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為美國人有多愛國,隻是對國滿意罷了。不滿意者燒國旗,不也沒事嗎?需要愛的國家,國旗是絕不允許燒的。正如需要孝的家庭,父母是不許違背的。此皆屬變態。隻要立足人權和自由,我們就能看明白:有不愛國的自由,那國家庶幾令人滿意矣;有不愛父母的自由,那父母庶幾真值得愛矣。
國家不神聖,土地難道神聖?我也覺得不然。人生而享有土地權,如同生而擁有家裏的椅子桌子一樣,喜歡之即可;愛之,則嫌肉麻矣。農民收成不好,也經常咒罵天地。天地乃農民倚以為生者,猶可咒罵,況其它乎?天地默而不言,不為讚存,不為咒亡,四時行焉,萬物生焉,說不上神聖。
在中國,很多被稱為漢奸的人,隻不過是愛個人勝過愛民族愛國家的人,這有什麽錯?個人是實實在在,可觸摸的。民族、國家是虛無縹緲的。
國家,應該是不巧生在同一塊土地上的人,自願組成的保護自己的聯合體。別提什麽同胞和血濃於水什麽的,就是不巧生在同一塊土地上,不巧又說同一種語言。國家的組成,目標再神聖,也不能和保護每個個體的目標相衝突,否則,它就毫無意義。人權必須大於主權,否則,主權就等於奴隸主之權。
有人把歌頌當權者視為洗腦,我不這麽認為。這是說謊,誰都知道,沒有武力為後盾,一點效果都沒有。真正的洗腦,是灌輸國家,民族,文化等輝煌的觀念,即使後來民主了,你仍會采用專製的思維行事。這種洗腦,很多自稱的自由主義者都無法抵禦。
凡是愛用“漢奸”這詞的,必為腦殘或野心家。“漢奸”這詞的誕生,本身就是思維懶惰和無能的表現,它根本不該存在於文明世界,它必定是和集體主義和國家主義遙相呼應的,它之存在,一定隱含著對集體主義和國家主義的承認,當然,也是個人在思想上接受奴役的開始。
愛國,隻能當成一種消遣和娛樂,一旦超出消遣和娛樂,你就會被那個國所消遣和娛樂。
我從不同情哈馬斯這類“弱者”,在一個相對已較公平的全球競爭時代,“弱者”的弱,基本上是自造孽。那些假裝哀嚎博取同情的民族,基本上都是沒有也不肯建立良好製度的民族,他們隻知對內奴役,他們恨西方,不過因為西方開放的文明映襯出了他們的陳腐傳統,好像清晨一束燦爛的陽光照射在布滿跳蚤的床榻上。
我感覺普通中國農民是沒有多少民族自豪感的,如果打開天窗讓他們選擇一種更好的生活,他們一定不會舍棄。中國人的自豪感是被中國讀書人和流氓聯合鑄造而成,這是一個無恥的陰謀,前者藉此獲得一點虛幻的文化自豪,後者則可放心躺在上麵行使奴役。
“崇洋媚外”這詞不知是哪個流氓發明的,津巴布韋、索馬裏、剛果、委內瑞拉、朝鮮這些是不是外,是不是洋?除了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人誇它們,誰去崇,誰去媚?人們崇的隻是歐美那些製度良好的發達國家,正常人隻有“崇好媚賢,沒有什麽“崇洋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