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人民陪審員的問題之外,其它都是胡扯

回答: 王 錚——致濟南中院紀檢監察處JIalin2013-09-05 18:09:21

第一條,最高檢察院2005年有司法解釋,鄉以上黨委的工作人員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第二條,在法院庭審時已經被駁回。
第三條,薄穀在尼爾案的審判時,鑒定是精神障礙導致“控製能力削弱”,但“辨認能力完整”,也就是說,不符合“不能辨別是非,不能完整表達”。所以,這一條也站不住,除非有新的精神鑒定結果出來。
第四條,合議庭的組成沒有公布,如果沒有陪審員,應該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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