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的博客:湖南警方跨省抓記者之大戲解碼

來源: berrywang 2013-10-23 14:41:11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921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berrywang ] 在 2013-10-24 18:09:57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廣州報紙《新快報》的記者,陳永洲,小陳同誌,被警察同誌們設套,假裝問他家裏上個月失竊的事情,釣他到派出所。湖南警方早就在那裏守株待兔,於是,小陳同誌不明就裏,甚至不帶內褲的,就上了長沙的警車。

    小陳一家一定炸了鍋,可想而知他的老父母,他的妻子、孩子、家人,如何的焦急,以常理推斷,他家是沒經曆過這大陣仗的,家人送他到廣州當記者,那是倍兒有麵子的職業,怎麽忽然就成了嫌疑犯,坐進了警車,還是長途的,兒子到底犯了什麽罪?以後的半個月,小陳家人肯定不好過。

    接著,《新快報》也炸了鍋,一個報道就折進去一個記者,以後還幹不幹這行了?這不是傳說中的踢館嘛?!於是,報紙第二天緊急上版,頭版頭條——《請放 人!》。這可是史無前例的,有點道行的都知道,再小的報,隻要你在中國開的了張,它也是有背景的,那叫中共中央宣傳部,新快報屬於廣州宣傳口管,人家再小 也是衙門裏有人罩的。第二天上頭版,搞這麽個30年代上海灘風格的風雲際會前有古人後無來者的標題,肯定是請示過有關方麵領導的,領導點頭意味著什麽?意 味著廣州宣傳口對湖南執法口很生氣!簡直是頂你個肺的氣!直接默認手下的報紙,出口要人!不要怕把事情搞大!

    然後就是全中國的媒體,大家一起兔死狐悲嘛!一起罵!一邊倒!大家也不怕把事情搞大!

    小陳肯定在看守所裏不知道這些,如果他有足夠成熟的社會經驗,他應該感到安全和高興,他應該以名人的高姿態,逐一與押送他的長沙警官們握手,合影,簽名, 並仁慈的看著他們,而不是恐懼的看著他們,從氣勢上壓倒他們。顯然,他們使小陳有可能成為一代名記,就因為他們的愚蠢,他本來寫了一篇沒有什麽職業水準, 至少不是很高明的財經揭秘文章,居然就成了名記,這簡直是讓李德林和胡舒立們眼紅的履曆。可惜,如果小陳很嫩,他會害怕,他會想起傳說中的電棍和撿肥皂的 橋段,然後在警察叔叔坦白就回家的暗示下,趕緊招供,而等他招了供,承認了他拿了黑錢才出的報道,那他就完蛋了,長沙警方會死扛到底,他們的官方微博會這 麽寫——經初步審訓,陳某某已對其收受黑錢。。。造大謠。。。的涉案過程供認不諱,我們一定本著法製精神,公正公平的依法辦理此案。

   小陳至少會被判兩年。《新快報》以後不要出來混了。

   那麽,長沙警方為什麽敢於去廣州拉人,而廣州派出所為什麽會配合演出釣魚計呢?

   那就要看誰報警了,你去報警,警察沒時間浪費警力陪你玩。不過,小陳揭批的企業,警察就絕對願意陪著玩。中聯重科, 湖南國資委重點企業,也是全國數一數二的大型國有重工企業,上市公司龍頭。其對於長沙的影響力,就業安置,稅收繳納,不可小覷,記者搞他,他怎麽可能任憑 你搞呢?如果它是上海企業,北京企業,可能企業家罵罵娘,找個公關公司出幾篇正麵報道,去百度花幾個小錢擺平了事。可是,湖南,那是僅次於河南、內蒙的化 外之地,權就是法的祖庭之一,那肯定是要讓你以湘西STYLE了解這個世界遊戲規則的。警察同誌們立即與國企同誌們同仇敵愾,立即立案,長沙警方一旦正式 立案,那廣州警方是必須配合抓人的,所以就有了第一幕釣魚抓小陳的橋段。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親愛的記者同誌們,你搞上市公司負麵選題可以,鐵律是不要搞不發達地區的大國企和特大民企,這種化外之地,法製的效率,那是跨省進行時 的。你可以像某報記者當初搞老王那樣搞搞京滬深的民企,那是安全的,第一京滬深的警察普遍都是碩士以上,他們不那麽和企業家同仇敵愾;第二,你搞的對象一 不是特大民企,更不是國企,這是可以的,你們就不要招惹那些巨無霸去了。一句話,打蒼蠅可以,打老虎,要看看手裏的家夥啊。

    至於小陳報道的是不是造謠呢?看了全文,以我的職業經驗,可以判斷,基本屬實,應該是該企業內部鬥爭中,失利一方,向媒體記者透露的本公司黑幕。小陳報道 的虛增銷售額的手段和證據,應該都是可信的。對企業的殺傷力,也是毋庸置疑的,因此,才踩痛了人家的尾巴。至於爆料者,有沒有給小陳錢,有沒有提供經費, 那應該也是有的,否則,以小陳的背景和實力,飛行那麽多城市采訪,那是報銷有困難的,可以推斷,這也是長沙警方敢於抓人的關鍵,他們一定已經抓了爆料者 先,拿到了所謂的鐵證,否則,抓記者,還是犯忌諱的。

    作為曾經被記者揭密,搞過負麵報道的上市公司前從業者,我認為:

   一、記者對上市公司進行負麵報道,是其選題中的重要內容,宏觀的看,對潔淨股市有利無害,即便有名利驅使,也無可厚非,所謂身正不怕影子斜,上市公司應該予以寬容和正麵對待,以陽謀對陽謀,不要動不動報警,以錢和手銬相結合,以辟謠之名,剝奪媒體新聞自由。

   二、長沙警方應該亡羊補牢,立即放人,不要以此案創造中國新聞史上司法幹預新聞自由的案例。

   三、中聯重科應立即澄清小陳相關負麵報道的真實性,拿出鐵的銷售證據,而不是拿出小陳收受爆料者紅包的證據,如果說 不清楚,撇不幹淨,那遭到連續跌停打擊和輿論轟炸,是你們立即會麵臨的遭遇和危機,這事兒真的搞大了,中央不會站在你們這邊,湖南紀委不是吃幹飯的,相信 我。  

所有跟帖: 

抓廣州妓者,嗯!! 十之八九是抓對了。 -Xfollower- 給 Xfollower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3/2013 postreply 14:55:59

這記者是不識相!中聯啥背景?湘企三一重工這樣巨頭都最後被它趕出長沙,外地小報還想來鬧事? -v5- 給 v5 發送悄悄話 v5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23/2013 postreply 18:12:23

[轉帖]傳北京介入查記者被捉案 -nobles1234- 給 nobles1234 發送悄悄話 nobles1234 的博客首頁 (2712 bytes) () 10/24/2013 postreply 14: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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