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瘟的GDP:1400箱50年假茅台做抵押 坑了銀行等單位2個億

來源: free2005 2013-12-26 09:50:4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3772 bytes)

經偵老民警隨口“多嘴”了一句,牽出特大銷售假酒案


1400箱50年假茅台做抵押


坑了銀行等單位2個億


打工司機造出這批假茅台一夜暴富,買了保時捷買了高檔房


白酒抵押就能辦銀行貸款?銀行方麵有沒有問題,警方正追查


本報記者 胡大可 本報通訊員 陳福 劉斌/文 尹炳炎/攝


 


梁津銘/製圖


 






  今年5月,杭州上城經偵大隊民警顧聯華到某銀行調查一起騙貸案。走進銀行,老顧瞥見了一瓶五十年53度“飛天”貴州茅台酒。

  他隨口一說:“50年陳,那這瓶茅台現在可貴了。”一旁,銀行工作人員也是一笑:“對啊,這還是三年前有人來衝抵貸款的,我們倉庫裏還有50箱哩!”

  “啊?50箱?這麽高檔的酒,有這麽多嗎?”職業嗅覺靈敏的顧警官納悶了。

  就是這麽一個非常偶然的質疑,牽出了一起公安部督辦的近年來全國案值最大的假茅台案件。

  這起案件,命名為“5·21”特大係列銷售假酒案,涉案價值高達2億元之巨!

  經過長達半年的偵查審理,到目前,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且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而最讓人驚歎的——這批假茅台在犯罪嫌疑人手裏幾經翻雲覆雨,不是進入市場倒賣,而是通過抵押等手段向銀行套現。

  昨天上午,在案情基本厘清的時刻,上城經偵大隊通報案情,以為警示。

  每瓶28500元的50箱假茅台

  被層層抵押套現或抵債

  老顧的質疑迅速引起了上城公安分局、杭州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廳的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經偵與刑偵部門組成的專案組成立。他們的第一個行動是請來了貴州茅台酒廠知識產權部的工作人員。

  一查,這50箱茅台酒都是假的!

  追查開始了,這根鏈條很長——

  2010年,浙江恒基貿易有限公司將195箱50年53度“飛天”貴州茅台酒(每瓶折價28500元,每箱6瓶)作為質押,向杭州某銀行申請貸款3000萬元,並由杭州某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最終,這筆貸款逾期未還,擔保方代償了這筆貸款,這家銀行就將這批茅台酒平移給了擔保方。

  然後,擔保方實際掌控人徐某某,將其中的50箱酒提交給老顧去的這家銀行,用以衝抵浙江某物流公司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

  查到這裏,專案組需要馬上找到的自然是這一鏈條的最上家:浙江恒基貿易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尤,他是台州人,現年49歲。補敘一下,長期以來,這位尤總就是做酒生意的,也算是行業內的大佬,他的公司擁有五糧液以及國外一些葡萄酒在華東地區的正規銷售代理權。

  顧警官說,尤鼎盛時期資產少說就有一個億。不過,最近一段他涉足房地產投資卻套牢了,正焦頭爛額。他在錢江新城還有房產。當民警找到他,說明來意,正為房產生意苦惱的尤總非常驚愕:三年多前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地掘了這麽一筆“大買賣”,到底還是東窗事發了!

  打工司機造出1400箱假茅台

  一夜暴富買保時捷買高檔房

  塵封的大案就這麽一點點被揭開。

  2010年,正是茅台酒處於高價位的時刻。

  做酒生意多年的尤總覺得,這個時候弄批仿真度較高的假貨去貸款或抵押,一定有利可圖。他找到了生意夥伴安徽人張某。

  張某找到了貴州懷仁籍的盧某某。當時,44歲的盧某某還在河南鄭州給老板開貨車。不過,張某看中的是他的籍貫——懷仁,此乃茅台酒的原產地。

  盧司機顛顛地趕回了老家,憑著人脈,迅速就假造了1400餘箱50年53度“飛天”貴州茅台酒。

  按照市場價,這種酒要2萬元左右一瓶,而盧司機假造一瓶,也就300元左右的成本。

  盧司機夫妻倆以9000-11000元每箱(6瓶)的價格,將這1400餘箱假茅台分多次賣給張某,銷售額達1400餘萬元。

  張某呢?他以18000元每箱的價格,分多次盡數轉賣給了尤總,銷售額就翻到了2500餘萬元。

  尤總就更過分了。他以142800-200000元每箱的價格,將這批酒以質押或抵押物形式,向杭州多家銀行、單位和個人申請貸款、借款或衝抵債務,涉案金額竟然高達2億元之巨!

  假酒入庫的時候,是以尤總負責的浙江恒基貿易有限公司的名義登記的。自然,這家本就是做酒生意的公司,誰會起疑呢?

  截至目前,專案組在濱江、下沙、餘杭、富陽等地查扣了其中357箱(少2瓶)假酒。

  類似案件,這三人就做了這麽一票。就這一票,盧司機和老婆一夜暴富,他買了輛保時捷卡宴車,還在鄭州黃金地段買了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子。另外,他還經營起了自己的貿易公司。

  白酒抵押

  銀行怎麽就輕易辦出貸款

  這麽多數量50年陳的茅台酒,銀行難道就沒有懷疑過真假?專案組表示,這家存有50箱假酒的銀行目前已經開展自查,同時警方也將繼續追查相關責任。挖源頭和追流向,這兩方麵的偵查並沒有隨著4名犯罪嫌疑人移訴而結束。

  這裏有個大問題,這多家銀行對於尤總如此行為就一點沒警覺嗎?單憑白酒,怎麽就能充當抵押物貸出那麽多錢來呢?

  有銀行業內人士表示,問題的根子在於目前銀行業競爭非常激烈,對於尤總這樣的大佬級人士名下的貸款業務,都想拿下。在如此背景之下,拿到這筆業務的信貸員,對於企業貸款之後資金用途的審核和抵押質押物的真假辨別就放鬆了,甚至會放縱。

  一般來說,銀行對於貿易公司這一類名下固定資產較少的企業,為了幫助他們融資,自然也為了拿下業務,如茅台酒這樣的物資抵押質押抵債的情況不在少數。

  不過,任何銀行在進行抵押質押之前,查驗相關企業的經營許可和抵押物相關交易的發票,那是必不可少的兩個步驟。

  盧、張和尤這三個層級,主要就是在發票上做了文章。自2005年以來,增值稅專用發票因其可抵扣稅款功能在全國稅務部門已實現聯網比對審查,但非增值稅專用的其它普通發票,因全國各地未聯網而造成省外普通發票的真實性難以核查。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從上海、貴州等地虛開假酒的銷售發票,甚至還偽造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的酒類銷售發票(票麵價與市場價基本接近),然後出示給了相關銀行、單位和個人。銀行就是根據這類票麵金額確定抵押質押物的價值,由此同意貸款抵押。往往要等到貸款逾期或處置抵押質押物時,請專業人士估價,才知道是假酒。

       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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