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不能讓家庭成員之間互相指控!這是違背人倫和天理的。讓穀開來指正薄熙來,是不道德的。

所有跟帖: 

既然指證了,就該出庭才是,不然證詞怎麽算? -走你- 給 走你 發送悄悄話 走你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8/2013 postreply 13:41:04

是不是有點人人自危的感覺? :-) -zgqx- 給 zgqx 發送悄悄話 zgqx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8/2013 postreply 14:33:27

普世理論並不是如此,歐美也允許家庭成員的指控作證 -kankantw- 給 kankantw 發送悄悄話 kankantw 的博客首頁 (130 bytes) () 08/28/2013 postreply 14:22:57

自願作證當然沒有問題。 但是既然自願,就不能再給免於上庭的優待嘍。 -zgqx- 給 zgqx 發送悄悄話 zgqx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8/2013 postreply 14:36:18

對,必須接受交叉質詢證詞才有法律效力。 -又一農- 給 又一農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28/2013 postreply 16:56:44

你說的法律是指美國法律?還是指中國法律? -kankantw- 給 kankantw 發送悄悄話 kankantw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9/2013 postreply 0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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