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HO, 中國貪腐的土壤至少有:
1. 政治土壤:一黨執政,缺乏監督;最高層需要通過中層和基層領導統治大眾,“適度貪腐”是最高層凝聚中層和基層“官心”的最大利器;最高層希望“適度貪腐”(否則官場沒有凝聚力),中層和基層領導會力爭擴大的“適度貪腐”範圍和程度,於是貪腐膨脹和反貪腐就你來我往,周期出現;最終往往是貪腐膨脹戰了上風。
2. 人文土壤:民眾對貪腐的“認同”和默認;民眾對貪腐是“認同”的-如果自己(或自己的小單位/集團)是某一貪腐行為的受益者,民眾反對的貪腐是別人(或別人的小單位/集團)的貪腐。君不見,多少人談起貪腐十分憤恨,話題一轉,提起自己有路子(往往是打通權貴以權謀私或以勢欺人)又眉飛色舞,絲毫不以之為恥;即使是別人的貪腐,民眾對輕度貪腐也是默認的,認為是人之常情,缺乏零容忍的態度,日子久了,輕度貪腐演變為中度貪腐和重度貪腐。
這兩類土壤養育的中國貪腐又肥又壯,解決起來難度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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