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薄熙來的第一封匯報信
王錚給薄熙來的第一封匯報信 尊敬的薄書記:您好!
法院剝奪了您“政治權利”終身,但我們可以賦予您“政治榮譽”終身!就象中共中央早就免了您重慶市委書記職務,但大家依然稱呼您“薄書記”一樣,法院剝奪不了百姓給您“政治榮譽”的權利! 我是北京高校的一名普通教師王錚。本與您素不相識,卻因為您結識了這個時代頗為難得的一群人。他們在您得勢時從未接近過您,但卻在您落難時義無反顧、不離不棄!在我看來,這才是我們這個民族的真正本色!沒有哪個職業比教師更應該清楚這種本色的可貴。所以當得知這樣的人群存在時,我沒有理由不與他們並肩,並嚐試著發揮自己的職業優勢。從此,我便與他們成了“我們”!也被網間稱作“挺薄人”。
一年多來,我們與您共同經曆了:3.15免職的山雨欲來;4.10黨內調查的陰風滿樓;9.28“雙開”、“雙罷”的窮凶極惡;10.26最高檢立案的裝腔作勢;7.25公訴機關的殺氣騰騰;8.22-26“被告”的精彩辯駁;9.18國恥日宣布判決時間的邪惡;9.22濟南中院褻瀆法律的枉法判決。
這期間,在每一個時點上,我們都頂著各種壓力為您抗爭著,每個“挺薄人”都因此有著自己的挺薄故事。有人說,我們的這些故事會載入史冊,但“挺薄人”不想要曆史記得我們,更不想讓您的遭遇成為曆史,“挺薄人”的信念是:曆史不能低級地重複!好人必須有好報!
您在法庭上的出色表現,讓我們忘記了一年來所有的委屈和辛酸。您精準的提問,不卑不亢的辯駁,坦誠的自我擔當,令無數人歎服,包括您的反對者!雖然無法理解妻子和其他人捏造事實的證言,但您卻始終沒有把任何責任推給妻子和其他人。5天的庭審,不僅盡顯您的才華和人格,更讓事實證明了您的清白與無辜。
然而,9月22日的判決,卻不僅判你有罪,且刑至“無期”+“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檢察院褻瀆法律到了令人發指的程度,公開審判過程,成了公開戲耍法律和民眾的過程!在法律麵前,連您都得不到絲毫的公正,普通百姓的冤屈還能指望什麽公正?社會公正又從何談起?所以,您的榮辱已深係千家萬戶!“挺薄人”必須為您加倍努力。現將最新努力計劃匯報如下: 一、10月2日已開始著手為您籌建政黨 此舉非一時衝動。係落實1月5日對新中央的提醒,並經反複考慮後確定。 今年1月5日,在寫給中共中央政治局及習總書記的《勇於改錯,才能讓中國共產黨重獲威望》公開信中曾提醒:中央若執意知錯不改,薄熙來的支持者會為其依法籌建新黨!並陳述了法律依據。之後,我們一直殫精竭慮地以真誠、耐心、理性對待當局,但9月22日的判決讓我們不得不徹底放棄“中國夢”的幻想,理性地決定為您籌建政黨。 1. 必要性。 地球人都知道,您的案子其實是政治問題刑事處理。但中央大概是不懂法,沒想到您的確沒有刑事問題,所以濟南中院的庭審讓中央出了大醜,最後的政治性判決也就顯露無疑。 若依法,您無罪!但若要剝奪您政治權利終身,您就必須得有罪!而且必須有夠判無期或死刑的罪。因為《刑法》規定的“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隻有兩種情況,一是無期,二是死刑,其他量刑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期限均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也就是說,判您無期的目的是為了剝奪您政治權利“終身”,而不是1-5年!可見中央的政治決心,所以我們不得不做長期鬥爭的準備。 既然是政治問題,那麽最終必然要通過政治手段解決。若要等待政治氣候變化來還您公道,這一年多我們就沒必要為您堅持,這個社會也就沒有進步可言!但以個人對抗多個組織,無論我們多麽正義,這種力量上質的差別都無法改變結果。 而在一個強大的組織麵前,即使再弱小的組織,它們之間也隻是量的差別,結果的改變就有可能發生。所以積極的辦法是:改變我們個人對抗組織的狀態,依法建立組織,以組織對組織的方式解決問題。既然是政治問題,當然應該成立政治組織——政黨。 2. 可行性。 即合法性。結黨犯法是對現行法律的嚴重誤解。成立政黨是目前我國法律允許的最簡便易行的結社方式。 根據《憲法》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即中國公民可以自由結社(包括結黨)。但這種自由,通常受下位法的具體管理和約束,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但該條例第2條顯示,成立政黨不適用該條例。而至今尚沒有其他法律約束政黨的成立,即目前成立政黨既不需要注冊登記,更不需要審批,隻受憲法約束(如“中國共產黨領導”、“毛澤東思想指引”、“社會主義製度”等憲法規定)。因此,成立政黨實際是目前我國法律允許的最自由的結社方式。中國共產黨和八大民主黨派在新中國成立後,至今沒有進行登記就是這個道理,是正常的、合法的。 認為中國實行“黨禁”,是不了解中國法律的想當然,或是對違法行為和法律規定的混淆。在中國,結黨很自由,但結黨“營私”則違法,因為政黨是公益性組織,且必須遵守憲法。如果成立政黨是為反對共產黨領導,當然要被禁止,因為該行為違法憲法。某些新政黨成立後被追究刑責,並不是因為成立政黨違法,而是其成立後的某些活動觸犯了刑法,如製造、購買武器等。而我們要成立的政黨不僅遵守憲法,而且堅決維護憲法,並遵守其他一切法律。所以參加者沒有法律風險。 建國60多年來,中國一直隻有九大政黨,不是因為國家實行了“黨禁”,而是因為新的、合法的政治主張並沒有超出九大政黨,更沒有足夠的群眾基礎。但“薄熙來事件”讓這兩個條件都具備了,所以與此相關的新政黨自然會應運而生。 正義的東西是否能取得合法形式,是一個國家法律製度是否先進和優秀的標誌。依照我國現行法律,成立政黨最容易取得合法形式,所以我們若能順利組黨,不僅能體現共產黨依法執政的進步,還將能充分體現中國現行法律和政治製度的優越性。 3.風險性 組織合法,參加者未必安全,但組織不合法,參加者必定危險!所以成立政黨必須依法。 我們依法行事的前提下,風險來自於當局可能的不守法。在已經發生的事實中,當局的確不守法,但還算有度。否則我不可能發出那麽多信,您也不可能有機會在法庭上講話。所以我們沒必要與當局完全對立,誰都不信,我們就什麽事都做不了,等於束手待斃。 我們與當局的關係,跟當年共產黨與國民黨的關係完全不同。如今我們是合法的,當局是違法的,而這些法又都是當局自己定的!所以我們在法律和道義上處於明顯的優勢,這種優勢我們絕不能丟掉! 現實的狀態是:我們守法,當局不守法;但如果我們不守法,當局就會更不守法!所以,避免更大風險的辦法就是:縱使當局千般違法,我們也不能違法!相信書記能明白,這不是書呆子的做法。 法律是現代社會的現實武器和文明武器!任何勢力都不得不認可它。法律之所以對當權者的殺傷力很弱,是因為懂法的人太少,而敢於並善於對當權者用這種武器的人更少。 肆意枉法的當局實際是被慣壞了的孩子,家長用家規來約束它,不是要害它,而是要讓它學好。所以二者在相互關係上不應是徹底的敵對。黨對群眾的領導權是群眾給的,群眾才是黨的衣食父母!所以從根本上說,當局的壞毛病是我們當初慣出來的,所以我們如今冒的風險是自食其果,沒什麽好抱怨的,我們必須承擔! 二、政黨宗旨及加入條件 擬建政黨名稱為“中國至憲黨”,“至憲”之意為:憲法至高無上。本黨主要由支持“共富”實踐反對違憲改革的主張者組成,是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致力於維護憲法,建設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政黨。 本黨自成立之日起,必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行為準則,以維護憲法尊嚴,保護憲法實施為神聖使命,並在憲法和法律框架內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本黨依照憲法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但反對其超越憲法的領導。 薄書記,盡管上屆中央開除了您的黨籍,這屆中央剝奪了您政治權利終身,但我相信,這並不能改變您內心的執著!所以王錚不會違背您的政治信仰。您的信仰都在憲法裏麵,而為您成立的這個黨,旗幟鮮明的捍衛憲法,所以您盡可放心! 加入“中國至憲黨”的條件:凡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公民,自願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讚成薄熙來先生領導的共富實踐,承認本黨章程的,均可申請加入本黨。本黨黨員不受其他政黨成員的身份限製。要求加入本黨,須由本人申請,填寫申請表。 在您獲得自由之前,將要求所有成員盡一切可能節儉消費,以示患難與共之決心。 三、您將是中國至憲黨的終身黨首 根據現行法律,即使剝奪您政治權利終身,您依然有權擔任任何政黨的領導。 《刑法》第54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可見,法律規定的剝奪政治權利,唯獨沒有剝奪被判刑人擔任政黨領導的權利。所以,我們可以名正言順、理直氣壯地為您籌建政黨,您可以坦坦蕩蕩地接受民間給您的政治榮譽。 您的領導地位將正式寫進中國至憲黨黨章。不是為了個人崇拜,而是因為您對憲法的貢獻! 從大連、遼寧、商務部、重慶,您一路走來,每一處群眾的口碑都是您獲得政治榮譽的資本。而您親手打造出來的“重慶模式”更是大政治家的遠見卓識!您自知沒有機會用君臨天下的方式糾正國家近幾十年的嚴重錯誤,便用親身實踐的方式向國人和世界展示:社會主義的共富道路完全走得通!這是百姓真正擁護的道路!是真正與中國憲法相一致的發展道路! “毛澤東思想指引”和“中國共產黨領導”在憲法中享有同等地位。但近幾十年來,毛澤東思想不斷被歪曲、醜化、妖魔化,是您用“唱紅打黑”的方式,旗幟鮮明地將毛澤東思想重新迎回意識形態。這種不以個人恩怨論政治短長的胸懷,才是真正政治家的胸懷。原以為您在重慶的作為是與憲法不謀而合,連續5天的法庭辯論讓我明白,原來您的法治思維在所有人之上! 健康的國度需要光明磊落的政治家,而不是處心積慮的陰謀家或諳熟潛規則的權謀家。中國需要您這樣陽光的政治家!為您籌建政黨是我們的光榮,懇請您不要拒絕! 如果有一天,中國共產黨後悔對您所做的一切,願意還您應有的榮譽,中國至憲黨的存留將由您決定。 四、二審判決後,將正式宣布政黨成立並知會九大政黨 9月22日法院判決後,官方一直沒有公布您是否上訴的消息。不過現場旁聽人傳來您當庭憤怒斥責的消息,已讓我們知道了您的態度。隻是對上訴結果,我們沒有絲毫的樂觀,但會密切關注您的每一個信息。 三中全會之前若得不到二審判決的結果,我們將會在三中全會召開的前一天正式宣布中國至憲黨成立,並知會中國共產黨和八大民主黨派。此後,該黨將依法開展活動。 此信將寄給您的律師轉呈,並由中國至憲黨籌委會存檔。 中國至憲黨發起人:王錚 聯係電話:13810849783 郵箱:zara.wen@blackcanada.com 2013-10-7 (見信,有加入本黨意願者可向zara.wen@blackcanada.com索取申請表)
(責任編輯:新愚公) |
- 引用查理多得
- 請能與王錚老師聯係上的同誌們轉達本人對成立新的黨的支持和期盼!但是名字很關鍵,黨章程更是靈魂。這如同在播種,你種下什麽種子就會開什麽花結什麽果子。
俄羅斯都全民免費醫療了,他是什麽黨?他是什麽主義?而我們國家,連住房聯網這麽簡單的事情,都搞不定!我們又是什麽黨?什麽主義??
當然明白王錚老師的意思,雖然沒仔細研究王老師的文章,王老師的意思是一切都在法律的框架內解決,這也是她的一貫立場。。。。。。事實證明這是走不通的!在中國的目前,法律隻是少數人的武器,是動用國家機器打擊異己的盾牌。想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成立新的黨派,真的是在做中國夢!
黨的章程(你的目標,你的組織框架。。。。。。等等)是土壤,你的名字(很關鍵)是種子。。。。。。
- 引用神佑薄熙來
- 非常支持王錚老師!您和薄熙來書記,王雪梅,張仁健等勇敢的挺薄戰士一樣,都是中華民族的脊梁!向您們致敬。我是加拿大國籍華人,但我仍然義無反顧地支持薄熙來書記和您們到永遠。在您們的新黨成立後,我願意為您們捐助。
- 引用Lotus_2012
- 個人認為中國人民黨比較好,比較通俗易懂。
- 引用棠麗
- 好倡議.恢複並落實馬列毛的實際統帥指導地位,恢複並落實馬克思主義無產階級政黨的人民性,堅定走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道路,應該作為黨的最低綱領和目標,這應是薄公的政治願望,也是本人和廣大左派革命者的共同願望,我願成為這樣一個新黨的成員.
- 引用解廌角
把這一句刪了吧!佘祥林因殺妻一審被判處死刑,二審改15年,10年後被殺之妻歸來。需要考慮的是國家賠償問題,還是對佘祥林的判決沒有執行完的問題?對薄的判決從孕育時起就是卑鄙荒唐錯誤的判決,挺薄戰友要的是追究該判決責任者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
- 引用解廌角
- 誰說竟無一人是男兒?
中華民族不僅有男兒,更有無數遠勝男兒的女兒!
向薄書記致敬!向王錚及所有堅持挺薄的同誌們致敬!因為有了你們,這個國家和民族才有了未來。
堅冰就要打破,航路就要開通,集結號已經吹響,戰友們,攜手並肩,前進!
- 引用Alex
- 堅決支持!
文中 “可見,法律規定的剝奪政治權利,唯獨沒有剝奪被判刑人擔任政黨領導的權利。”一句,可否再考慮一下。結黨就是結社,沒有了結社自由,是否可理解為不能參加任何黨派,更不可能成為黨的領袖。不知我理解得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