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父母工作忙,大我五歲的哥哥一邊給我們做飯吃,一邊給我們講達爾文的故事,所以啊,我從小就明白 “優者生存,劣者淘汰”的道理。
我來加拿大後,工作了幾年,進了法學院,畢業後也沒有打算留在加拿大,因為偶然的機會在一家保險法律師樓實習,我當時很幸運,因為這家律師樓在加拿大的聲譽非常之高。
實習完了,我無精打采,去美國紐約遊逛了一圈,美國的朋友建議我留在紐約賺錢,可是因為911和其他不相幹的原因,我沒有去紐約。迫於生存,我隻好做了一個律師,哈哈。
我的客戶很分散,本地的白人占1/3, 黑人和印度巴基斯坦人占1/3, 華裔和中國人占1/3.
我的工作範圍以訴訟為主,有時候,一連幾個月都要忙著上庭打官司,和人類沒有接觸;打官司和打仗沒有啥區別,要麽你死,要麽我活;而且,我們讀的COURSE,竟然包括拿破侖等戰爭理論。
一年前的偶然機會,我學會了漢語拚音打字,上中文網寫幾個博客,所以啊,借此機會,我在此告訴大家,什麽是西方的民主:弱者之肉強者食。
換而言之,西方的民主是 "優者生存,劣者淘汰”。信不信由你。
神馬“大公無私”,神馬“平等自由”,用習近平大法學博士的話來說,那都是中國人“吃飽了撐的沒事幹”,意淫出來的。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