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中隊長實話實說何罪之有?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說的就是好人要是被加罪算計,即便沒有十足的憑證,照樣讓其躲不過牢獄之災。本以為這隻是專製時代官大一級壓死人的特權使然,不該 會發生在崇尚證據的法治社會,孰料世事多變,人道詭異,終究有人不走尋常路,讓一切皆有可能。據《東方早報》、新華社報道,上海楊浦區五角場附近一些占道 經營攤位多年來難以清除,某城管中隊長接受采訪時稱,是因為有人背後“收保護費撐腰”,城管“不敢管”,豈料禍從口出,被當地政府以態度蠻橫,涉嫌懶政、 不作為等理由責令停職檢查。


 


對於城管,先不要貼標簽,並不問青紅皂白地將其視之為洪水猛獸欲除之而後快,畢竟,任何一 個群體,比如無產階級先鋒隊,比如人類靈魂工程師,比如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的白衣天使,都沒有聖潔到不食人間煙火的地步。人食五穀雜糧,通常不會修煉為 純粹的好人或者純粹的壞人,於是,對於一個人,也要辯證地來看,有表現好的地方,也有表現壞的地方。


 


那些久處不決的占道經營攤位,是不是正如城管中隊長所言有人收保護費,城管不敢管,且不能 聽其一麵之詞,還要綜合其他方麵的調查才能確定。記者對攤主調查,攤主承認每個月都要向一個外號叫“老四”的人交6000多元“保護費”,交了錢就能平安 無事地做生意;記者對“老四”調查,“老四”稱這些攤位不需要任何證件,隻要交錢他就能夠搞定,“我往這裏放‘亭子’,第一個就要街道和城管同意,如果有 工商或者什麽部門來找你麻煩,你就講幫我做的,我會想辦法幫你擋掉。”由是觀之,城管中隊長說“他(‘老四’)暗地裏都有一個保護傘,不然的話,他也混不 開。我是不會去碰他的,因為我沒有這個能力去碰他。打蛇不死,反被蛇咬。估計是利益關係吧。”也算是實話實說符合常理。可為什麽當地政府急不可待地就令其 停職檢查呢?


 


原因之一,大概是城管中隊長給當地抹了黑,讓政府蒙了羞。城管中隊長言之鑿鑿說“老四”有 保護傘,才使得城管隊伍對違章攤位長期以來清除不得,盡管百姓有怨言,城管覺窩囊,但終究沒有辦法予以解決。城管中隊長雖然言語不多,但信息量不少,比如 敢收保護費,是不是涉嫌黑社會?比如敢當保護傘,是不是涉嫌官員腐敗?比如違章攤位長期不能清理,是不是涉嫌政府不作為?等等。說這些話,那不是打政府的 臉嗎?講這些事,那不是揭政府的醜嗎?為政績考慮,為形象算計,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領導們是決然不能容忍有人公開唱對台戲的。


 


原因之二,大概是城管中隊長心直口快,不懂規則。實話實說,這本是很重要的品質,尤其是公 職人員,更應該全力示範,但當下,說話辦事都要講政治,顧大局,而不是有一說一實話實說。麵對媒體采訪,城管中隊長完全可以將其推到宣傳口了事,或者以不 甚了解以及正在調查敷衍。至於實際情況,則可以上報請示,聽候命令,擅自接受媒體采訪表達個人意見,這不是明火執仗地不把領導放在眼裏嗎?亂了領導大局的 考量,害了領導尊嚴的情感,能不給你點顏色看看嗎?


 


讓人頗為費解的是,城管多年來不能清理的攤位,竟然在媒體曝光的霎那間拆除完畢,好像城管 中隊長所言的保護費以及保護傘之類純屬無稽之談。但我並不以為這樣便能自證清白。違章攤位存在多年,明明是政府懶政不作為,卻讓城管中隊長背負了莫須有的 黑鍋,而且對於城管中隊長講到的影響違章攤位清理的保護費以及保護傘,政府在相關回應中又諱莫如深隻字不提,於是,我便進一步確信了責令城管中隊長停職檢 查不過是權力尊嚴由於實話實說的冒犯而結下的一枚苦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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