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原貼子中提到, 劉進在廣播中這樣講:“昨天發生了武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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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了殺卞仲耘的威風。因為她有心髒病,高血壓,死了。毛主席說,好人打壞人,活該。大家不要因為發生這種事,就縮手縮腳,不敢幹了。這件事,任何人都不許向外麵講,否則就按破壞文化大革命處理。”  

劉進在試圖掩蓋這件事, 隻不過是打著[破壞文化大革命]威脅,打著[毛主席說,好人打壞人]借口.   而且說[大家不要因為發生這種事,就縮手縮腳,不敢幹了。]  就是說,  在打死人後, 其實參與者很不安.  

說明什麽?  說明, 文革時代的他們也都知道, 打死一個校長不是什麽光彩的事情.所以掩蓋, 不安. 這是犯罪分子的通常心裏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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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了,  當然首先要從法律觀點來看.  卞仲耘事件就是一個案件!  你甚至無法證明卞仲耘死亡的凶手是誰, 對吧....

你卻把責任推到了文革頭上, 不很滑稽嗎?  

是凶手要為死人負責. 如果有人教唆,  教唆者同樣有罪.  

文革政府的責任是沒有能夠依法來追查此案.

正是因為有人很荒謬地把殺人的責任推到了文革頭上,  這種認識的誤差(俺更覺得, 是有人故意的誤導)造成了, 改革開放政府同樣沒有能夠依法來追查此案. 

所以, 正是因為這種認識的誤差, 殺人凶手依然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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