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來第一雕細看,薄熙來原來是是清官。且不說,2000萬是否屬實。就是屬實,對薄這樣級別的也實在太少了。溫家八十老母都擁財上億。法國別墅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薄熙來知情。500萬貪汙款是有正常財務手續的律師谘詢費付給,就算有薄的默許,也是下屬官員的馬屁行為,不是薄本人貪汙。一個貪官怎麽會隻在大連貪,到重慶就不貪了?而且收了徐明好處又沒給徐明辦什麽事情?瓜瓜的留學花費也不能證明薄知情。幾十萬報銷邀請外國學校人員的花費,完全是企業讚助行為。中共越反越貪,哪裏是殺一隻老虎就能把貪官嚇著的?更何況這回審的是清官。清官們想,不貪的倒台了也會被汙成貪官,廉潔豈不太虧!
拿第二雕來看,更是離譜。陳希同之後有陳良宇,再後有薄熙來。以前沒鎮住,現在就能鎮住?而且,薄熙來並沒有有與中央直接對著幹,他哪一條對抗了中央的指示?他其實是打黑得罪了太多的人。以後誰還敢真打黑?今後黑社會會更猖獗,百姓的苦日子該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