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戰爭、幹涉內政

一談起暴力和戰爭,就想到它的殘酷,自然要設法避免它。
 
民主就要求人們做到解決紛爭的最終手段是協商、投票表決或法庭裁決,而不是暴力。
 
可是如果暴力和戰爭已經在這裏了呢?加拿大參加過利比亞的禁飛區行動,國防部公布過炸彈導彈的用量和價格以及每次攻擊的費用,都是加拿大納稅人出的。應不應該?那是幹涉別國內政啊。可為什麽大部分加拿大人支持呢?加拿大有私營石油公司在利比亞,可是加拿大也是石油出口國啊。日本侵略中國時美國幫過我們,我們政府沒規定要和美國生意優先啊。可是人民對美國有好感,這個好感來得光明正大嗎?
 
想象一下,如果你的鄰居天天在家暴打他的孩子,孩子無力反抗,你該不該管?管了就是幹涉他人內政,警察管的話也是幹涉他人內政啊。
 
再想象一下,如果學生連續幾個月不斷去廣場,政府不斷的用飛機坦克鎮壓,本國人無力製止,你希不希望別國幹涉?孩子的生命如果高於家長的內政,人民的生命能不能高於政府的內政?
 
內政能否幹涉的界限在哪裏?
 
互不幹涉內政想要在國際上達到的真正目的什麽?它對內部國民的行事風格及社會風氣有什麽影響?是我們的傳統文化使得我們和西方在幹涉他國內政上想法不一樣嗎?是我們更看重自由嗎?你會發現,在西方,人民和政府、政府部門和部門、人民和人民之間可以互相幹涉、必須互相幹涉的事情很多。
 
我們更多的自由是用什麽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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