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國衛生部的一名高級官員表示,隨著中國努力建立“一個符合社會倫理的、可持續發展的器官捐獻體係”,國家必須切斷對死刑犯器官的依賴。
這位名為王海波的官員說,現在,“中國器官移植行業已經達成了一項共識,那就是新的器官捐獻係統將會放棄對死刑犯器官的依賴。”
他在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的一份簡報裏評論說,中國的器官捐獻係統將會在未來幾個月內開始運行,與此同時,中國官員會逐步淘汰“老方式”。
根據人權組織的數據,雖然到目前為止,中國被判處死刑的人數居世界之首,達到每年4000人,(中國政府沒有公布確切的數字),但是老方式依然效果不佳。
當然,死刑無法滿足患者對器官的需求。根據官方數據,中國現在有大約100萬患者需要移植腎髒,另外還有30萬患者等著移植肝髒。去年,中國移植了不到4000個腎髒和1500個肝髒。
研究人員發現,在2003年到2009年之間,中國隻有130人簽約成為器官捐獻者。結果就是,有三分之二的移植器官依然是從死刑犯身上提取的。
根據《北京周報》的報道:
“中國人的習俗呼籲人們保留全屍入土安葬或火化。一種頑固的迷信說法認為,如果一個人死後,他的屍體被取走一個器官,那麽這個人下輩子輪回重生時,那個器官就會出現缺陷。”
英 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在2004年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中國的器官銷售和移植行業存在一個興旺的地下交易市場,針對日本患者的交易尤其猖獗。2005 年,中國著名演員傅彪在數個月之內接受了兩次肝移植手術,此事隨後在大陸引發一片嘩然。盡管如此,傅彪依然在當年8月因肝癌去世。
2006年,BBC的一名記者前往天津的一家醫院,表麵上是為了給他患病的父親安排一次肝移植手術。該記者說,醫院官員告訴他,在三周之內就可以提供適合移植的肝髒。
2007 年,政府通過了一項法律,取締私人和黑市器官交易。類似交易衍生出了以欺騙年輕人或窮困患者進行手術為生的器官販賣團夥。此後,官方開始認真地討論建立國 家級器官捐獻體係的相關事宜。根據法律,活體器官捐獻目前僅限於在配偶之間、血親之間和具有明顯感情或親屬關係的人群之間進行。
法律還規定,向俗稱“器官遊客”或“移植遊客”的外國人提供死刑犯的器官是非法的。
“盡 管如此,對一些處於疾病晚期的患者來說,美國移植器官的極度短缺繼續讓在中國移植器官成為一個令人心動的選擇。” 2010年2月出版的《美國生物倫理學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Bioethics)的一篇文章這樣表示。這篇文章的名字是《中國移植之旅:移植雙城記》(Transplant Tourism in China: A Tale of Two Transplants)
今年初,一則有關在中國詐取器官的報道稱,活體捐贈者捐出肝髒的平均報酬是4000美元(約合2.5萬元人民幣),之後,被捐的肝髒被以將近3.2萬美元的價格賣給受捐者。文章說,公立醫院的醫生也涉及交易。
去年,一位來自安徽省的17歲學生通過一名中介,以3500美元的價格賣掉了他的一個腎,之後用賣腎的錢買了一部iPad和一部
iPhone。(該中介因為賭博而欠債,他通過在線尋找這名年輕的捐獻者和組織手術,獲得了3.5萬美元的報酬。)
根據中國的新聞報道,今年3月,北京的一家法院對一個腎髒販賣團夥提起公訴,該團夥安排賣出了51個腎髒,價值160萬美元。
正如我的同事萬墨柯(Michael Wines)所報道的,根據衛生部副部長黃傑夫的介紹,在中國紅十字會的指導下,中國於2009年宣布了一項試點計劃,意在打造一個“無論患者的社會地位和富裕程度,讓所有患者受益的器官捐獻係統”。
黃傑夫當時說,“器官移植不應該是富人的特權。”
紅十字會稱,這項在16個地區推行的試點計劃已經從207名已逝的捐贈者身上獲得了546枚器官。還有15379名人士也已登記在冊,成為了潛在的器官捐獻者。
衛生部新建捐獻係統負責人王海波說,中國很快就能符合世衛組織提出的器官捐贈和移植行為準則。
他說,“西方國家花了數十年的時間才建立一套精密的國家級器官捐獻係統,盡管如此,鑒於中國政府的支持和國際經驗發揮的雙重作用,我對中國能夠在較短時間內躍向成功感到樂觀。”
(摘自《紐約時報》 翻譯:張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