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我演技拙劣。 較之,人家處處維護自己的利益,包括明顯的錯誤。 我曾指出過。他們還在辯駁。我說:本質,中美在統治上的手法類似。對方不同意。我給其講了些例子。具體不詳述了。最後,我說:same shit! 雖然不情願地同意,也說不出個P來。事實就是這麽回事。以前還較隱晦,現在發現行之有效。斯諾登的事就已證明了。
在美國,我曾故意數落中國的某些貿易作法,除了讓美國的朋友暗笑之外,一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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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與美在巨大利益上都不妨用同一種手段? -青鬆站- ♀ (0 bytes) () 08/08/2013 postreply 09: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