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哲:一定要論清楚:
那9天裏薄熙來究竟怎麽“濫用職權”?
記住:王立軍案和穀開來案審理已經證明:王立軍是“穀開來殺人案(?)”的直接參與策劃人,教唆者和完成殺人者。
現在,最後證實了,王立軍直接參與策劃,教唆和完成殺人後,從11月13日案發到隔年1月28日,他向薄熙來隱瞞案件長達2個多月,期間,薄熙來完全不知情。
那麽究竟是什麽緣故,王立軍忽然要在2個多月後向薄熙來捅破這件他參與,他管轄,又本來收藏嚴密好好的幾乎“天衣無縫”的“穀開來殺人案”,而且向薄熙來謊說是“他人檢舉”?
這些,都是背後必隱藏著巨大陰謀的迷。這卻先不管他。
但王立軍1月28日向薄告知“穀開來殺人”,2月6日亡命“叛逃”美領館,記住!中間隻有9天!!!
這9天裏薄熙來究竟怎麽“濫用職權”?一年半的擾攘至今的“庭審”,始終是模糊再模糊。東拉西扯,不辨要害。
這9天裏,薄熙來哪怕“濫用職權”,他鋒芒是指向徹查王立軍在穀案中的角色,還是意圖包庇王立軍,包庇穀開來案?這才是要害所在。
薄熙來“濫用職權”憤怒打了向他隱瞞重大刑事案件兩個月的責任下屬一巴掌(這時還不知他本人就是殺人策劃者和完成殺人者),調動王立軍的職務準備查他,這了不起是作風和工作程序的失誤。不是犯罪。
若是犯罪,必須是薄熙來“濫用職權”企圖和行事了包庇王立軍和穀開來案。我們看到這9天裏,薄熙來有表現出任何事實和證據顯示任何他“濫用職權”這樣做嗎?沒有!沒有!沒有!
若1月28日王立軍向薄告知“穀開來殺人”,薄熙來決定包庇王立軍和穀開來案,就根本不會有9天後,王立軍亡命“叛逃”美領館這件事了。
反過來,王立軍向薄報告9天後“叛逃”美領館,恰是薄熙來沒有“濫用職權”決定包庇王立軍和穀開來案的鐵證!
薄熙來一共隻得到9天時間,事情的輪廓還未能清楚,被蒙蔽而憤怒的情緒尚未能平定,就血口咬定人家“濫用職權”,把人抓起來,起訴人家“犯罪”,這也太“莫須有”了吧?!背後中南海的的巨大陰謀,極可能就在這裏。
201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