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選擇自己給自己辯護不見得是個明智的舉措。

比方說他認為唐肖林因為是個貪汙分子和經濟騙子而證詞不可信,就是個敗筆。這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要回答審判長的問題就是個“是”或“不是”,用不著那麽不著邊際來誇誇其談。
一方是審判長,一方是被告人,一方是辯護人,都不太專業的樣子。

哈哈。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