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京城李某某, 明日台灣李宗瑞
八月二十八和二十九兩天,北京市海澱法院對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進行了開庭審理。二十九日,海澱法院通報庭審過程和結果。庭審中4名被告的辯護人做有罪辯護,三名被告當庭道歉,法庭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了法庭教育,各方均表示接受。
法庭首先核實了五名被告人的自然情況等信息。公訴人訴書稱,2013年2月17日5時許,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在海澱區某酒吧包間內與被害人楊某某飲酒後,將其強行帶 至某大廈房間內,以暴力毆打手段先後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造成她左眼上瞼、鼻背部片狀皮下出血,左顳部及左顴部片狀皮下出血等輕微傷情。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違背婦女意誌,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被告人、辯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充分發表了意見,並相互辯論。其中,4名被告人的辯護人作有罪辯護,被告人李某某的律師為其做了無罪辯護。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當庭道歉。部分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已經明確要對被害人進行賠償。
案子審成了這個樣子,就是上美國請個律師來辯護,李某某的幾年牢獄之災是免不了的了。 這樣也好,這次關幾年,免得將來京城的李某某發展成台灣的李宗瑞,迷奸近60女星。到那時就不是幾年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