳法律麵目全非。
“為了這場官司,醫 院耗費了幾百萬元,四處疏通關係,卻不願意冷靜下來跟患者溝通,平息這場官司,真不知領導是怎麽考慮的……”遠東醫院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資深醫師告訴記 者。在整個事件中,深圳遠東醫院運籌帷幄,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當記者致電院長辦公室尋求采訪,半小時不到,就有自稱醫院宣傳部門的工作人員致電記者,要求 約到某高檔飯店見麵,並送上不菲的紅包。
“這件事,我知道,但不好介入,就算采訪了,也不給報道。”一位深圳的記者感到很無奈。“想想, 這家醫院每年給報社和電視台送來了多少廣告費?”這名記者還透露,領導有打招呼,就算醫院醫死人,隻要沒能引起群體事件,都不讓記者去采訪。而實際上,據 記者了解到,深圳遠東婦兒科醫院經常發生醫患糾紛,但都能被毫發無損的擺平。
“遠東醫院財大氣粗,法官們就像他們的親戚一樣,我們就算起 訴了,又能怎樣?”跟孔女士同樣遭遇的劉女士,三年前也因為沒有呼吸機導致嬰兒離世,但她們放棄了維權。而實際上,孔女士一家已經因為這個官司攪得苦不堪 言,負債累累。“我們豁出去了,堅決維權到底……”孔女士無奈中透出幾分堅強,她在網上發布的事情經過得到了近千萬網友的同情。
記者又采 訪了深圳市人民醫院有關孟會芹骨折的情況,病曆顯示,沒有診斷醫生的簽名,專業人士分析,骨折病例可能是偽造。為此,深圳遠東醫院的陳醫生發出了一連串的 冷笑,當記者問及為什麽要冷笑,陳醫生隻說不方便透露。據了解,民營醫院的醫生大多跟醫院簽了一份責任協議,出了事故後,醫生自己擔責,就逼迫醫生不得不 費盡心思逃避責任。深圳衛生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告訴記者,像深圳遠東這樣的民營醫院聘請的醫生好多都沒有資質。
不解的是,連記者都 能探出的真相,深圳公檢法為何就不能調查出來?誰才是冤案的締造者?“領導們現在是騎虎難下,一方麵不能跟醫院方交代,另一方麵又不能視法律不顧,一意孤 行傷害無辜,關鍵是這一家人絕非等閑,她們不懂得識時務者為俊傑……”深圳法院的一位老法官好像知道一些內情,但他決口不提,為什麽公檢法都要跟醫院有所 交代,卻忽略當事人?
“如果這個案子,王女士被改判無罪,深圳公檢法有一大幫人要遭殃。”記者用一句某檢察官對本案的看法來結束這篇注定被編輯審核不通過的新聞稿。多麽平常的案例,卻要讓中國法律在全世界蒙羞,就是因為這裏涉及到的是深圳博愛醫療集團,是深圳的公檢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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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女不可信。 國人素養太差。 -虎虎虎虎- ♂ (0 bytes) () 01/25/2014 postreply 01:29:58
• 你有什麽依據說深圳女不可信?“國人素養太差”?你是哪國人?你自己的素質差嗎? -草原-- ♀ (0 bytes) () 01/25/2014 postreply 04:05:58
• 世普價值包括不懼強權保護弱者,懂嗎?中華小土鱉? -fortlee- ♀ (0 bytes) () 01/26/2014 postreply 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