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顛倒黑白. 毛澤東時代, 政治鬥爭的結果是肉體消滅, 根本不要什麽程序和法律...

比如, 高崗, 劉少奇, 林彪, .... 別說生活照顧, 能保住命就不錯了. 子女, 部下都受牽連, 被打翻在地;

鄧小平時代有很大進步, 政治鬥爭都通過一定的程序和法律途徑, 雖然還是鄧小平獨裁, 但有了很大的進步. 失敗的人, 也隻是被剝奪了權利, 生活上還是照顧得不錯的, 比如華國鋒, 汪東興, 胡耀邦等, 子女都沒有受大的影響, 照樣經商發財.

鄧小平以後的時代, 搬倒政治對手已不那麽容易, 江澤民就搞倒了陳希同, 現在還有很多人為陳叫屈; 胡錦濤搞倒了一個陳良宇也費了九牛二虎之力.

總的來說, 中國的政治還是在進步, 不那麽殘酷了. 失敗了也就是失去權力, 沒有性命之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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