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學點法律,再跑來討論。起碼先把刑事訴訟法看一遍。薄熙來這個案子牽涉的很多東西很久以前就在內部有過爭論。

來源: ouyanghui 2013-10-06 20:38:0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2 bytes)
那是將近二十年前的事情了。至今學術界一直內部在爭論。

所有跟帖: 

先學點中文好不好,別在賣弄你那點可憐的法律知識。你再把樓主的標題讀三遍 -雜音-- 給 雜音- 發送悄悄話 雜音- 的博客首頁 (144 bytes) () 10/06/2013 postreply 2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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