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經濟的缺點

 計劃經濟有優點也有缺點。還是計劃和市場結合為佳。
 中國在改革前實行完全計劃經濟,幾百個計委工作人員計劃全國生產。幾億工人、工程師僅僅執行計劃。這是智力的浪費。

 計劃經濟可以計劃已知產品的生產,但無法計劃未知產品的研發。當年計劃經濟下科技開發的過程是,各工廠搞的僅是優化生產環節,而重大科技開發是各部的研究院負責。例如四機部管理電子行業,四機部第十四研究院負責研究電子元器件。十四院第十三研究所負責研究半導體、晶體管和集成電路。文化大革命期間,十三所的總工程師被定為資產階級技術權威,安排到食堂去做了幾年饅頭,全所科研進程停滯。現在則是有幾百個企業在瞄準市場,研發集成電路有關產品和裝備,比計劃經濟體製更有效。

 蘇聯計委在1960年代認為晶體管功率比電子管小,沒有開發價值,決定全力發展電子管。20年後,蘇聯的電子技術遠遠落在西方後麵。實際上從蘇聯計委1960年代決定放棄晶體管開始就已經決定了蘇聯垮台的命運。

 看看四五計劃的例子:第四個五年計劃在1970年-1975年實施,其計劃指標是:工業增長速度平均每年要達到12.5%,1975年鋼產量要達到3500-4000萬噸,平均每年增長15-18.1%,煤達到4-4.3億噸,原油為7000-10000萬噸,5年財政收入為4000億元,糧食6000億-6500億斤,棉花6500萬-7000萬擔,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為1200-1300億元。
 “四五”計劃開始執行後,遭到了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的幹擾破壞,加之經濟建設中出現的突出建設重工業、提高指標等傾向,1971年國民經濟出現職工人數、工資總額、糧食銷售量“三個突破”(即職工人數突破5000萬人、工資支出突破300億元、糧食銷售量突破800億斤;1972年,這三項指標分別達5610萬人、340億元、917億斤)。
 1973年7月1日,國家計委根據中共中央工作會議對“四五”計劃提出的意見,擬訂了“四五”經過綱要(修正案)。其中指出,由於林彪反黨集團的幹擾破壞,給國民經濟發展帶來一定的影響。“修正案”中主要修改的部分:適當改變了以備戰和三線建設為中心的經濟建設思想,提出有重點建設內地戰略後方的同時,必須充分發揮沿海工業基地的生產潛力,並且適當發展;把發展農業放在第一位;把鋼鐵的品種、質量放在第一位;經濟協作區由10個改為6個。同時,還對一些計劃指標進行了調整。但是,由於當時的曆史條件所限,對計劃不可能實行有力的調整措施。“四五”期間,國民經濟主要比例嚴重失調,經濟效益不斷下降,人民生活問題積累成堆。經修訂的“四五”計劃綱要規定的主要經濟指標有近一半未能完成計劃。
 “四五”期間,國民經濟年平均增長7.76%,最高年12.2%,最低年1.4%;工農業總產值平均每年增長7.8%,其中農業總產值年均增長4.0%,工業總產值年均增長9.1%。[1]

 四五計劃講的主要是是鋼、煤、糧、棉等各項產品的產量,沒有關於研發計算機的計劃,也就沒有企業去做。
 完全計劃經濟和完全市場經濟一樣不可取。

[1] “第四個五年計劃” 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16971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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