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二二八”就是“城管”殺人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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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事件,突顯了城管是社會的巨大隱患。城管執法的態度,是城管隊長的態度。隊長的態度,是局長的態度。局長的態度是政府的態度。政府的態度是主子的態度。城管凶狠,政府沒有推卸空間台灣二二八事件,就是類似的小販/“城管”衝突引起的。
二二八簡述:
日本投降,台灣判給中華民國。國軍19451017日乘美軍軍艦在基隆登陸,接收台灣。一年另四個半月之後的1947227日,一位四十歲的小販林江邁大嫂在台北沿街兜售香煙包括走私香煙。官府專賣局持步槍緝私幹警多人將林大嫂查獲,扣所有香煙(簡單背景一下。台灣日治時許多日常物資由“政府專賣”,是日治時台灣主要財政來源。民國接收後照舊,仍是油水所在,香煙屬專賣商品,於是有走私品)。林大嫂拜求諸警,糾纏之下,林大嫂頭部著一槍托。重傷,後斃。集市眾人圍追諸警,一警對天鳴槍,槍彈斜殺另一民眾陳文溪。犯眾怒。民眾於次日,二月二十八,上街鼓噪,圍警局、專賣局、行政長官署。有軍警開槍,數十死。由於國軍多在大陸與太祖爭天下,台無甚兵,全台民眾鼓噪,聚眾抗官,進毆打撲殺“外省人”。亂局。民眾傻談判,要民主。3月8日國軍援軍到,登陸,開殺戒。全台前後死者眾,估六千多至幾萬人,多源異數。
林大嫂悲劇的細節,同胞的年輕一代反不容易懂,咱父老鄉親到可以一點就明。試想,如若咱現在的“城管”,每人一隻子彈上膛的步槍,咱雖不會天天“二二八”,卻會日日“林江邁”。這點,表揚咱黨,不但城管沒槍,連一般派出所的警察都無常規配槍,給咱黨少添多少麻煩。二二八之前,大街上所謂的“搜刮”成為常態。日治時也有緝私,但是沒有明目張膽的私吞。國官來緝私,抄出走私香煙轉手就掖自己兜裏,再一轉手就掏出來抽上了。國官們受賄,如此專業,以至於國官們穿的“中山裝”被稱為“中山袋”,因為中山裝那四個口袋裝起賄款來極其方便。貪汙,勒索,假公濟私,當時台灣遍地都是。這個還是在有名的清官陳儀的督導之下。沒有製度,清官就是一貼狗皮膏藥。有個真實的笑話。基隆專賣局的局長被曝錄用自己的姨太太作屬下科長。該局長後來出來辟謠,說那是他的太太,不是姨太太。
曆史,有時候真是驚人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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