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
沒什麽理由。法院與公安檢察機關是穿一條褲子。薄的翻供,給檢方臉上狠狠抽了一個耳光.看檢方最後惡狠狠的說,拒不認罪,一定嚴懲.
受賄,2100萬,共同貪汙,500萬. 20年算輕的. 法律是由檢方和法院來解釋。現在還輪不到被告和辯方解釋法律條文。檢方提出的所有的檢控罪狀,基本全部會被法院采納認同。
濟南法院通告的周日宣判時,特別加入檢方的起訴書嚴厲的字句,暗示將對薄重判.
如果真的判20年以上,薄公認命吧。誰讓你得罪了小人.
正如中國老話說的,寧可開罪君子,絕對不要得罪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