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周醫生怨案的內幕 --- 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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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們隻是猜測,沒想到其內幕竟是如此:( 原稿來自萬維讀者網)

 

南京市紀委的鐵腕 - 周醫生冤案的製造者,法律的太上皇

 

不久前,接待自家鄉來美的朋友,聊及南京周醫生案件的最新進展,朋友毫不客氣的說,肯定要判刑。問及為什麽?朋友笑答:“難道你不知道當初他的案件已被紀委定性的嗎?現在哪個人敢違背紀委的意見,那不是找死嗎?”還有,你知道為什麽當初紀委抓了45人, 最終進入司法程序的隻有周醫生一人,而其他醫生,明明他們有證據確鑿的商業受賄罪,卻能至今工作在原有的崗位上,生活絲毫沒有影響嗎?因為,他們都交了一 筆錢,暫時得以解脫;特別是他們大多為南京市公立醫院的專家,說不定那天還用的著他們呢。而周醫生不一樣,他在南京市郊的私立醫院,盡管不存在明顯的受賄 特征,但他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我問何人這麽厲害,不能得罪。朋友說,哎,當時他有個同事叫陳慶,他有個厲害的叔叔叫陸其富,與江北人民醫院的院長邵竹民 關係很好,因此,在醫院裏很吃的開。但周醫生太木,竟然敢拒絕陳慶的要求,讓其很沒麵子,給自己埋下一個禍根。特別是醫院與公司合作成立陀螺刀治療中心 後,由於周醫生的醫術高,醫德好,所以,慕名而來的病人也越來越多,效益更是明顯提高,周醫生可是名利雙收,陳慶當然就更羨慕又嫉妒了。特別是他後來在醫 院呆不下去,隻能屈居在南京的一個衛生所裏,心裏的氣自然越聚越多,時刻找機會出氣。

 

功夫不負有心人。2012年 是醫療係統嚴打年,陳慶借機進行舉報,而他的叔叔陸其富為其撐腰替他出氣。因為陸其富與現任南京市紀委書記龍翔私交很好,當初陸其富在南京六合區擔任六合 區國土局局長時,就是在被人證據確鑿舉報的情況下,在紀委的幫助下大事花小,勉強過關,隻不過沒法再在六合國土局呆了,所以,調任到南京高新開發區任國土 局局長。其實,在真正動周醫生之前,他們也做了調研,知道周醫生家,雖有兄弟姐妹4人,但其他3人 都常年生活在國外,國內隻有周醫生一家和一個老母親,而且,周迎峰的社會關係簡單,不喜交友活動,業餘時間最大的愛好就是在家看書和上網。因此,覺得沒有 後顧之憂,整他一個,不會產生多大影響。所以,將雙規措施用在了一個民企的小醫生身上,並通過不讓睡覺休息的方式外加連哄帶騙的方法,讓他簽下所謂的認罪 書。雙規後期,開始要他向妻子打電話籌措100萬人民幣在兩天之內 交給辦案人員,後來辦案人員親自出馬,要求兩天之內錢要到位,否則後果自負。也許他的家屬太笨,籌不到錢,就向國外的哥姐求援,但哥姐要寄錢,則必須要有 合理的理由和賬號,家屬又去問,卻得不到理由,而賬號也被要求自己去編一個。這一來二去,兩天的時間就過去了。周醫生就被定罪而正式批捕了。

 

當南京六合區檢察院正式介入他的案件時,周醫生明確表示所謂認罪書是自己被逼無奈情況下簽署的,非自己真實意願的反映。沒想到周醫生在南京還有其他明了事理的親戚,及時為周醫生聘請了律師,從此,讓周醫生的案件進入了紀委失控的狀態。

 

朋友說,你知道嗎,為什麽他這一案情極簡單的案子,竟然拖了一年之久,檢察院以證據不足3次將材料打回公安補充偵查,在證據沒有任何實質補充的前提下,最終還是提起公訴嗎?

 

其實,檢察院介入案件後,也發現明顯問題很多,證據不足,難以定罪,所以,多次打回公安補充,希望能得到更多證據,證明紀委當初定周醫生有罪是正確的,隻可惜,周醫生從不收紅包和醫藥回扣,他的收入就是來源於在醫院和公司合作成立的陀螺刀中心。20093月醫院與上海年建公司簽訂合作協議,20095月在此協議的基礎上,成立了陀螺刀治療中心,並任命周醫生為中心的醫療主任,專職從事中心的醫療工作,並根據協議規定,中心醫療人員的基本工資由醫院發,而獎金由公司發,院長也對此向中心特地交代過。但為了規避院中院問題,在20096月, 醫院與大洋租賃公司又簽定了一份租賃協議,雙方都知道這是一份虛的協議,隻為應付上級的可能檢查之用的,因此,這份協議,中心的一般工作人員都不知道它的 存在,包括周醫生。其實,在中心的實際運作中,也從沒有采用過租賃協議。因為,年建公司與大洋公司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而已,中心人員的獎金也一直是由年 建公司財務發放著。

 

問題是:若按照最初的合作協議,周醫生的獎金收入均為合法收入,當初紀委所定的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就不成立。這樣,當初這起轟轟烈烈的醫療係統嚴打運動就無法收尾,因為其他44人已交錢放走了。真是出氣不成,反而騎虎難下。這是當初關注這個案件人都知道的事實。

 

終於領導出麵給辦案檢查官出了主意,為了保持紀委的結論,先進的中國的官場,都 知道一個現實,就是得罪誰,都不能得罪紀委,否則下一個雙規的人就是你。檢察官最終選擇用當初醫院用於應付上麵檢查的租賃協議為依據,起訴周醫生涉嫌非國 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因為,據租賃協議,中心醫療人員的工資獎金均由醫院發,所以,周醫生接受的公司獎金自然就是受賄了。

 

檢察院提起公訴是2013年的322日,六合區法院開庭是2013513日,在庭審過程中,律師的辯護及周醫生自訴,讓起訴檢察官無力應對,也揭示出很多問題。為了還原事實,六合法院的案件主審法官董蕭龍 再次將醫院院長和公司經理及中心主任叫到法院,進行公檢法加辯護律師的質證,再次明確了醫院和公司是合作關係,而非租賃關係,因此,周醫生明顯是無罪的,但檢方起訴是有罪。無奈隻有向上反映。六合法院視這個案件為燙手的山芋,誰也不願發表意見。據說周醫生的80歲 老母,經過漫長的等待,實在熬不住了,到法院門口靜坐,法院也終於躲不過去了,必須判決。但按法理應判周醫生無罪,但他無罪,則紀委就是辦了錯案,而且因 為人已被關了一年,還有行政賠償問題,這將給紀委,特別是龍翔書記造成多大的危害,可想而知。若判有罪,法理不通,若將來有一天追究起來,沒人能擔起這個 責任,因此,他們一定會選擇中國傳統的推卸責任的最佳方式,利用法院的審判委員會機製來規避這個問題,因為是集體決定的,責任也就集體名義承擔,與某一個 人無關。到底結果如何,我們將拭目以待。

 

聽朋友這一席話,我是半信半疑,因為我知道,在美國這個國度,司法獨立已是不容 懷疑的,不可能會明顯受政客左右。但在中國?近期的中國一直在宣傳要依法治國,而且,國家也非常重視減少冤假錯案發生的可能性,甚至中國的最高人民法院的 院長都一再發出了寧可錯放,不可錯判的呼籲,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再人為製造一起冤案的可能性應當是很低的。

 

可惜,我高估中國領導人的影響力和實行力。今天,從國內傳來的消息,印證了朋友的推測,的確六合法院以審判委員會的名義,以周醫生,自2009年至2012年,三年收受大洋公司經理季海容31萬元人民幣,判處有期徒刑5年。

 

悲呀,一個很有前途的醫療專家從此失去了自己施展才能的舞台,失去了拯救更多病 人,服務於社會的機會,而造就這一切的竟然是目前人民寄予厚望的紀委,從紀委巡視組來到地方,百姓連夜排隊向他們反映情況的迫切心情,已證實了這點。可 惜,南京市紀委,特別是紀委書記龍翔,卻公然讓南京市紀委淪為個別人打擊報複的工具,這豈不是一個莫大的諷刺嗎?

 

我問,這起冤案可有解?友人說,這起南京冤案隻怕要在南京城之外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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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犯案 -青鬆站- 給 青鬆站 發送悄悄話 青鬆站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2/2013 postreply 2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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