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還算理性。至於政府如果有證據的話,那就應該公布出來。同時像NYT這樣的質疑性報道

也要允許發表,如果其它真的是虛假報道,就該拿出事實來反駁,而不是用“為恐怖主義張目”,“反華”之類的大帽子來嚇人。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