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國社會很多人的理解, 瓜瓜要是自己回國玩報銷機票也就是算了,是貪小便宜。
搞一堆人到中國非洲玩,全部報銷, 真是*****,二世祖,坑爹。
實際情況正好相反。 如果瓜瓜自己一個人產生的費用報銷, 那麽基本上可以算是受賄。
就是因為搞了一堆人, 性質就不一樣了。 這個是他作為學生會頭領組織的活動, 可以找商家讚助。
徐明甚至還可以說感謝瓜瓜給他一個宣傳公司的機會。
你可以說竊鉤者誅,竊國者候。 但是法製就是這麽回事。 一個利益輸送,擴大,公開,透明之後,就變成合法的。
再說瓜瓜報銷機票的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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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這麽說,薄家接受徐明給瓜瓜的資助可以說是為國家培養人才,不算受賄
-英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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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13 postreply
19: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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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用法製管別人對官員的利益輸送, 實在是太難
-cave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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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13 postreply
19: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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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拉讚助募捐都是找朋友
-蔥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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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13 postreply
19: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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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廣告費裏出。
-女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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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13 postreply
19: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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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麽說吧,如果沒有殺人的事,這些根本不是事!兩家有二十多年的交情了,這點錢真不算什麽,
-筆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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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13 postreply
19: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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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瓜的非洲之遊就是找個人讚助,跟我們在公司賣餅幹一樣
-蔥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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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13 postreply
19: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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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學裏搞活動都會讓學生拉讚助,這樣看來是教唆學生受賄了
-女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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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13 postreply
19: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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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point!
-金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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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13 postreply
21: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