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能做到法官,能指定審此大案,肯定有點水平。可是審問中很多過程讓人不太理解。
既然請了律師,就該由律師多出麵,被告隻是表示同意律師與否。可庭上搞到兩邊唇槍舌劍,就差直接廝打。
難道法官大人不懂?
明白了! 無論如何必須完成任務,這一點沒啥說的。但絕對不能表現太好,這是在官場多年練出來得本領。
表現平平,既不出彩也不出頭,反正最後總是能判。
表現出色,得罪了薄家和同病相憐的小王爺,隨便找個小錯,就會讓他徹底完蛋。
聰明人哦!
可憐濟南府的倒黴蛋子。審嚴了得罪眾多王爺惹禍上身不是,審寬了完不成任務也不是。
所有跟帖:
• 就一個過場,無所謂完不成任務。 -走你- ♂ (0 bytes) () 08/25/2013 postreply 18:25:21
• 這麽多天了,上百個帖子,總算看到一個有水平的了,不錯。 -idiot94- ♂ (0 bytes) () 08/25/2013 postreply 18:30:16
• 現在才知道為什麽要有陪審團了吧? -lluvia- ♂ (192 bytes) () 08/25/2013 postreply 19: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